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保险常见的法律知识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6:41:27 84 人看过

1.您知道失业保险还分农村和城镇吗?

根据户口的性质不同,失业保险在缴费上也有所不同。城镇和农村的区别就在于城镇有个人缴纳部分,而农村不需要缴纳个人部分。如果失业,这两种主体所享受的待遇也会有所不同,城镇居民自然比农民享受的待遇要高。我想这主要还是考虑到农民失业后还有自己的土地,而城镇居民则只能选择再就业。

2.领取失业保险金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以及领取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其直系亲属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等补偿。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何认定呢?

根据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等有关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一般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4.如果农民工享受了自己不缴费的优惠,一旦失业,与缴费的员工相比,能拿到哪些补助?

农民工与城镇户口职工所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的差别就在农民工所享受的只有一次性生活补助。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最新的通知。

(1)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012元发放。

(2)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728元调整到848元;

(3)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4)在2014年4月1日前,对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北京地区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哪些材料呢?

2014年北京地区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资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证明,或者终止存档关系证明(辞职须有辞职证明材料);

(3)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材料。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上述资料到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6.什么情况下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农民工可以选择个人缴费,失业后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保险待遇吗?

据我所知,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有所尝试,让农民工也可以缴纳个人部分,然后,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失业保险待遇。但是,目前在北京还不能实现,用人单位现在所用的都是统一的社保缴费系统,他会根据身份证号自动识别是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缴费比例自动生成,农民想选城镇的是选不了的。随着农民的土地大部分被征收,很多农民在外打工,也享受不到土地的收益,农村已经趋于城镇化,那么,未来农民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还是有可能会实现的,这个我们也只能是等待相关政策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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