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处置是指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08:55:32 219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指在企业改革中,按照产权清晰的要求,对企业一直占有使用的过去通去划拨的方式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来明确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有以下几种方式:土地出让、土地租凭、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保留划拨。

一、收回土地使用权后,地上建筑物怎么处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无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于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具有不可分割性,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应一并收回地上建筑物,但应给予原所有权人适当补偿。

二、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指使用人根据法律、文件、合同的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以及部分处分的权利。它又分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

三、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

1、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依据土地使用性质的不同其使用权年限也是不一样的。

2、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3、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公司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
    一、公司清算土地使用权如何处置公司进行清算时,土地使用权是属于公司的财产,公司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折现,折现后的款项用于清偿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二、公司解散的清算程序流程是什么清算工作程序一般如下:1、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
    2023-04-19
    140人看过
  • 死亡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法
    人死亡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如下:1、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合法财产由他人继承人依法继承。遗产分配后,所有权、使用权即归继承人所有。2、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并到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后续,即确认土地使用权利。3、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存在继承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另行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宅基地上有房屋的,房屋可以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间内,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4、对于农村土地使用权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存在继承的问题。承包户内的人全部死亡的,由村集体收回。承包户内还有其他人的,其中一人死亡后,其享有的土地份额由其他户内成员继续享受。服刑人员如何处置其名下财产?如果只是被判刑了,但并没有没收财产的处罚,服刑人员的财产将依然属于他。服刑人员可以把财产交给他人保管,也可以存在银行、保险箱等地方。如果是经济犯罪,很多都是需要
    2023-07-20
    412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如何进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来进行处置。无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五)两项以及《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等5种情形。具体内容包括:1、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2、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3、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连续二年未使用土地的;4、未按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规定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5、经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占用基本农田的,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有出让,划拨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我国
    2023-02-27
    444人看过
  • 非法处置土地使用权有何规定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定刑条件判刑以下条件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量定第二条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023-04-04
    343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是什么,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的概念是: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经适房土地使用证规定是什么经适房土地使用证规定是获得土地使用证,满5年可以上市交易。居民个人在取得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出售时,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窗口按照出售时该房屋市场评估价与购买时该房屋总价差额的一定比例交纳收益,凭缴款证明,房产部门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国土部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予以土地变更登记。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取消原有加注内容“经济适用住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记载的土地性质由“划拔土地”变更为“出让土地”。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计算方式是
    2023-08-05
    10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土地使用证的处置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时,土地使用权应当自动延期,且这种延期属于无偿办理,可以重复延续。而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时,土地使用者应当重新办理用地手续,其中属于出让土地的,需要重新缴纳出让金,属于设定使用期限的划拨用地,需要根据法定条件重新申请办理划拨手续或出让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当土地使用权期满时,国家将无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另外,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提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10-17
    458人看过
  • 政府转让土地使用权具体指的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经公证机关进行公证证明,基本规则如下。1.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的管辖。它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的管辖相同。2.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土地使用权转让公证,除提交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公证相同的材料外,还有以下几种:(1)关于转让人已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
    2023-06-03
    301人看过
  • 安置房有土地使用证吗,安置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
    一、安置房有土地使用证吗国有土地上的任何房产都是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但是要区分土地取得形式是‘出让’还是‘划拨’。如果安置前你的房产是‘私有’房屋,那为你办理的土地证就应该是‘出让’。因此,安置房是有土地使用证的。二、安置房的土地使用证有什么作用安置房土地使用证是证明谁拥有对这个房屋土地使用面积的使用权的,如果你以后想把这处的房产给卖掉的话,买方都要求证件齐全,有的地方也是限制的。房产交易所要求两证具全才可以更名,但有的地方不要求。1、安置房没有土地证。会一个小区或是一栋楼有一个,属于集体或是划拨性质土地;2、对于安置房要你持有住房满五年之后,缴纳土地出让金以及契税,才可以办理土地证,以及正规商品房房产证;3、安置房没有土地证的,满五年才可以上市交易,而且要经过房产部门批准审核,这种房子不适合买卖,建筑质量难以保障安全;4、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成立后,房屋所点土地的使用权也一并转移。所以
    2023-03-19
    266人看过
  • 安置房有土地使用权吗
    安置房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和商品房一样,也是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么满5年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能过户。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二、农村拆迁安置房卖出合法吗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合法。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三、安置房可以过户吗?有什么条件吗?满5年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办理过户。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
