专属管辖权是否适用于建筑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2013年10月18日,赣州某公司原告与被告廖某签订石城县某广场消防排烟工程合同,约定由原告公司施工,被告廖某,根据工程竣工进度支付工程款,同意因合同发生争议,提请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裁定。工程竣工后,被告廖某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故原告起诉石城县人民法院,要求被告廖某与广场业主赣州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廖某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原、被告廖某在管辖权问题上已达成一致,应适用协议管辖原则,将本案移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适用总承包管辖权还是专属管辖权,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建筑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就是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不属于专属管辖,而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适用合同纠纷一般区域管辖原则。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建筑合同纠纷案件以建筑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建筑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的情况下,在书面合同管辖范围内,可以选择被告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本案中原与被告在书面协议中约定,原告所在地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石城县人民法院应当责令移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处理。第二种观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住房销售合同纠纷,适用房地产纠纷。也就是说,建筑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应当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本案中,原告和被告虽已就管辖法院达成协议,但该协议违反了专属管辖权的规定,不应适用。石城县人民法院作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应当裁定驳回被告人廖某的管辖异议。作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原因如下:
1。根据新《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解释》,建筑合同纠纷的管辖权是根据不动产纠纷确定的,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范围,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应适用专属管辖权。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建筑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该解释于2004年10月25日发布,新民事诉讼法于2012年8月31日修订实施,新民事诉讼法解释于2015年2月4日实施,适用新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有人认为建筑合同司法解释属于专门法,而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解释属于一般法。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当适用特别法解释施工合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本机关制定的单行条例、规章的特别规定与总则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规定与旧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规定。这意味着“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应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一是“立法机关是同一机关”,二是“同一概念、同一事实、同一事项不一致时”。显然,最高人民法院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作出了解释,对新的民事诉讼法作出了解释,但最高人民法院没有立法权,因此不符合第一个前提,因此,不应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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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合同是以文字表述形式按一定格式记载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的合同。书面合同一般适用于计划的、规范性的、标的数量比较大、内容比较复杂的、法人之间订立的难于即时结清的合同。书面形式的合同有: 1、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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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专属管辖适用专属管辖的案件有哪些,适用专属管辖有哪些特点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诉讼标的特殊的案件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管辖相比,专属管辖有两个特点:一是它排除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管辖,其他人民法院都无权管辖。二是它排除了协议管辖的适用;对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双方不能以协议来变更管辖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适用专属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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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权争议的管辖属于什么管辖澳门在线咨询 2024-08-28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处理行政案件时,如果发生管理权争议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权。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上级公安机关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应当书面通知被指定管辖的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的公安机关。 原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自收到上级公安机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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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关于建筑施工合同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新疆在线咨询 2024-09-18建筑施工合同属于专属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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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争议属于专属管辖的情形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10房屋买卖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一种,而专属管辖范围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继承遗产纠纷等引起的诉讼,故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专属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