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股份是否可以被债权人随意处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0 17:40:54 273 人看过

一般来说,债权人不可以直接处分债务人的股份,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人的股权依法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如果债权人起诉,胜诉后,在执行时,可以对被执行人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中持有的股份凭证(股票),人民法院可以扣押,并强制被执行人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也可以直接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进行处分,或直接将股票抵偿给债权人,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债务。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工资吗

判决生效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工资,但是必须保留债务人的生活所需。根据相关法律知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90条规定,被执行人作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其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完毕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53.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法人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应当通知有关企业不得办理被冻结投资权益或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被执行人不得自行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份相关文章
  • 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愿
    一、债权人是否可以撤销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愿如果确定对方是属于为了逃避债务而放弃继承权的,那么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申请撤销权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
    2024-01-01
    453人看过
  • 债务人不同意债权人是否可以破产重整?
    新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条未规定对债务人异议的审查方式,以及人民法院是否应给予债务人书面的答复,债务人不服法院决定的救济途径。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一、企业破产享有哪些权利(一)取回权在破产宣告时,由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并非全部属破产企业所有,所有权人有权通过清算组取回。这种由所有权人行使他的权利,称为取回权。(二)追回权在法院受
    2023-03-14
    253人看过
  • 债权人可不可以随意处置质押物
    一、债权人可不可以随意处置质押物债权人不可不可以随意处置质押物,在质权存续期间,债权人如果没有经过出质人的同意擅自使用或处分质押财产造成质押财产损害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可不可以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不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债务人更换需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更换需债权人同意,因为债务人更换属于债务的转移: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2、被转移的债务确实可移转;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4、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2024-01-14
    469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可以应债权人起诉重整债务?
    该段内容讲述了企业改制后,债权人不再能够以类似的事实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可以注册,但不能重复诉讼。债权债务不能单独出现,有债权必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还款行为而消失。但无论是债权债务转移还是债权债务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根据破产重组的精神,重组一旦被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企业就可以获得继续经营的机会,企业暂时免除各债权人的诉讼和要求。根据法院的判决,企业改制后,债权人不再能够以类似的事实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债权人可以注册,但不能重复诉讼。债权债务不能单独出现,有债权必有债务。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还款行为而消失。但无论是债权债务转移还是债权债务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根据破产重组的精神,重组一旦被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企业就可以获得继续经营的机会,企业暂时免除各债权人的诉讼和要求。 重 整 债 务 人 后 , 债 权 人 能 否 起 诉
    2023-09-07
    427人看过
  •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借条是否可以?
    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借条是否可以?债权人不可以拿走债务人的借条,借条一般是一式两份,双方都应当保留的,以避免一方存在私自更改借条的行为。借条一旦确定,不宜单方修改,包括借条时间都不得改动,否则容易被认定伪造借条。如果我们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话,那可能说明借贷关系不成立,当然就不需要偿还该笔借款。但问题关键是必须有证据证明借条是伪造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借条上其他内容都是是真实的,只是借条时间被修改,想推翻该借条的证明效力的话,根据证据规则,那就必须提供相反的证据予以推翻,否则法院可能还是会认定该借条的效力。如果我们没有证据推翻借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那么我们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当然,根据司法实践,如果借条是大额借款,债权人还有就借款的支付凭证提供证据,否则法院就会认定借款证据不足。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
    2023-06-16
    250人看过
  • 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可以保全?
    一、对债务人的债权是否可以保全?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保全。但是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除应具备普通财产保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全部无效,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
    2024-01-23
    74人看过
  • 债权人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可以吗?
    一、债权人能否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一般情况来说,债权人是无权查封债务人的隐名股权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隐名股东只是根据与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分取红利的债权,而并不享有股权。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不能对显名股东代持的股权、股份进行保全;但如果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二、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应注意的法律问题:1、隐名股东虽不是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但由于公司的成立起因于隐名股东的出资,根据资本维持和不变的原则,隐名股东不得抽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2、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出资的,其约定不得对抗公司。但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的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且公司已经认可以其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节,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3、一方出资,另一方以股东名义参加公司,双方约定
    2023-04-04
    216人看过
  • 个人公司股份是否可以抵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欠下债务要执行股权的,股东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人,用转让股权的价款清偿债务。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一、股权转让债权债务问题如何处理?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付还义务。但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公司债务,损害受让股东的利益,应当对受让股东承担买卖合同的遐疵担保责任。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与上述情况
    2023-04-10
    347人看过
  • 股东是否有债务被债权人追讨的风险?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债权人才可以向股东追债。通常只要股东存在以下情况时,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股东追债:1、股东瑕疵出资;2、股东抽逃出资;3、股东未依法进行清算;4、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转移债务需要债权人同意吗债务是对债权人偿还财产的义务,它是否能切实履行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这条规定要求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现行许多人误以为债务转让方式只有一种,即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债务转让协议后再经债权人同意。为了更好的保证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在债务人想要转移债务的时候就需要对其进行审查,主要有以下几点:(一)债务人的还债能力。一般来说,债务人转移债务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没有能力偿还
    2023-07-06
    246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可以参与债务人配偶财产的分配
    一、债权人是否可以参与债务人配偶财产的分配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债权人,您不能要求夫妻双方对其财产进行分配。因为这笔债务是在他们结婚之后才产生的,理应被视为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并由夫妻二人共同负担。然而,如果提前有过特殊的书面协议或规定予以规定则另当别论。作为债权人,您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向夫妻二人提出诉讼来主张自己的债权权益。在此过程中,您还可以向法庭申请冻结和保全这对夫妇的共有财产——住房。如果您最终胜诉,您有权进一步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债权人是否享有代位权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
    2024-04-13
    232人看过
  • 债权人是否可以在未得到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免除债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因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债权人行使留置权是不是必须通知债务人行使留置权一般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宽限期的,债权人则必须先确定不少于2个月的宽限期,并通知债务人履行,宽限期过后债务人仍不履行时,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如果已经约定了宽限期限的,则无需通知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2023-07-06
    91人看过
  •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离婚财产分割是否可以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离婚财产分割是不可以的,双方离婚后并且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请求双方清偿到期债务,不受夫妻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约定的限制。”一、夫妻双方离婚债务如何协议夫妻离婚时,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离婚时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债务的承担问题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共同债务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经债权人同意或法律规定,不能将共同债务改变为个人债务。虽然原夫妻二人离婚时经协商对债务承担作了约定,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志,但不能因此改变该债务的性质。经自行协商约定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对债权人而言是一种内部约定,除非债权人同意,否则不能发生债权债务的转移。二、财产可以将夫妻离婚财产转移吗夫妻离婚时不可以转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
    2023-03-09
    57人看过
  • 次债务人是否可以直接向债权人偿还债务?
    次债务人直接偿还债权人有效。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什么是次债务人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得以补救。二、次债务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
    2023-07-10
    128人看过
  • 婚内债务分担可以否对抗债权人
    不可以。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
    2024-04-22
    22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上市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份
    词条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多>

