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成立债权委员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4 17:57:45 95 人看过

债权人委员会是根据债权人会议的决定设立的。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一、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是什么时候

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二、破产法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是什么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规则是: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等。

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职责有哪些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5月31日 1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申报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第一,股东会会议召集的人不适格。第二,会议发出的通知或公告存在瑕疵。第三,不是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参与事项的表决。第四,决议没有达到法定的最低表决权数。第五,股东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通过股东会议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所以对决议的要求严格。股东会决议的事项有哪些1、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行为的基本规则,是公司活动的依据,法律对其制定、内容、形式等都有明确要求,公司可以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为符合要求。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存续、发展的物质基础,是法定登记事项。公司在成立以后,可以根据客观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解散,导致公司消失;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导致公司解散,或
    2023-06-30
    15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当成立企业工会
    企事业单位和机关有25名以上会员的,应当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25人的,可以单独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成员共同设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一名组织者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多的,可以成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工作;女职工人数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设立女职工委员。企业员工较多的乡镇和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建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几个性质相近的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国家或地方工业工会。中华全国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积极作用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和基本元素,企业工会是工会的重要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目前,我省企业工会及职工、会员数量分别占基层工会及职工、会员的56%、68%、64%。做好企业工会工作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是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需要,是推进工会整体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企业工会要以高度的责
    2023-08-18
    413人看过
  • 如何成立业主大会,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1.为什么要制定《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答: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第一条)。2.什么是物业管理?答:《条例》中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第二条)。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答:针对实践中业主权利和义务不明确的问题,《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享有10项权利:(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
    2023-06-10
    13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要建立工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一、村里大队属于什么单位农村的大队是改革之前的名词,和现在的村是同一个等级的组织。1.农村的大队当时属于人民公社(相当于现在的乡、镇政府)管理。2.现在的村名字全称是村民委员会,其性质: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
    2023-06-22
    6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债务人可以起诉债权人
    1、对债务金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债权人,并向法院申请确认债务金额。符合备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2、债务人对债务金额有异议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债权人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债权人不起诉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诉讼,法院应当确认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一、遭遇拖欠货款怎么办遭遇拖欠货款的处理办法如下:1、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债务人归还贷款以及利息;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对方执行还款;3、如果对方不执行,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4、债权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二、借了钱不还,怎么要回债务人不还钱可以协商、调解或诉讼,也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2.支
    2023-03-08
    219人看过
  • 成立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设监事会
    一、成立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设监事会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该设立监事会。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二、监事会的职责有哪些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5、向股东会会
    2023-06-13
    42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公司必须成立工会呢
    公司必须成立工会的情形有,企业会员二十五人以上。成立工会需要上一级工会批准。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会代表的是劳动者的利益。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什么依法维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二。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三、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途径有哪些工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途径有:1、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
    2023-06-20
    61人看过
  • 债务债权关系在什么情况下会消灭呢
    债务债权关系在以下情况下会消灭:1、债的履行。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协议而导致债的消灭。3、抵销。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相同种类的给付,将两项债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一、合同终止的原因具体有那些合同终止的原因具体有:1、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4、提存,是指无法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二、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
    2023-03-06
    256人看过
  •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在什么情形下会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二)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三次以上的;(三)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四)有犯罪行为的;(五)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六)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履行委员职责的;(七)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八)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一、业委会委员选举需双过半的法律依据摘自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
    2023-06-22
    201人看过
  • 调解委员会成员在什么情形下应当回避?
    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劳部发[1993]301号)第19条规定,调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其回避:(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调解委员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集体
    2023-06-14
    18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前提和根据,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机构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只有订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才能受理,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二、仲裁协议无效的。包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具备的资格。签订仲裁协议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仲裁协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订立仲裁协议,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的仲裁协议无效。(二)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该范围,仲裁机构
    2023-06-06
    418人看过
  • 清算组成员什么情况下可以更换
    清算组成员可以更换的情况为: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股东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更换清算组成员:(一)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行为;(二)丧失执业能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三)有严重损害公司或者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一、清算组成员违法,要承担何种责任成立清算组很多时候是由法院方面成立,只有符合标准的人才能担任清算组的成员,之后清算组成员在履行自己职责时,也要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否则的话就会导致行为无效,严重的甚至还会构成刑事犯罪。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产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成员在执行管理、清理、估价、变卖公司财产过程中难免不会有人徇私舞弊,从中得利,要求清算组成员不得侵占财产、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
    2023-04-02
    27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施工委托
    一、什么情况下施工委托不是所有施工项目都要走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才要进行招标。私人工程建设项目可以直接委托,国家专门项目不可以直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的法律。二、工程授权委托书范本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工程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023-06-09
    355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劳动调解委员会回避
    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根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第19条规定,调解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回避,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申请,要求其回避:(1)是劳动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2)与劳动争议有利害关系的;(3)与劳动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的。调解委员会对当事人的回避申请应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调解委员的回避由调解委员会主任决定。法院注重引入社会力量进行调解,从另一个方面促进了人民调解的振兴。无论是委托调解还是协助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都是法院依靠的重要力量。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才能够使委托调解与协助调解取得良好效果,这使得法院更加关注对人民调解组织成员的培训与指导。我国民事诉讼法本来就赋予了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在大调解和将社会力量引入诉讼调解的背景下,基层法院会更积极、更主动地做好
    2023-02-18
    7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申报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村委员员可以构成受贿罪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2-11
      村委员可以构成受贿罪,刑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代征、代缴税款等行政管理工作中受贿的,可以认为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什么情况下会形成债务债权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形成债务债权关系的原因是: 1、双方签订相应的合同; 2、侵权行为; 3、不当得利; 4、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的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提供管理和服务的一方有权要求他方支付必要的费用。
    • 业主大会什么情况下成立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1
      物业管理区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数量少,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不得成立业主大会。如果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将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 债权转让在哪些情况下成立债权转让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2-22
      债权转让成立: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转让协议;债权人转让合法有效的债权;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
    • 什么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会被取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30
      业主委员会委员从全体业主中选举产生。无正当稳定收入、不执行业主(业主代表)大会决议、违反管理规约不履行业主义务以及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不具备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时,可以按照委员人数的40%配备候补委员。业主委员会委员缺员时,由候补委员递补。候补委员全部递补为委员后仍有缺员的,应当召开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补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一)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