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禁止中的脱密期是什么意思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21:21:26 306 人看过

所谓“脱密”,顾名思义,即不再接触商业秘密用人单位通过约定,要求员工在离职前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员工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必须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届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通知后的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可以将员工调换至不需保密的工作部门,以确保员工不再获知新的商业秘密,因此又被称为“提前通知期”。这一制度是基于商业秘密的时效性的考虑而设计的。员工在保密部门工作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可能会在脱密期内被公开,从而不再是商业秘密,即便未被公开,由于用人单位的业务在不断的发展,在脱密期内一定会有新的商业秘密产生,这些新的商业秘密当然更有价值,原有的商业秘密便在脱密期内降低了价值,即使被泄露,也不会给用人单位造成过大的经济损失。

竞业限制条款也是用人单位保守自己的商业秘密的一种措施,即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约定员工在离职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到与该用人单位具有竞争性的企业工作。这是保证商业秘密不被竞争对手获知的一个方法。在这种运作模式下,员工在竞业限制期内不是用人单位的雇员,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终止或解除。竞业限制义务的根据在于劳动合同中的尚未失效的保密条款或另行签订的保密协议。但是在脱密期内,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未解除,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员工也仍须遵守用人单位的种种规章制度,只是须离开能接触到商业秘密的部门。这是两种制度的差异所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2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密条款相关文章
  • 什么是合伙经营中的竞业禁止
    案例:李先生与郝某各出资10万元,合伙开了家烟酒店,叫**昌烟酒店。店铺开张后,经营状况相当好,每月利润有2万元。郝某见利润丰厚,就又与刘某各出资15万元,在相距一条街的店面开了瑞*祥烟酒店。由于瑞*祥店面装潢好、规模大,且处在街区客流集中位置,不久就分走了**昌烟酒店的一部分客源,给李先生造成了损失,而郝某却从瑞*祥获得了丰厚的利润。李先生与郝某交涉未果,他想知道自己的合伙权益该如何保障。解答:郝某的行为违反了合伙企业竞业禁止的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这是法律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而作出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上称之为竞业禁止。郝某在与李先生合伙经营烟酒店后,为获取更大的利润,又与
    2023-04-21
    174人看过
  • 保密和竞业禁止合同
    仲裁委员会
    公司:_________雇员:_________鉴于:雇员承认,由于受聘于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公司可能不时向其提供的培训)其可能充分接触公司的保密信息(定义见下文)、并且熟悉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前景及与公司的客户、供应商和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人有广泛的往来;雇员愿意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保密,并不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相竞争。因此,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定义为本合同之目的,下列术语应具有下文规定的含义:1.保密信息:指不论以何种形式传播或保存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产品、服务、经营、保密方法和知识、系统、工艺、程序、现有及潜在客户名单和信息、手册、培训资料、计划或预测、财务信息、专有知识、设计权、商业秘密、商机和业务事宜有关的所有信息。2.竞争业务:指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3.竞争对手
    2023-04-23
    346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中的竞业禁止条款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竞业禁止合同只能适用于居于单位比较重要岗位、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而不是企业所有员工,针对企业所有员工而适应的竞业禁止条款是无效的,竞业禁止条款如果适用面太广,将使得企业所有员工或绝大多数员工不能从事自己的专业或发挥自己的特长,这无疑是对竞业禁止条款的滥用,会导致劳动者择业权的丧失以及不合理地限制市场经济下应有的人才竞争。按涉密状况来分类,竞业禁止规则适用于:1、高级研究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这类人员是关键技术和核心秘密的全面掌握者,往往被竞争对手特别注意;2、市场计划和销售人员。因工作需要,这些人员掌握着经营秘密;3、财会人员。企业的财务状况中包含有大量的商业秘密;4、高级文秘。秘书职责包括会议记录整理,文件的打印、管理和转发,其接触商业秘密和可能性非常大。一、法定的竞业禁止是什么指依据法律规定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我国公司法第61条对企业的董事、经理等高级职
    2023-02-25
    348人看过
  • 什么是竞业禁止及期内容
