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08:23:03 470 人看过

1.受害人要求赔偿的车辆修理费即使高于车辆受损前的评估价值,但如果车辆修复使用对受害人更具有合理性,且属于车辆恢复正常驾驶状态所需的必要费用,保险公司应当予以赔偿。

2.在多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无责机动车一方与有责机动车一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分担责任。

3.商业三者险合同中,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未尽告知、提示、说明义务的,该条款不发生效力。

一、重新到保险公司购买交强险,车险包括

1.交强险,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2.划痕险,划痕险即车辆划痕险,它属于附加险中的一项,主要是作为车损险的补充,能够为意外原因造成的车身划痕提供有效的保障。划痕险针对的是车身漆面的划痕,若碰撞痕迹明显,划了个口子,还有个大凹坑,这个就不属于划痕,属于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3.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这是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保与不保这个险种,需权衡一下它的影响。若不保,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一条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车辆停运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要赔

如果属于营运车辆,侵权方应当赔偿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则要根据情况而定。

如果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对停运损失免责,而且对免责条款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

反之如果没有约定,或者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没有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责则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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