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配偶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01:20:35 465 人看过

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法定结婚的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事实婚姻,男女双方互有继承权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互相不享有继承权。

一、没有结婚证'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吗

没有结婚证是否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了,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只要求起诉一方有结婚证即可。

2、如果是没领结婚证的,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

(二)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关于子女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至法院解决。

二、同居多长时间算事实婚姻算重婚罪

同居多长时间都不算事实婚姻,现在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

是否构成重婚罪不以同居多长时间判断,只要上一段婚姻关系没有结束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结婚;以及明知道对方没有离婚还与对方以夫妻没有共同生活或者结婚的就会构成重婚罪。

三、只办酒席不领证算结婚吗

只办酒席不领证不算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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