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能否担任财务负责人,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决策。随着财务管理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国有企业财务负责人都是领导班子的成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担任公司的财务总监。严格说来,只有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从事会计工作多年、经验丰富的人才能够胜任。如何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资格和条件?《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监督员)的资格作了明确规定:“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监督员)不仅应当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具有会计专业技能或以上技术资格或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可见,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资格比总会计师更严格。这取决于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位和职责。具体来说,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资格和条件是:
1。显然,作为一个会计机构的负责人,首要的要求就是要符合普通会计从业人员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这是最低要求,也是最低要求。否则,就不可能胜任这项工作,会计工作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2。专业技术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是会计机构的行政领导。负责组织领导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重要职责。他的行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影响很大。当然,会计机构负责人仅仅具备一般职业资格是不够的,还要严格规定其岗位的技术资格。即要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以上或者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其他资格。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还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如果财务会计直接处理经济业务,经济问题必然反映在会计处理上。如果不能坚持原则,就不能揭露已经出现的漏洞,就不能纠正违反财务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如果不具备清正廉洁的素质,就可能犯下共同作弊的错误,甚至走上犯罪之路。(2)工作经验。即主管单位或者本单位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三年。作为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没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显然是不可能做到的。否则,不仅会“误人子弟”,不能对下级进行有效引导,还会耽误工作,造成经济损失。
(3)策略业务级别。即熟悉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针政策,掌握本行业企业管理的相关知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任何单位的经济业务,都应当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直接或间接规范。在财务会计管理中,如果不理解和掌握这一知识及相关管理知识,很容易使单位的经营管理陷入法律的“盲区”或“误区”,带来危险的后果。组织能力。也就是说,他们应该有很强的组织能力。组织能力是一种基本的领导能力。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包括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对整个会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至关重要。(5)身体状况。也就是说,身体状况应该能够适应工作的要求。会计工作劳动强度高,技术难度大。作为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或者会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与工作相适应的良好身体条件。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系统性原则、现金平衡原则、收益风险原则和利益协调原则。系统性原则是指财务管理是集团各成员企业管理体系的一个子系统,由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分销管理等多个子系统组成,坚持财务管理的系统性原则是首要出发点财务管理的要点,这需要三个具体的要点。第一点是整体优化,只有整体优化系统才是最优系统。第二点是结构优化。任何系统都是具有一定层次结构的层次系统。在企业资源配置方面,要注重结构比例的优化,确保整体优化,如资本结构、资产结构和分配结构的优化。三是对环境的适应性强。财务管理系统必须保持适当的灵活性,以适应环境的变化。
2。现金平衡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中,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而不是权责发生制。它客观上要求财务管理过程中现金收入(流入)和现金支出(流出)在数量和时间上达到动态平衡,即现金流量的平衡。保持现金收支平衡的基本方法是现金预算控制。现金预算可以说是筹资计划、投资计划和分配计划的综合平衡,因此现金预算是控制现金流量的有效工具。
3。收益风险原则是指在财务管理过程中,要获得收益,就必须付出成本,面对风险,因此成本、收益和风险总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财务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成本、效益、风险三位一体的观念,指导各项具体的财务管理活动。利益协调原则是指企业与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职工、部门、债务人、被投资企业、国家(政府)、公众等之间的财务关系,从这个角度看,财务管理的过程也是一个协调各种利益的过程。利益协调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合同(契约)、公司章程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处理财务关系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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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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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能不能成为董事山东在线咨询 2022-12-28一、《公司法》对此并未作出限制规定,公司法只是规定了董事、财务负责人等不得兼任监事。如果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就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 《公司法》对于董、监、高的任职兼任限制有: 1、《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所以,对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如兼任经理,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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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员能否担任股东?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6作为公司的财务人员当然也能够成为公司的股东,因为在相关的法律制度当中也并未限制股东不能在本公司任职,只不过财务人员可以最大限度的接触到公司的利润和债务报表的这些材料,但无论是财务人员或股东,在工作过程中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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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可以直接担任股东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3股东可以做财务负责人。法律没有禁止股东担任财务负责人,只要股东有会计师从业资格、有丰富的会计从业经验并符合公司规定的其他聘用条件就能担任。根据《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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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是否能够成为股东?云南在线咨询 2024-12-05根据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也可以由股东聘任,即:只要全体股东同意,对外招聘的也可以做为法人代表。现在的公司章程新的样本中也对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做出了专门规定。 以前的《公司法》中规定法人代表必须是股东,不是股东的不可以做法定代表人。以前的章程中涉及执行董事的条款只有一条,现在的章程中却将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条款改成了三条。 如果法人代表是聘任的话,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