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需要具备的成立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9:55:02 157 人看过

债权撤销权需要具备的成立要件如下:

1、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一、合同保全的方式有哪些

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债权人债券会因为债务人有时财产的不当而减少,往往会危害了债权人,而合同保全则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驶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务的权利。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了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

二、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比较的区别是什么

1、构成要件不同。

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

2、目的不同。

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3、主观过错不同。

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为之。

4、诉讼时效不同。

代位权的诉讼时效必须在债权履行期届满后三年内行使,并可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而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入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债务保全金的法律特征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制度。

其中,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法律制度,叫做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称为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0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以及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什么
    一、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债权人撤销权需要注意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3.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转让行为必须都具有恶意。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其债权为限。5.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再法定的期间内行使,否则撤销权消灭。二、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行驶的条件是: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行为是撤销权产生的主要条件,没有此条件也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必要。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1)放弃到期债权;(2)无偿转让财产;(3)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3.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三、债权人撤销权受到怎样的限制债权人撤销权受到的限制主要是: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
    2023-06-26
    182人看过
  • 撤销监护人资格需要具备的条件
    撤销监护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3、须由人民法院撤消。(1)有关单位和人员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有包含未成年人基本情况、监护存在问题、监护人悔过情况、监护人接受教育辅导情况、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未成年人意愿等内容的调查评估报告的,应当一并提交。(2)有关单位和人员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相关案件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基本材料或者书面说明。(3)监护人因监护侵害行为被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告知未成年人及其临时照料人有权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对于监护侵害行为符合本意见第35条规定情形而相关单位和人员没有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书面建议当地民政部门或者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由未成人住所
    2023-03-14
    228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意思,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1.债权人对债务人之债已届期满。2.客观上,债务人有以下行为之一:(1)放弃到期债权;(2)放弃未到期债权;(3)放弃债权担保的;(4)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5)无偿转让财产;(6)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明知的;(7)以明显不合理高价受让低值财产且转让人明知的。3.主观上,债务人具有诈害债权人债权之恶意。4.债务人实施上述行为已危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一、债权人死亡前查明财产并转移债权怎么办债权人如果发现夫妻死亡前转移财产的,若夫妻双方为恶意,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注意,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
    2023-03-08
    236人看过
  • 债权人是怎么撤销的?债权人撤销权具体如何
    民法典在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是:撤销权是债权人保全其债权的一种方式,在债务人通过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等方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其撤销权。一、撤销权的行使的几种情况具体是什么呢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三种情形:1、因债务人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引起的撤销权;2、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引起的撤销权;3、因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引起的撤销权;4、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引起的撤销权。二、代位权和撤消权是什么意思?代位权和撤销权是债权人保全其债权的方式,代位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从权利,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而撤销权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损害其利益的行为。三、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哪些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是代位权是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代位
    2023-04-10
    186人看过
  • 破产撤销权具体构成要件
    破产撤销权构成要件:1、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2、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3、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4、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一、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这要求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而且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最后需要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二、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存在恶意。若债务人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是有偿行为的,才要求主观上有恶意,而对于无偿行为,则不以债务人和第三人的恶意为要件。债务人有无恶意,一般应实行推定原则,即只要债务人实施行为而使其无资力,就推定为有恶意。二、对相对人(受益人)的效力设定负担的,视为负担自始1、债务人的行为之相对人(受益人),因为债务人的行为所取得之财产或者利益,具有法律上的依据。但是,债
    2023-03-27
    404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客观构成要件
    一、债权人撤销权是什么客观构成要件?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债务人所为的不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或者虽以财产为标的,但不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行为,不得撤销。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的行为足以减少其财产而使债权不能完全受清偿。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条件是什么?1、债务人存在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2、在债务人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时,要求受让人有明知
    2023-06-16
    305人看过