    竞业禁止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根据合同或法律规定,一方享有权利而另一方负有义务,权利人可以要求义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自己的营业相同、类似或相关之营业,即有权限制义务人进行针对自己的竞争行为。竞业禁止具体包括:1、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2、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经理,未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同意,不得兼任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3、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合伙人违反此规定,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兼
    2023-06-07
    345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脱密期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法》中的脱密期?脱密期是指用人单位可以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在离职之前必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为用人单位再工作一定期限,该期限期满,员工才可以正式离职。在这段时期之内,用人单位可以把员工调至不需保密的部门工作,以确保员工不再接触新的商业秘密,因此,脱密期也可以称为提前通知期。脱密期中的“密”指的是“商业秘密”。何谓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设计资料、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实践中,商业秘密对于用人单位有着重要的意义,如果商业秘密没有保护好,很可能带给单位致命的打击。二、有关脱密措施的约定是否有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判断:1、首先必须有可保护的商业秘密,否则其约定就是无效的。2、采取脱密措施义务主体,针对的应当是实际接触、了解或
    2023-04-29
    418人看过
  • 企业如何约定竞业禁止,企业约定竞业禁止应注意什么
    一、企业如何约定竞业禁止企业在运用竞业禁止条款进行自我保护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有相应规定或协议的企业,一定要将条款尽量细化。在条款设置时要考虑全面,将所有可能性都考虑进去,落实到纸面上。2、明确竞业补偿金问题。获得补偿是执行竞业禁止条款的前提,有部分企业对于竞业补偿金的问题上常与职工产生矛盾,往往在员工离职后不愿支付相应的竞业补偿金。可一旦发生纠纷,员工就可以企业未支付补偿金为由自由离职。关于竞业补偿金,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支付的具体金额。3、在条款制定时,要注意注明,一旦员工违反竞业禁止条款合同后该如何处理。一般企业都没有将违反后的相应处理方法注明在条约中,而是与员工有过口头协议,这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4、在员工入职、进入核心岗位之前就应该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合同,而不是在其提出离职后再补签。二、企业约定竞业禁止应注意什么1、合理补偿。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合理补偿,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2023-02-21
    495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违约金标准是什么?竞业禁止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1、竞业禁止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没有关于竞业禁止违约金和竞业禁止经济补偿的上限和下限的规定。因此,不存在合法性问题,只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从你反映的情况来看,这是不合理的。在司法实践中,最低经济补偿不得低于本人工资的20%,一般在30-50%之间。如果将来可能增加仲裁的经济赔偿,违约金将增加到合理的数额。由于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只能做出一个接近司法实践的答案续聘一般不能调整。如需调整,应与员工协商。当然,企业也有可能单方面提高待遇和排名。这只是一种普遍做法,但法律没有对此作出规定,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留下的遗憾之一。在劳动仲裁实践中,如果企业单方面变更合同或擅自续签新合同,降薪降职,不合理调整岗位,员工拒绝签订合同,企业一般会败诉。竞业禁止人员的范围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禁止人员仅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对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对于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雇主可以在
    2023-05-07
    292人看过
  • 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是什么意思,限制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一、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是什么意思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意思,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二、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是多少年竞业限制最长期限2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符合签订竞业限制条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该期限应是连续计算的。三、竞业禁止条款的风险当企业要求员工承担的保密义务期限长于合同期限,一般通过竞业禁止条款来约束。该条款严格限定员工择业权,因此法律作出了很多限制性规定,也为该条款增添了很多产生法律风险的可能。1.缺乏经济
    2023-04-30
    299人看过
  • 什么是禁止竞业行为?
