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免责债务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9:21:04 206 人看过

一、免责债务承担的含义

免责债务承担是指新债务人代替原债务人履行债务,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其原有的履行责任被免除。

二、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

1、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

2、债务承担为债务人的特定的承受,即第三人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负担,因而对于原债务人的判决,对承担人亦生效力;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也随同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承担人。

3、债务承担的方法,有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和债务人与承担人订立协议两种。

三、免责债务承担的成立方式

一是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防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之债务。

二是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采用这种方式须经债权人同意才发生效力:原债务人脱离渍的关系,第三人成为新的债务人,主债务的从债务也发生转移。

四、免责债务承担的要件与效力

(一)免责债务承担的要件

1.须作为债务承担标的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

一般而言,以下债务不具有可转移性:

(1)依性质不可转移的债务

例如,以债务人的特定技能为基础的劳务之债,通常不可转移。如聘请某著名画家作画,若画家转而由其弟子代为作画,显然违背债权人的初衷。因而该类债务不可承担;

(2)当事人约定不可转移的债务

若当事人约定不得由他人承担债务,则依据合同自由原则,该债务当然不可转移。但若事后当事人变更其约定,或在对方做出债务承担时表示同意的,则视为该债务已可转移;

(3)依法律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

例如,保管合同中,保管人不得将标的物交由他人保管,这可视为法律上限制债务承担的实例。

2.须有有效的债务承担合同

债务承担合同是以债务的转移为目的的合同,除了应满足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债务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须经债权人同意。

因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导致债务主体变更,从而可能增加债权实现的风险。因此若由债务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应当由债权人同意后方能产生债务承担的效力。

(2)债权人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的,应当不违反债务人明示的或可推知的意思。

若债权人直接和第三人签订债务承担合同,理论上认为该合同虽无债务人的参与,但债务人因该合同纯获利益,因此并无否定该合同效力的必要。

但若债务人明确表示反对,或者依合同签订时的具体情况可推知债务人将反对该合同的,则不能产生债务承担的效力。盖因债务仍然属于债务人的“消极财产”,债务人对其有处分权,若债务人反对债务承担的,债权人和第三人不能违背债务人的意思而行为,否则即与民法意思自治的精神不符。

(二)免责债务承担的效力

1.就被承担的债务,承担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为新债务人。原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不再负担债务。

2.新债务人取得原债务人基于债权债务关系所享有的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因此,新债务人可以就债务未成立、被撤销、已清偿、同时履行抗辩权等进行抗辩。但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反对债权,通常并不能由新债务人以此主张抵销。此外,承担人基于承担债务的原因关系而对原债务人享有的抗辩,不得对债权人主张。

3.从债务和从权利转移。

(1)从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例如,附随于主债务的利息债务违约金债务等除当事人另有特约外,也一并由新债务人承担。