  • 总结合同撤销权成立的必备要素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撤销权成立要件如下: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撤销权要件分为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条件:1、客观条件:(1)债务人有使自己的财产减少或者负担增加的行为,包括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
    2023-07-12
    407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需具备法定条件
    即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损坏了债权人的利益。也就是说出现上述三种情形之一,而且影响了债权人权利的实现,这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可以实施请求权。如果出现了上述情况,但没有对债权人造成权利的损害。则不可以行使请求权。一、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
    2023-03-06
    409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客观方面
    客观方面是指债务人做出侵害债权的行为,详细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1、存在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若存在①放弃其到期债权②无偿转让财产③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这三种行为,以致不能清偿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对债权人债权的实现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则可以行使撤销权。但是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毁损、抛弃财产,导致财产不存在了,债权人就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可能。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是以给付金钱为内容处分行为以给付金钱为内容是因为这直接影响财产,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不直接影响财产的行为包括:以不作为债务的发生为目的的法律行为、以提供劳务为目的的行为等。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侵害到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减少了自己的责任财产,致使自己没有足够的财产来清偿其对债权人的债务,不能满足债权人的债权,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我们可以将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分为两种情形:①债务人积极减少财产的行为,如:免除
    2023-03-14
    116人看过
  • 构成债权人撤销权客体的债务人所为的行为必然具备什么条件
    构成债权人撤销权客体的债务人所为的行为必然具备下列条件:(一)必须是债务人所为的法律行为。债务人所为之法律行为,不论其为单方法律行为或者双方法律行为,也不论其为债权行为或物权行为(我国立法上没有承认物权行为,对物权变更采取债权行为与法定方式——交付或登记——相结合的方法。因此,在申请撤销债权行为时应同时附加申请撤销登记,不能只申请撤销债权行为而不申请撤销登记)。均可为撤销权之客体。由于法律上撤销权是夺此行为法律上之效力而使其无效,因而只有法律行为才能撤销,非法律行为如事实行为,它为一种事实,不可改变,故不能撤销。例如,抛弃所有物之行为,破坏或毁坏所有物之行为不能撤销。(二)必须是有效成立的法律行为。所谓撤销是消灭行为在法律上的效力,使其自始无效,因而只有有效成立的法律行为,才可谓撤销。这里的有效成立是指真正成立的法律行为,若不是此行为有害于债权人之债权,其会当然自始有效。因此,未成立的法律
    2023-05-02
    498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与破产撤销权各自的构成要件
    一、债权人代位权与破产撤销权各自的构成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如下: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二、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三、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四、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破产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一、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二、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是有害行为发生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临界期间;三、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必须存在有基于被撤销行为而实际获益的人;四、能够予以撤销的行为,就无偿行为而言,破产债务人主观上要有恶意。《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
    2024-01-10
    205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要确定债权吗
    债权人撤销权诉讼的主体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还有可能包括受益人或受让人。其中债权人是原告,债务人以及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则是被告。在撤销权之诉兼有给付之诉时,才会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4-07-25
    498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的债权要法院认定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为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债务人有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原本与债权人的利益无关,但是债务人为逃避债务,恶意低价处分,就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如果受让人对债务人低价处分财产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构成恶意,因此,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的低价处分行为,保存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
    2024-07-30
    250人看过
  • 不具备撤销权的债权特征有哪些?
    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一、租赁权是指承租人依租赁合同所取得的,对租赁物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即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享有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甚至在一定条件下还享有处分权(转租),并且在这些权利受到第三人妨害时,可以请求排除妨碍。二、附停止条件的债权,是指该债权的生效以某种事实的发生作为条件,即如果这种事实的发生了,该债权就生效,否则就不生效。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二)债务人做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行为;(三)债务人的财产出发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五)债权人需要再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7-20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债权人的撤销权撤销权怎么成立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债权人如果要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只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的,属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才属于有效合同,才能对其行使撤销权; 第二,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自身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包括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比如:无偿转让或明显低价转让,还包括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 第三,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对债权造
    • 2022年简述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27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 (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 2022年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具体是怎样的,有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4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民事案件数量急剧的增加。其中许多案件涉及到债权债务关系,今天为大家分析一下如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来保护债权人利益。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具体是怎样的,有哪些?
    • 撤销权成立要件有哪些?撤销权如何成立?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因债务人的行为是有偿抑或无偿而有所不同。在无偿行为只须有客观要件即该行为有害债权人的债权即可;而在有偿行为除应具备客观要件之外,还须有债务人和受益人明知其行为有害于债权人这一主观要件。二、撤销权如何成立客观要件有如下三个: 1、债务人须有以财产为标的的行为。该行为一般为法律行为,如买卖、赠与等;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非法律行为,如诉讼上的和解与抵销等。这些行
    •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时效是多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当第三人为善意时,认为撤销权的行使不利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