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批单有有法律效应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7 19:20:18 360 人看过

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一、机动车交强险怎么办?

机动车交强险办理流程如下:

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

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

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

4、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额。

5、保险人根据投保单内容,通过保险、公安交通违章记录信息平台查询投保车辆违法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确定对投保车辆的保费上浮和下浮幅度。

6、保险人根据核实无误的投保单,将投保信息录入微机。

7、投保人一次交清保险费

8、保险人打印强制保险单、费率浮动告知书、保险标志、保险发票后交给客户。

9、投保人对保险单内容审核无误后,将保险标志粘贴于前挡风玻璃规定处。

二、保险免责0-3岁什么意思

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拒赔都有它的理由,理由主要有以下四点,要是保险公司拒赔的话,可以先看下自己是否属于以下这些情况。

1、未如实进行健康告知

据统计,因为未如实进行健康告知拒赔的案件大概占90%以上,造成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主要有以下两种:

1)投保人未仔细阅读健康告知

现在很多保险都在线上售卖,很多产品点点手机就能投保,所以很多消费者投保的时候也不会考虑那么多的东西,就很容易忽略健康告知,最后发生理赔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不符合理赔条件。

虽然说线上投保方便,但学姐还是要提醒各位投保给自己买保障,相关的条款还是要认真阅读的,毕竟关乎的是自己的切身利益。

2)保险业务员误导

保险业务员误导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况,由于投保人对于保险比较陌生,很容易就被忽悠。

《保险法》

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三、保险法保险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1、填写投保单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或者说,保险合同的要约,就是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填写并向保险人提交投保单。很显然,保险合同的要约与其他商事合同的要约在形式上不太相同。在保险合同的实际订立中,往往是保险人把承保危险规范化,订立统一的承保条件和保险费率标准,制定包括投保单、暂保单和保险单等在内的有统一格式和内容的保险合同有关文书,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往往需要填写保险人事先印制好的投保单。这样一来,有些人就误以为是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是保险合同的要约。其实,这只能视为要约邀请行为,是保险人规范自己业务,方便投保人,招揽生意的作法。投保人填写了保险单并将其送交保险人,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要约行为。

2、承保

保险人在收到投保单后,经逐项审核,认为符合保险条件从而接受投保的意思表示就是承保,或者说是保险合同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它在形式上表现为向承保人签发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保险合同也可以采取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外的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据此,遇下列情况可以推定保险人承诺(承保):一是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二是向投保人出具保险费收据表示同意;三是法律上承认的能够表示同意的其他书面形式(如书信等)。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成立就不以保险人出具的保险单为要件,而是以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书面承诺为依据。

3、保险人审核并同意承保

投保人提出投保要求,双方就保险费率及保险费支付办法达成一致,投保人将填具的投保单交给保险人后,保险人根据告知情况对投保单进行审核,如确认符合条件的,即表示同意承保。同意方式一般是在投保单上签字盖章,以此作为承诺行为。承诺生效,保险合同随即成立。

4、保险人根据已成立的保险合同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通常保险单本身载明了保险合同的内容

投保人有权获得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并以此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享有保险赔偿权利和将来进行索赔的依据。以上是保险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有一些保险活动可采用简易程序。例如,航空运输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就采取较灵活的形式,投保人一手支付保险费,一手领取保险单,即所谓买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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