    2023-06-27
    422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可以置换吗
    土地使用权可以置换,土地置换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利用级差地价置换土地改造老城区,加快城市发展的一种方法。包括异区地块的置换和同区内地块的置换两种情况。具体情况如下:1、因为土地位置的不同,所以其使用价格也不同,即地租不同,从而产生级差地租。一般情况下,离市中心、繁华的商业区、商务区等越近,土地使用价格越高;反之则越低。这样,政府就可以利用土地的差价进行土地置换改造老城区,发展新城区。中心城市土地价差较大,在土地置换中更有优势。2、土地置换是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要求,以耕地“占一补一”为前提条件,以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为目标,以土地的适宜性为依据,通过异地调整,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布局或低效利用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整体布局,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通常情况下,用来置换的建设用地均为国有土地,运作时不涉及土地性质问题,仅限于权属的重新调整和界定。一、《土地使用权转换办法》第六条建设用
    2023-02-27
    108人看过
  • 多层置换高层土地使用是什么
    一、多层的含义多层,指“多层建筑”。一般指六层及以下的小区,多数户型为东西两户。多层住宅可以不设置电梯,楼梯往往作为多层住宅的主要上下楼通道,一般单价三楼价格最贵,其次为二四楼最贵。也有少数设置电梯的多层小区一般统称为多层洋房,次顶价格最贵。二、高层的含义高层建筑是指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m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四、土地使用的含义土地使用,即土地利用,民事权利人为满足自己需要,按照土地的自然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的行为或法律事实。土地使用和土地占有存在密切联系,没有占有就无法使用,而占有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用土地。土地利用是人类通过与土地结合获得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活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类与土地进行物质、能量和价值、信息的交流、转换。五、多层置换高层的含义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有部分房屋需要被拆迁,许多原住户从多层的楼房搬去高层的楼房居住
    2023-03-24
    69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处理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自用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的,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企业外购房屋建筑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一般应当对实际支付的价款按照合理的方法(例如,公允价值相对比例)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确实无法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才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一、地下土地使用权是怎么认定的?目前国家法律层面,没有明确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仅在苏州市、南宁市出台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中,明确地上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依法批准利用地上空间开发建设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对该地上空间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规
    2023-03-28
    477人看过
  • 共同土地使用权的指南
    土地使用权共有的注意事项有:1、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对共同使用的土地依法拥有使用权,均为该宗地的使用者;2、土地共有人占用的平面和空间位置、距离地表的距离、土地的初始使用、不同用途等,一般不是影响面积份额的主要因素;3、在共有土地范围内,每个共用人拥有的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份额。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问题,还应当注意以下三个基本问题: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算点,并不是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土地使用者领取土地使用证、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计算。2、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可有三种情况:其一,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其二,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社会的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该出让的土地,则该土地使用权就应由国家无偿
    2023-07-11
    329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置土地使用权的争议
    农村土地承包中出现的土地使用权纠纷,要本着依法办事、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户在国有林业企业施业区内耕种的土地,要区别情况处理。凡不适宜耕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有计划地退耕还林还草;适宜耕种,并已纳入计税面积、签订30年土地延包合同的,由农户继续承包经营,不得收取土地承包费或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特点的案件,存在着许多区别,不能混淆。1、起诉的条件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不是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犯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起诉的期限不同,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引起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三十日期满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能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
    2023-08-05
    29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权产权指什么, 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内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代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1.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取得。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合法取得方式为拍卖、招标、挂牌、协议。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0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依双方约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在未付清全部出让金前,土地使用者领取临时土地使用
    • 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是指哪些土地使用权证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0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经常联系在一起的,很多甚至要弄混,而有的人不知道哪个先办哪个后办,中间还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发生哪些证件,另外是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规划局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国土局发的。发放的顺序是凭土地出让合同先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然后办理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用地批文(凭这2个文件不能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家说不对?),然后通过现场交地后最终领取
    •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 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废止时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28
      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2011年1月,一则“土地使用期满后会无偿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关注。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
    • 土地使用权划拨划拨,所谓“划拨土地使用权”指的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30
      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 土地使用期限30年是指哪种土地使用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1-04-22
      1、要想知道房屋产权到期后怎么办,首先要了解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长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2、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