    竞业禁止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经理等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法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是针对在职期间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而言的,如果想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就涉及如何对离职后的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竞业禁止限制问题。一、竞业禁止劳动合同有什么条款竞业禁止劳动合同的条款如下:1、在职期间不得到竞争企业兼职或任职。2、离职后在一定期限或特定区域内不得开展与原单位竞争的业务或受雇于竞争公司。3、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原单位竞争。4、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给予经济补偿的数量和方式。5、离职前不得抢夺原单位客户。6、违反竞业禁止义务时的违约责任。二、如何履行竞业禁止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用人单位可以规定掌握经营信息、秘密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契约
    2023-02-24
    57人看过
  • 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的原因有哪些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竞业禁止产生的原因: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024-05-10
    176人看过
  • 竞业禁止赔偿的概念是什么?竞业禁止赔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竞业禁止补偿的概念是什么?竞业禁止补偿,也称为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指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根据用人单位与有义务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基于劳动关系的存在而从事的竞业限制业务,用人单位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支付形式向劳动者支付具有补偿性质的报酬竞业禁止补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首先,竞业禁止补偿必须以劳动关系的存在为基础。竞业禁止报酬以劳动者履行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为前提,竞业禁止报酬的支付期限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性强四、竞业禁止补偿的主体仅限于有保密义务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根据中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竞业禁止协议中未约定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雇主因故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仍然未能按照劳动者的要求支付,劳动者可以终止竞业
    2023-05-07
    141人看过
  • 脱密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脱密期与竞业限制条款有哪些差异
    一、脱密期的相关规定1、在《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中有关于脱密期的规定:“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就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作出约定,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脱密措施。”根据上述规定,脱密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比竞业限制的期限要短很多,竞业限制最多不得超过三年。这是因为,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已没有劳动关系,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取得劳动报酬。但是脱密期不同,在脱密期内,员工仍是员工,身份未变,劳动关系仍在,不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再建立劳动关系。而为防止员工获知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在脱密期内往往无事可作,会造成人力资源上的极大浪费。2、1996年劳动部发出了《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该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
    2023-05-05
    482人看过
  • 解密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解密期和竞业禁止条款之间有什么区别
    1、解密期限的相关规定1《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15条对解密期限有规定:“对于有义务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但提前通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间,em用人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解密措施。“根据上述规定,解密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比竞业限制期短得多,竞业限制期最多不得超过三年。这是因为在竞业限制期内,员工与原雇主没有劳动关系,且可以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取得劳动报酬。然而,解密时间不同。在解密期间,员工仍然是员工,身份没有改变,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他们不能与其他雇主建立劳动关系。为了防止员工知道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在解密期间往往无所事事,这将造成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1996年,劳动部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通知》第二条规定:“掌握商业秘密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2023-05-07
    111人看过
  • 竞业禁止的补偿比例是多少?竞业禁止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1、竞业禁止的补偿比例是多少?竞业禁止经济补偿的数额没有强制性规定,一般尊重双方的约定。但是,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并且雇员已经履行了竞业禁止义务,那么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的,或者保密协议,但未约定终止或者终止竞业限制的,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已经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当年平均工资的30%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研讨会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未支付或者未明确支付补偿金,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上一年度工资的20%-60%支付补偿金双方劳动
    2023-05-31
    9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密条款就是规定受许可方应对供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证不将这些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供方的权益,保持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 更多>

    #保密条款
    相关咨询
    • 不正当竞争法中竞业禁止是什么意思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1
      竞业禁止是对职工择业权的一种限制,一般包括以下主要特征: 1、原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商业秘密存在; 2、竞业禁止的接触对象应是原企业的职员,且该职员知悉、掌握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并非一般职员。具体包括: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企业的技术人员;其他人员,如销售人员、部门经理、档案管理人员等。 3、新企业与原企业必须是从事相同行业、具有竞争关系,只生产经营同类产品而没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不形
    • 竞业禁止是什么,竞业禁止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上海在线咨询 2024-12-23
      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或在职工离职时与劳动者约定,对掌握本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以下是关于竞业禁止的一些注意事项: 1. 竞业禁止的范围: 竞业禁止的范围应当是生产同类且有竞争关系的产品的企业及其具体范围。竞业禁止的范围不应过宽,
    • 竞业禁止是什么,和的竞业禁止有何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
      应该叫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针对劳动者的,与公司法无关。不正当竞争是针对公司间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
    • 公司法中的同业禁止是什么意思?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7
      同业竞争是指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下,但因股权分散,该股东对上市公司有控制性影响)或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这些就是对公司法同业禁止规定一个简单的解释
    • 什么叫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协议中的质押条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9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 或禁止他们在原单位离职后一段时间内从业于与原单位有业务竞争的单位,包括劳动者自行创建的与原单位业务范围相同的企业。 竞业禁止产生的原因: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 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