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国土资源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调整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标准的意见》已经2005年12月28日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会第11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三月五日
关于调整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标准的意见
根据《兰州市土地储备办法》、《兰州市土地储备工作实施方案(2003)》和《兰州市土地统征收购整理储备供应财务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当前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的实际情况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和完善,提出如下意见:?
一、收购地块的原用地性质按照法定的主要用途确定,办公用地和未明确以何种用途为主的综合用地按居住用途确定。?
二、合同预约收购土地使用权,即土地收购补偿费在土地出让成交后按比例支付给被收购方(比例分成法):?
(一)收购原行政划拨用地,支付给被收购方的土地收购补偿费根据原用地性质,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原用地为工业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工业用途基准地价×90%+(出让成交价款-工业用途基准地价)×40%?
2.原用地为居住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居住用途基准地价×80%+(出让成交价款-居住用途基准地价)×40%?
3.原用地为商业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商业用途基准地价×70%+(出让成交价款-商业用途基准地价)×40%?
4.若上述出让成交价款等于或低于相应基准地价的,土地收购补偿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土地收购补偿费=出让成交价款×原用地性质相应的返还比例?
(二)收购有偿出让用地,支付给被收购方的土地收购补偿费根据原用地性质,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原用地为工业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工业用途基准地价×90%+(出让成交价款-工业用途基准地价)×40%+被收购方实际缴纳的剩余出让年限土地出让金?
2.原用地为居住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居住用途基准地价×80%+(出让成交价款-居住用途基准地价)×40%+被收购方实际缴纳的剩余出让年限土地出让金?
3.原用地为商业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商业用途基准地价×70%+(出让成交价款-商业用途基准地价)×40%+被收购方实际缴纳的剩余出让年限土地出让金?
4.若上述出让成交价款等于或低于相应基准地价的,土地收购补偿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土地收购补偿费=出让成交价款×原用地性质相应的返还比例+被收购方实际缴纳的剩余出让年限土地出让金?
5.若上述出让用地财政已按规定返还出让金的,按上述公式计算后,由财政负责扣除实际返还的出让金金额。?
(三)以上基准地价是指收购时执行的基准地价(不作修正)。?
三、现金收购土地使用权,即土地收购补偿费按土地评估价格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被收购方(现金收购法):
(一)收购原行政划拨用地,支付给被收购方的土地收购补偿费根据原用地性质,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原用地为工业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工业用途土地评估价×85%+(出让用地规划用途土地评估价-工业用途土地评估价)×35%
2.原用地为居住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居住用途土地评估价×75%+(出让用地规划用途土地评估价-居住用途土地评估价)×35%
3.原用地为商业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商业用途土地评估价×65%+(出让用地规划用途土地评估价-商业用途土地评估价)×35%
(二)收购有偿出让用地,支付给被收购方的土地收购补偿费根据原用地性质,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
1.原用地为工业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工业用途土地评估价×85%+(出让用地规划用途土地评估价-工业用途土地评估价)×35%+被收购方实际缴纳的剩余出让年限土地出让金?
2.原用地为居住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居住用途土地评估价×75%+(出让用地规划用途土地评估价-居住用途土地评估价)×35%+被收购方实际缴纳的剩余出让年限土地出让金?
3.原用地为商业用地:?
土地收购补偿费=商业用途土地评估价×65%+(出让用地规划用途土地评估价-商业用途土地评估价)×35%+被收购方实际缴纳的剩余出让年限土地出让金?
4.若上述出让用地财政已按规定返还出让金的,按上述公式计算后,由财政负责扣除实际返还的出让金金额。?
四、本意见所述土地收购补偿标准为基本标准。鼓励企业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调整或服从城市统一规划进行“出城入园”,以上情形涉及企业原使用的国有划拨和出让土地使用权进行收购储备的或其它特殊情况,可另行制定办法或根据具体情况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意见报市土地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五、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前市土地储备中心已受理的收购储备项目,仍按原兰州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兰规土资办(2004)123号文执行。
-
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调整公布规则》的通知
378人看过
-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土地折抵指标有偿调剂和有偿使用标准的通知
263人看过
-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工业布局调整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186人看过
-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兰州市国土资源局和兰州市规划局印章的通知
179人看过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标准的通知
460人看过
-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住房货币补贴调整方案的通知
304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
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具体是怎样的有哪些内容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8徐政发[2004]84号发布日期:2004-6-25执行日期:2004-6-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征用集体土地及其房屋拆迁的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苏政发[2003]14号《省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意见》、徐州市政府第98号令《徐州市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是?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8渝府发〔2013〕58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单位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调整征地补偿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是怎么样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耕地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一、我省征收土地使用的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由每亩1000元调整为1100元。各市、县(区)应在此标准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区位、耕地质量等因素,划分区域范围,具体确定各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 征收土地按所在区域的耕地年产值标准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其中,耕地为25倍、果园和其他经济林地为9.5~15倍、非经济林地为6倍、养殖生产的水
-
市关于调整城市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05根据我国的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城市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如下: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
关于调整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的通知福建在线咨询 2024-11-07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对于存在实际成交价格且不低于所处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水平的情况下,需要按照这一成交价格的至少40%来计算出让金。而在同样的条件下,如果成交价格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水平,那么就应该以全额地价的40%作为依据来计算出让金。 对于已经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在补办出让手续时,也应按照基准地价平均水平的40%来计算土地出让金。 当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对通过以上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