(2)从权利

对于原债务的担保原则上一并转移。具体而言,承担人或者原债务人自己设定的担保物权,应推定当事人同意其随同债务一并转移;法定担保物权,如留置权,则当然转移;惟承担人和原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原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在债务承担时除担保人同意继续担保者外,债务移转时,担保随之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4日 1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离婚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其债务如何承担
    一、离婚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其债务如何承担1、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其债务的承担:是一方所欠债务但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视为共同债务,夫妻均要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是如果一方能够证明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由欠债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
    2023-04-22
    496人看过
  • 免责的债务承担可以追偿吗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可以追偿吗可以,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它分为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二种方式。《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债务免除】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第五百七十六条【债权债务混同】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二、免责债务承担的法律特征1、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2、债务承担为债务人的特定的承受,即第三人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负担,因而对于原债务人的判决,对承担人亦生效力;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也随同主债务的移转而移转于承担人。3、债务承担的方法,有承担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和债务人与承
    2023-04-30
    140人看过
  • 探讨免责债务承担与并存债务承担的区别及特点
    1、债务承担的性质不同。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的特定承受,即第三人是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则属于新的债务负担,因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结果并不导致原债务人免除其合同债务,而且第三人的债务与原债务人的债务不必相同,所以应该视为一项新产生的债务负担,并非债务的特定承受。2、二者主体的变更不同。一个是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一个是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并列成为债务人。3、二者成立的条件不同。一般理论界认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因为原债务人要退出债的关系,所以其转移债务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但是并存的债务承担中,因为原债务人仍然在债的关系中,所以其转移债务不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4、第三人承担债务的方式和范围不同。免责的债务由新的债务人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由原债务人和新加入的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免责债务承担的要件是什么1、须作为债务承担标的的债务具有可转移性。一般而言,以
    2023-07-08
    197人看过
  • 债权人如何避免在房子拍卖后仍需承担债务责任?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受偿的先后顺序为:房子拍卖后,应当先清偿债务人指定的债务;债务人未指定的,优先履行到期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欠款人房子拍卖后,欠款不够偿还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院拍卖债务人财产后,如果拍卖所得款式不够清偿债务的,如果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执行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一)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二)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中止执行满两年,经查证被
    2023-07-18
    99人看过
  • 债务承担纠纷之公司债务如何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本文所称的有限公司不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我国目前没有无限责任公司或两合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虽然承担无限责任,但不能称公司),注册资本也采用实收资本制,即公司注册资本必须一次实际到位(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允许注册资金分批到位),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是有条件、有前提的,即只有公司股东依法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全部实际到位,且事后没有抽逃资金的情况下才承担有限责任。现将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六种情形列举如下: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
    2023-06-01
    462人看过
  • 如何避免夫妻双方被迫承担伪造债务的责任
    夫妻双方如何避免伪造债务需注意以下要点:1、如果贷款不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能由配偶承担;2、诉讼中,如果只有借据,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借据一般不予认可;3、找到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原因;4、从借款时间的错误来说明借款的虚假性,或者根本没有必要使用借款来达到拒绝承认债务的目的。如何避免逾期其实这个话题我们都是老生常谈,但是还是有很多持卡人逾期。我们都知道逾期的后果,但就是控制不住自己花钱的手。所以我们可以控制不用用信用卡的东西,不买就不买。其次,对于每一封信心里要清楚卡的还款日期。千万不要逾期。欠款逾期相关问题假如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帮您,请戳页面咨询按钮,我们安排专业律师为您答疑解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
    2023-07-08
    306人看过
  • 债务难以承担应该如何解决?
    债务承担不了,也不能逃避法律责任,若是暂时无能力偿还,可以申请分期偿还,需要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那就只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清偿,债权人就可以拿多少。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没能力偿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运用法律途径解决。债务承担的特点1、合同内容未发生变化,仅合同主体(债务人)发生变化。不论是免责的债务承担还是并存的债务承担,并不消灭原债务,成立新债务。债务承担发生后,债务承担主体有所变化,但新旧债务仍具有相同内容,包括从属于原债务的特定债务如利息等,移转于承担人。2、债务承担建立在原生性债权债务关系合法有效的基础之上。对于原生性债务系无效、可撤销以及非法债务等情形,不产生债务承担的问题。3、承担人所承担的债务具有可转让性。若法律明文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具有特定人身性
    2023-07-01
    254人看过
  •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
    2023-02-17
    221人看过
  • 免责的债务承担需要债权人同意吗
    免责的债务承担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务人经债权人同意,将其债务部分或全部移转给第三人负担。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亦可以之对抗债权人。一、债务的全部转移的法律定义务的全部转移,又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的债务人;而原债务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免除债务的承担。第二,债务承担为债务人的特定的承受,即第三人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负担,因而对于原债务人的判决,对承担人亦生效力
    2023-03-11
    232人看过
  • 免责的债务承担应该怎么举证
    一、免责的债务承担应该怎么举证产生债务纠纷后,举证债务免责的,举证的责任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民间借贷债务免责情形有哪些(1)贷款人许可借款人转让债务,没有取得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免除保证的法律责任。(2)贷款人与借款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没有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保证合同没有
