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成立必备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7 21:10:57 294 人看过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

2、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图。

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有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职责的行为。

4、行为主体实施的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行政诉讼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要件有哪些

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主体要件。

主体合法是指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必须具有行政主体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权限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为,这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权限方面的要件。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是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的内容要件。

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为所涉及到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所谓行政行为内容适当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明确、适当,而且应当公正、合理。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所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的实施所要经过的步骤、方式、顺序以及时限。

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得违反法定程序,任意作出某种行为。

人民法院对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身份审查时,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补正;

不能补正或者补正可能影响正常开庭的,视为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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