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屋拆除费用标准是由政府制定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21:45:08 255 人看过

一、旧房屋拆除费用标准是由政府制定吗

农村旧房拆迁的补偿标准是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

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

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二、拆迁是会按户口还是按人头

农村拆迁补偿不是按户口也不是按人头,而是按照被拆迁的面积来计算,与户口有关的是安置补助。也就是说,房屋征收拆迁情况下,补偿是按照房屋面积,和户口无关,而安置补助是按照户口。只在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情况下,才有按人头给予的安置补助。不论按户口或人头补偿是用于拆迁安置房产及过渡补偿款。其他方面的补偿主要依据产权来补偿,也是根据其土地用途的不同而选择不同的补偿标准。

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都有什么注意事项

1、主体是否合法

我们与之签订协议的主体一定是合法的、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否则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诸如指挥部、办公室等机构,在征地拆迁后就会撤销,找都找不到的情况下,履行、承担责任等问题更是无从谈起。

2、主要条款是否明确

大部分人可能一生只经历一次拆迁,在签订合同时,不清楚哪些细节应当注意也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如果主要内容不明确,一旦在履行中出现问题,就可能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合同中应当注意的主要条款包括: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以及方式,安置房屋的面积、具体的位置等等。

3、是否约定违约责任

一般情况下,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的事项,尤其是落实到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的事项,基本上都能实现。但为了以防万一,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约定违约责任。该条款对督促对方履行合同也有一定的作用。

4、履行程序是否合法

很多拆迁项目都要求合同签订后,被拆迁人马上腾房,在房屋交付后才支付拆迁补偿款,极个别项目甚至要求先腾房,后签合同,最后才支付补偿款。这种合同履行方式具有很大的风险。

5、是否有不公平条款

例如一些可变更条款,一旦拆迁协议中出现这种模糊条款,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就很难得到很好的维护。不要认为这些内容与自己无关。

