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假资料过户房产后怎样处理
民法典规定,使用假资料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后,损害了他人权益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且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条【登记机构的职责】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第二百二十二条【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二、房屋产权登记错误该怎么办
房屋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或者他人的不当行为造成登记不当或给使权利人受到损害,权利人有权要求撤销登记或者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1、撤销登记。
因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非法手段获准登记的;
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因工作疏忽导致核准登记不当的。
由房屋登记机关决定撤销全部或者部份登记事项,并公告其房屋权属证书作废。
2、赔偿损失。
因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受理登记申请、不按期办理登记申请或者工作疏忽,核准登记不当,致使权利人受到经济损失的,登记机关应对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
3、追究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当事人以虚报、瞒报房屋权属情况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权属证书的;
涂改、伪造房屋权属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n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n(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n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n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n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民法典中己怎样办理房屋过户
237人看过
-
民法典中关于房产虚假过户如何处理,办房产证流程
289人看过
-
民法典中房产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98人看过
-
2024民法典中破产程序中未过户房产如何处理
165人看过
-
假资料过户房产后如何处理,房屋过户纠纷产生的原因
339人看过
-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公证后房产过户是怎样的
445人看过
-
房产过户去民法典要带什么资料?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20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
-
民法典中房产过户前的民间借贷如何处理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61、房屋过户前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期限届满,由借款人偿还欠款。如果借款人通过转让房屋方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房屋转让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
-
民法典房产质押过户所需的资料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30房产抵押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
民法典中房屋买卖未接房怎样过户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6民法典对房屋买卖未接房怎样过户没有作出规定,房屋买卖交易未交接房屋的,要先办理房屋资质,并且由买卖双方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九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提供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
-
房产过户到民法典需要哪些材料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3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