    2023-06-17
    487人看过
  • 单位注销债权债务承接人如何承担责任?
    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而无法正常经营下去,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对于公司注销,如果还存在债务问题,是需要继续承担责任的,不会因为公司被注销而停止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通常而言,公司注销都会有相应的债权债务的承接人或承接单位。那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单位注销债权债务承接人如何承担责任?单位注销债权债务承接人如何承担责任?公司依法定程序进行注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公告清理债权债务,如果经公告,在45天内,债权人没有申请债权视为自动放弃。如果没有公告,没有进行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查工商档案,档案中应该有该单位债权债务承受人,否则工商部门不会核准注销的。可以要求债权债务承受人承担责任。一、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在其办理注销登记前,其法人资格及相应的诉讼主体资格依然存在,应以自己名义起诉、应诉。已依法成立清算组织的,可以清算组织名义参加诉讼。是否追加企业主管
    2023-06-01
    386人看过
  • 承担责任的反担保债务人如何追偿
    反担保人不能向债务人的保证人追偿。反担保人是由被担保人反过来向担保人提供的,负责支付超过担保人原担保额的部分的担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其身份转为债权人,被担保人仍为债务人,反担保人为担保人,因此,担保人可以依法要求债务人与反担保人承担责任。担保人只对债务人进行担保,对反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反担保人承担责任后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担保人追偿。一、反担保合同是指什么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与债务人和反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以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在实践中,企业在进行银行贷款时,也经常与担保公司合作,担保公司为其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同时以自身财产向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即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从而实现对资金的贷款需求。反担保具有从属性,是对从债的担保。这种从属性是指反担保依附于本担保,是反担保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本担保不成立,反担保就无法成立。因为反担保的目的是保证担保人(即第
    2023-06-28
    450人看过
  • 离婚能否免除承担债务的责任
    债务承担是婚姻中一个很棘手的问题,尤其是夫妻一方对外欠的债务,另一方承担觉得冤枉,不承担又有债权人追债,此时,当事人往往想到用离婚的方式来摆脱承担债务的责任。那么,离婚了真的就能不承担债务了吗?答案是不一定,还要对所欠债务作具体分析:一、看债务是否为非法之债有些债务是因为夫妻一方赌博等不良恶习欠下的,这些债务为非法之债,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离婚时大可不必担心承担这些债务。但是,大部分情况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债务非为这些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之债,即为合法之债,此时,则要区分合法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二、看债务是否为个人债务我总结出几种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情形,参考如下:1、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2、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a.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b.夫妻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且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的,属于个人债
    2023-04-22
    65人看过
  • 企业豁免股东债务如何理解
    所谓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债务豁免这种方法经常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主要针对逾期银行贷款,之所以能够操作是由于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国有控股性质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性干预。由于逾期贷款通常会引起诉讼,因此这种方式成功的关键在于国有股东、上市公司、司法部门和银行四者之间关系的有效协调。2014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以下简称税总29号公告),文件的第二条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一)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
    2023-06-01
    29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免责的债务承担名词解释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1
      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取代的地位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债务人脱离合同关系。它分为第三人与订立债务承担合同和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二种方式。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效力表现在,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不再对所移转的债务承担责任(免责);第三人则成为新的债务人,对所承受的债务负责。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除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以外,也随主债务移转给新债务人承担。同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的抗辩权,新债务人
    • 免责债务承担与并存债务承担有何区别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9
      1、债务承担的性质不同。免责的债务承担是债务的特定承受,即第三人是对原存债务的承受,而非新债务的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则属于新的债务负担,因为并存的债务承担的结果并不导致原债务人免除其合同债务,而且第三人的债务与原债务人的债务不必相同,所以应该视为一项新产生的债务负担,并非债务的特定承受。2、二者主体的变更不同。一个是原债务人脱离债的关系,一个是第三人加入到债的关系中,与原债务人并列成为债务人。3、
    • 债务承担与免责的债务承担相同点是什么,两者对于债务免责有何区别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并存的债务承担与免责的债务承担按照上文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对于按份承担的债务,其实就被移转的债务部分而与免责的债务承担是相同的,第三人的参与需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而且债务人对于已移转的债务可以免责。对于连带的债务而言,则与免责的债务承担有较大的不同,首先,这种情况只需要第三人的意思表示,无论是对债务人或是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即已经加入债的关系。债务人不能因第三人的加入而对债务免责。二
    • 免责债务承担的方式包括: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1
      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防议,由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 (二)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第三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这样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才能生效: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第三人成为新债务人,主债务也从债务转移。
    • 承担免责的债务包括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1
      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作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承担实际上是合同义务的移转,与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同,第三人代为履行并不是合同义务的移转,第三人并未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并成为合同当事人,只是自愿代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在债务承担中,第三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免责的债务承担的特点是: (1)债务的全部移转是新债务人对原债务人的全部债务的承担,新旧债务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