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程序:是裁员还是解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20 13:20:08 173 人看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就需要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裁 员 规 定 与 劳 动 合 同 解 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出具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需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需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需至少保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二年备查。因此,用人单位在办理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合法合规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依照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后仍需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此外,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出具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需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需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同时需至少保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二年备查。因此,用人单位在办理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合法合规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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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6日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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