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
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如:鉴定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并组织协调鉴定工作;指定劳动鉴定医院、聘用劳动鉴定专家组成技术鉴定组;劳动鉴定医院指定合格的医生根据被鉴定人受伤的部位或病情进行检查,写出诊断报告;鉴定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及材料进行技术鉴定并写出鉴定意见;劳动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标准、劳动法规及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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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工伤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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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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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劳动能力的丧失可分为: (1)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这种人虽然因伤、病导致身体衰弱、器官功能障碍或肢体残废,但仍能从事一些轻微或力所能及的工作。 (2) 完全丧失...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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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伤鉴定劳动能力有关内容是怎样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301范围 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 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 2总则 2.1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两个程度档次。 2.2中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损伤或疾病造成人体组织器官缺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害,致使伤病的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存在严重功能障碍。 2.3中的大部分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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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哪些内容,法律上有哪些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8-18企业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主要是对劳动者从事体力工作的能力的鉴定,确定劳动者劳动能力丧失到了什么程度,比如说部分丧失或者是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然后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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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是指哪些内容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2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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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的区别是什么?工伤和劳动能力鉴定有何区别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07工伤认定意思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对职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就是认定这个伤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就是收到工伤,造成伤残的,鉴定伤残程度,来评定伤残等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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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机构有哪些, 怎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3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出院前已经做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期终结期满30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工伤认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期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出院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30内提出劳动能力鉴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