    #股份
    相关咨询
    • 债务人的股权可以被执行债务人的股权吗债务人公司债权是否可以执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4
      债权人只能执行债务人的财产,即对债务人的公司股权进行强制执行,而不能强制执行这个公司的财产。因为根据公司法,出资人出资成立公司以后,所有出资在法律上已经成为公司法人的财产,而非出资人的财产,出资人享有的只是股权。具体是这样的,对债务人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只能对这部分股份进行强制转让,根据公司法,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购买这些股份之后,债权人对这部分股份变卖所得进行受偿。如果其他股东不购买的
    • 债权人如何对债务人处分股份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0-20
      一般来说,债权人不能直接处理债务人的股份,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保全债务人的股份。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相关人员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为了保障将来的有效判决,可以实行或避免财产损失,对当事人财产和争论的目标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要求的范围,也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格。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有关人员的请求范围内,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实现申请人的权益,避免给被
    • 债务人是否可以合法地跟随债权人
      河南在线咨询 2025-01-30
      跟随债务人寸步不离并不一定违法,除非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实施伤害性行为,也没有非法侵入当事人住宅或其他侵犯债务人隐私权行为,否则就是合法的;反之,如果有上述行为,则是违法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或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 被偿债的债权人有权处分债务人的股权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21
      一般来说,债权人不能直接处分债务人的股份,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债务人股份的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范围不得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也不得超过争议财产的价格。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
    • 之前的股东是否可以被债权人起诉以变更债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5-01-04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债权人具有直接向相关股东提起诉讼的权利。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上限且连带责任时,债权人可以毫无阻碍地将这些相关股东视为被告,提起相应的法律诉讼。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公司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主体独立性或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采取各种不合法手段逃避债务或导致严重危害到公司债权人的经济利益之情事发生,他们必须对由此引发的公司债务负起连带责任,且不可回避。 对于那些由单身股东控制的有限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