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的特殊性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51:31 481 人看过

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责任承担的特殊性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同时规定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合伙企业对“人合”性的最低要求,即要求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尽职尽责。同时为避免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因高风险所导致的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由此看来,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方面的问题,是看合伙企业是哪种组织形式来分的,组织形式不同,其合伙企业所承担的债务责任也不相同,因此,在实际中,与其他企业做合伙企业时,一定要考虑好合伙方式,以免日后承担不必要的经济问题。

二、普通合伙企业交什么税

(1)增值税(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4%);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额*7%或5%或1%,视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城市或县城建制镇或农村地区);

(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

(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额*1%);

(4)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所得额级距,适用税率5%—35%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5)印花税{分别按建立的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总账确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5/10000;其他账簿:账簿本数*5元/本];签定的购销合同(合同标的金额*3/10000)申报缴纳};

(6)车船使用税(按载客量或载重量定额缴纳,每年纳税一次);

(7)房产税[自用房产,房产原值*(1-30%)*1.2%,每年计算应纳税额一次,可以分期缴纳]。

三、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依法核准注册的经济实体。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特殊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劣势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劣势1、加大了合伙交易相对人的风险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赋予无过错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割断了合伙人之间的无限连带责任,使有限责任合伙人的个人财产与合伙共同经营管理的财产相分离,实际上缩小了向合伙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财产的范畴。这就将部分本来应由合伙人承担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债权人。正因为如此,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6条才要求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向交易相对人警示风险。违反者,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万元以下的罚款。[6]另外,在与合伙交易时,它使交易相对人关于交易风险的评估由统一的标准变为多个指标。在普通合伙的情况下,由于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相对人只须关注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及信誉,即可;而在特殊普通合伙的情形下,相对人既要区分哪些人是无限责任合伙人,哪些人是有限责任合伙人,又要考察合伙是否提供了足额的替代责任资源,以
    2023-06-06
    136人看过
  • 【特殊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优势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优势1、责任形态的二元性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存在两种承担不同责任的合伙人,执业合伙人对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在这一点上,十分类似于有限责任合伙,有所区别的是,后者的二元责任是在合伙协议和注册登记文件中,事先确定不变的;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两种责任的承担,可能会随着每项业务中执业合伙人的变换,引起责任性质的换位。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所有合伙人都有受有限责任保护的机会,而对某些合伙之债,如维护合伙日常运作形成的债务,全体合伙人均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此外,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的二元责任不是并列的二元责任,而是以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为基础,在执业合伙人有过错的特定领域,免除无过错合伙人的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除了特定合伙债务无过错合伙人享有有限责任保护之外,所有的其他合伙债务
    2023-06-06
    89人看过
  • 【特殊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概述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概述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通常只为少数的、受过专门知识教育与培训的人才所掌握,而在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个人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经验等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与合伙企业本身的财产状况、声誉、经营管理方式等都没有直接的和必然的联系,合伙人个人的独立性极强。所以,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
    2023-06-06
    439人看过
  • 【特殊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制度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制度(一)特定情况下的有限责任使合伙人内部的责任分配更趋公平合理合伙人之间的无限连带责任是普通合伙企业最显著的特征,而我国新《合伙企业法》第57条的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财产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实质是对无过错的合伙人进行责任限定,允许其在特定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对传统合伙人责任分配制度的重大调整。这种调整使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分配更为公平合理。由于现代合伙的规模已十分庞大,又由于合伙特有的业务执行模式——任何合伙人都可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业务,各合伙人的业务又相对独立,这样,任何一个合伙人都可能面临对自己不知情的众多的合伙人的行为承担无
    2023-06-06
    250人看过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合伙法》规定,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或者多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仅在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范围内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不同。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即使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对合伙企业造成债务,所有合伙人仍对外部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虽然其他内部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但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如果个别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债务,无过错的其他合伙人不需要承担外部责任,债权人只能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当然,如果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导致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是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与普通合伙企业一样,全体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清偿责任。不足的,由有过错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无过错的
    2023-05-07
    211人看过
  •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特殊在哪
    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特殊在哪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依法核准注册的经济实体。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区别(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出资人都必须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一部分出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一部分出资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2)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即对投资人数没有上限规定;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人数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当然,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企业中的事务。(4)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不得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将全部利润分
    2023-06-06
    437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 更多>

    #普通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责任承担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9
      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企业是不同的,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即使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在对外责任的承担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而在特
    • 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合伙企业法第57条的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企业法第57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
    •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承担的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8
      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企业是不同的,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即使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在对外责任的承担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而在特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5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的专业性及高风险性导致特殊责任的产生。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应承担什么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29
      合伙企业法规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合伙人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普通合伙企业是不同的,在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即使是基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合伙企业造成债务,在对外责任的承担上依然是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尽管对内其他合伙人可以追索有过错的合伙人,而在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