旧房屋拆除费用标准是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需要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在拆迁之前一般拆迁方就需要把补偿方案公布出来,从而让被拆迁方有参与权和知情权,如果对补偿有任何的异议,被拆迁方也是可以直接找拆迁方进行协商,只有确定双方对补偿没有任何的问题才可以签订补偿协议。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8日 06: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履行方式相关文章
  • 平度高铁拆迁补偿标准是由当地的政府来制定吗?
    一、平度高铁拆迁补偿标准是由当地的政府来制定吗如果是对城市房屋进行拆迁的,拆迁补偿的的政策由各地政府部门进行制订,但需要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拆迁补偿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4、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
    2023-06-15
    164人看过
  • 乡政府有拆除房屋的权利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所以乡镇政府是没有权进行征地拆迁的,但可以成为房屋征收实施的受托单位。一、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主体是什么征地补偿安置的实施主体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包含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经过省级或者国务院批准后,由市县一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其中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不过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以非营利为目的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具体实施。此间,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规定和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他们只是进行辅助性工作,不能直接作为征收补偿实施主体。也就是说,主体也是非常明确的,就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二、土地征收时违法强拆围墙该怎么办1、土地征收时违法强拆围墙可
    2023-06-26
    371人看过
  • 政府征收房屋是有标准的吗
    政府征收房屋土地是有标准的。法律依据:政府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执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
    2023-04-10
    445人看过
  • 拆除房屋属于行政强制吗?
    一、拆除房屋属于行政强制吗?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拆除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应当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一般程序操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
    2023-06-15
    232人看过
  • 拆迁补偿应由哪级政府制定
    1、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2、拆迁补偿标准可以根据房屋拆迁补偿的形式区分:拆迁补偿的形式有三种,即产权调换、作价补偿和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拆迁补偿是在征地过程中对住宅或者非住宅房屋的价值评估后对该房屋合法拆除并给予房屋产权所有人一定补偿。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拆迁补偿的方式主要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和结合型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024-05-18
    407人看过
  • 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由谁制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由国务院制定。一、招标邀请函的范围是什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适用范围如下:(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二)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三)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四)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二、400万以下工程不招标怎么办1、如果是政府、事业单位,根据经费来源、金额大小以及单位财务的规定,采用不同的形式采购,比如公开招投标、网上竞价、电子反拍、协议采购、集中采购,如果自筹经费还可以采用内部邀请招标等。2、如果是国企,可以做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内部邀请招标等形式采购,根据货物、经费、金额、财务制度、审计制度来定。三、国家集采是什么意思国家集采是指政府集中
    2023-04-10
    173人看过
  • 政府对农村房屋的拆迁是强制性的吗
    第一、看补偿协议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可以签订补偿协议。根据地区的拆迁政策如果早签可能会有相关的鼓励政策。第二、补偿协议不合理则一定不能签字,签字后就代表对协议的认可,维权会比较被动。第三、经常挨家挨户进行骚扰,甚至威胁恐吓,这是违法行为可以报警留证。可以向其上级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去法院起诉。一、我老公对房屋补偿款没有支付怎么办如果对补偿协议中补偿的数额没有异议,只是一直拿不到协议中写明的补偿款的话。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起诉。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二、占用林场补偿赔偿标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拆迁各地补偿政策不统一,可能存在一个项目一个区片一个政策的问题,是否合理应当参照当地市
    2023-03-23
    166人看过
  • 本地政府强制拆迁房屋要赔偿吗
    政府依法强拆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此条例明确了在拆迁中的违法建筑的拆迁不予补偿,这也就给了强拆行径留出了空隙,这也就产生了不同情况下被强拆房屋损失的不同对待。对于合法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是合法强拆,只有法院能决定并执行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在此种情况下,被拆迁人的拆迁损失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进行损失补偿。一、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法定条件: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
    2023-03-23
    185人看过
  • 宅基地拆除政府补贴标准
    一、宅基地拆除政府补贴标准宅基地拆除政府补贴标准如下:1.农村草房补偿1900元/平米;2.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米;3.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米;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补偿3300元/平米,另外房屋附属物等给予等价的补偿。异地安置每户给予2万元的补偿。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地上附属物以及青苗费。土地补偿和安置费将最多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附属物给予等价补偿,青苗费按照农作物种类来定价。对于耕地征用,补偿种类如上。土地补偿费用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二、宅基地征收需要哪些手续宅基地征收需要如下手续:1.预征告知。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调查。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5.征地的审核、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级
    2023-08-17
    445人看过
  • 危房改造需要拆除旧房屋吗
    看具体情况而定。危房改造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不拆旧房,重新做墙体保温铺设防水层。另外一种就是直接拆除旧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n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2024-01-23
    99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是否受到政府强制拆迁?
    第一、看补偿协议是否合理如果合理可以签订补偿协议。根据地区的拆迁政策如果早签可能会有相关的鼓励政策。第二、补偿协议不合理则一定不能签字,签字后就代表对协议的认可,维权会比较被动。第三、经常挨家挨户进行骚扰,甚至威胁恐吓,这是违法行为可以报警留证。可以向其上级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去法院起诉。政府强制拆迁会不会违法政府强制拆迁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政府强制拆迁的行为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超越了权限,就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如果政府强制拆迁的行为是合法的,公民不配合的行为就属于违法行为。政府拆迁的土地、房屋等建筑,会对其所有人进行一-定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
    2023-07-17
    302人看过
  • 政府合法拆除房屋不予赔偿
    【案情简介】上诉人(一审原告):张某华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永某县人民政府被上诉人永某县人民政府为创建文明卫生城,改善县城居民生活、工作环境,依据永某城(口前镇)总体规划,按照永某发(1998)12号文件精神及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对县城主要街路两侧临时建筑的视察情况,于1998年9月2日至8日在县电视台连续七天播放了限产权人七日内自行拆除口前镇主要街路(含兴华街)两侧临时建筑的通告,并交待了诉权和复议权。上诉人张某华的两处浮房计144平方米坐落在兴华街西侧,位于该街30米道路规划红线内。因其在期限内未自行拆除,1998年9月21日,被上诉人张贴了限张某华三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强行拆除的强行拆除通告,上诉人仍逾期未拆。1998年9月24日下午,被上诉人永某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诉人张某华的两处浮房实施了强拆。一审判决:一、确认被告永某县人民政府拆除原告两处临时建筑的行为合法;
    2022-04-14
    224人看过
  • 拆除旧房子的成本标准是多少
    1、旧房拆迁的成本标准是什么?对于老房子的拆迁,不同标准的拆迁补偿项目是不同的。房屋价值补偿一般通过评估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2)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四)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三)因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2023-05-31
    397人看过
  • 强制拆除程序被镇政府采用
    1、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实施;2、执法部门下达书面的整改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行政处罚文书,在文书上会告知被执行人违法的事实、处罚的依据、限期拆除或整改的时间、对处罚不服的诉讼或复议申请时间和部门等内容,而且文书上要有执法单位的公章,执法人员在送达文书时必须是两人以上。而且必须将文书送达给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直系亲属,并且被执行人是否签收不是必须的,只要送达就可以。镇政府可以强制征用土地吗一、镇政府可以强制征用土地吗1、镇政府可以强制征用土地。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
    2023-07-04
    20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的履行方式,是完成合同义务的方法,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履行方式由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或者是合同性质来确定,不同性质、内容的合同有不同的履行方式。 根据合... 更多>

    #合同履行方式
    相关咨询
    • 政府农村房屋,如果政府要强制拆除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5
      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任何形式的强制拆迁,都是违法的!你最好的方式是咨询委托律师介入,启动法律程序,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非法占地镇政府有权强制拆除房屋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土地管理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有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有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因此,如你是非法占地,应当由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拆除房屋,镇人民政府无权决定。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3条的规定,由作出决定的机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镇政府无权强制执行。
    • 房屋拆迁的补偿由政府承担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1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
    • 新农村建设旧房屋拆掉政府有补偿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5-11
      新农村建设旧房屋拆掉政府有补偿,新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4、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 乡政府房屋拆除申请书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作出的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向__________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要求__________。 事实及理由: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申请人:(签名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