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专用章是否有数量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30 23:10:10 113 人看过

对一个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的数量要求,目前法律上是没有进行规定的。公司如果需要的话,可以刻两个以上的章,经合法手续办理后备案的,是属于合法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是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经单位领导的批准后,刻制多个专用章。在刻制合同专用章时需要注意合同专用章的名称、式样应与单位正式专用章是有所区别的。但是这种专用章需到正规地方进行刻制,不能私自刻制。

合同专用章去哪里刻

一、合同专用章去哪里刻

1、刻合同专用章要去公安机关备案,不备案,出现与印章真伪有关的争议时,无法保护自身权益。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只要该刻章机构是依法存在的就可以了。

2、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二、合同专用章和公司专用章的区别

从法律上说,是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1、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

(1)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2)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2、因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规性、专业性、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实现合同的专项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风险。因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其他专用印章(包括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在名称、式样上应与单位正式印章有所区别,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可以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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