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的“黑白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0:44:43 296 人看过

7月24日,全国新“地王”(国内单宗最贵土地)在长沙诞生——由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城市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最终以92亿元的天价,超出起始价(46.38亿元)45.62亿元竞得长沙新河三角洲地块。

在新河三角洲地块之前,总价“地王”的纪录保持者是和记黄埔在上海以45.6亿元购得的浦东竹园商贸区地块。而即将挂牌的上海黄浦163街坊地块,据说按底价计算出的楼面地价就已高达26109元/平方米,极有可能成为未来的单价“地王”。

频频出现的各类“地王”的背后,是动辄数亿元甚至数十亿元的土地出让金。全国每年各地方政府卖地所涉及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则更像是一个庞大的天文数字。在这一背景下,土地出让金自然就成了眼下人们比较关心的一个话题。

刘一民(化名),某直辖市国土局地籍处处长。刘一民说,如今在他所在的城市,每年出让的土地90%以上都是通过招拍挂,协议出让的土地也有,但涉及的面已经很窄。

“土地出让金是否都能按时足额收回?”对于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提出的这一问题,刘一民说,在他所就职的城市“大部分都能按合同走,但是不按期交付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肯定也有。”刘说,随着监管逐步到位,并且力度越来越大,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情形正越来越少。不过,刘同时提到,过去也遇到过申请延期缓交的情况,一般涉及一些重大工程,且需领导签字同意。

对于上述问题,中国房协原秘书长顾云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亦表示,“一般没问题”,他说现在通过招拍挂出让的土地交付土地出让金的期限也在缩短。过去出让几个月之后有的才支付土地出让金,这种情况已经少见。

前年两会期间,有全国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大会上做主题发言时强调:“有些开发商没有根据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在没有足额缴纳出让金的情况下用该地块作抵押,换取银行的贷款,甚至以虚假评估与假按揭等手段骗贷。”

对此,顾云昌7月27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说,开发商没有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有的开发商与政府关系密切;有的双方约定的地价高,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时限长;有的则属于招商引资,地方政府欢迎开发商去,将开发商奉为座上嘉宾,存在土地出让金缓交的现象,但一般不交不行。现在故意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不多,以前确实有这种情况。”顾云昌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2日 0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出让相关文章
  • 出让方可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吗
    出让方可不可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出让方可以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生效之后、未全部履行之前,基于法定的原因或出让人、受让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提前消灭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出让方和受让方协商解除;2、受让方逾期未全部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出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3、因不可抗力、土地灭失等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出让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开发日期满2年,被出让方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使合同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的合同效力土地出让合同的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即合同依法产生的具有约束出让方、受让方的强制力。具体表现在:(1)在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设定一定的权利和义务;(2)对出让方和受让方具有法律拘束力;(3)出让方或受让方不全面、适当履行合同,可以依据合同请求强制履行或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4)产生及时通知
    2023-06-15
    270人看过
  • 黑白合同效力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黑白合同的效力
    一、黑白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不过鉴于双方签订合同的本意并非在于损害国家利益而是房屋交易,因此只能认定阳合同中关于价款的部分无效,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司法实践中,阴合同通常仍被认为是双方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从而被认定为有效,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对方应当履行。这样,买方很难以合同无效为理由解除合同。一般来说,订立黑白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但是,房地产买卖合同中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无效。该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当事人以逃避税收为由请求确认合同全部无效的,不予支持。在二手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白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2023-02-21
    430人看过
  • 土地出让合同由谁签订?
    一、土地出让合同由谁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出让人)与土地使用者(受让人)就特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事宜所达成的、明确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土地管理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於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权利主体是国家。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
    2024-01-21
    329人看过
  • 土地出让合同解除情形
    土地出让合同解除后的处置方式是:土地出让合同解除后,土地尚未出让的,终止履行;土地已经出让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合同解除后应当如何处理合同解除后,对方还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对方已经履行的,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的性质,请求对方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其损失。《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房屋买卖合同解除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房产买卖合
    2023-03-14
    237人看过
  • 土地出让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一、土地出让合同应具备的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号、面积;(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止时间;(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数额、币种、交付方式及时间;(五)交付土地的时间;(六)规划、市政设计要点;(七)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十)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目及义务;(十一)违约责任;(十二)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土地出让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依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的,政府作为合同中的出让人,与用地人即合同中的受让人地位平等,只有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出让合同才能成立。政府虽在合同中表达国家意志,但国家意志在合同中仅仅是土地所有人的意志,对他方并不具有强制性。没有受让人的同意,国家的单
    2023-04-05
    221人看过
  • 合同理解的关键:黑白合同?
    黑白合同又称阴阳合同,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合同,开发企业与施工方就同一建筑工程或同一专业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一份用于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另一份是对外不公开的、与备案合同内容不一致的私下协议,前一份备案合同称为白合同,后一份称为黑合同。黑白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1.建筑施工“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并非法律术语,其概念主要明确于《招标投标法》颁行之后。“阳合同”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主要特点为: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该合同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备案,形式合法。与之相反,“阴合同”是双方为规避政府管理,私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经过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且该合同未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其与“阳合同”相对比,主要特点为: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未进行备案或变更登记。2.房屋买卖在实践中,“阴
    2023-07-06
    366人看过
  • 一份出版合同黑白两个版本
    一份合同两个版本,作者认为合同期限是五年,出版社却认为合同期限是十年,究竟是谁在说谎?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认定合同期限是五年,被告中国物资出版社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通过媒体公开向王先生道歉,并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六万五千余元。原告北京物资学院退休教师王先生诉称,原告于1994年1月20日与中国物资出版社签订了《出版合同》,授权该社出版由王先生所著《现代物流学》一书,期限为5年。但合同期满之后,该出版社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先后多次、大量的进行重印,获利巨大。在与出版社协商多次未果的情况下,原告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中国物资出版社则辩称该出版合同期限为十年,且虽然在重印之前由于无法联系,未征得王先生同意,但是事后出版社向原告支付了相应的稿酬,原告领取稿酬的行为实际上是对重印行为的认可。该案的焦点集中在这份合同的期限之上,它是判断合同签订五年之后
    2023-06-09
    305人看过
  • 如何看出合同是否具有黑白合同的效力
    黑白合同的效力,也称为“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没有法律效力。一、新房阴阳合同有效吗阴阳合同的效力,阳合同,因为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根据规定应该认定为无效。阴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内容也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则该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也是受法律保护。如果利用阴阳合同实施违法行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盖违法的目的,则不仅伪装的阳合同无效,被伪装的阴合同也因内容违法而无效。二、二手房买卖签阴阳合同有效吗二手房阴阳合同可以有法律效力。阴合同中的交易价格是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阳合同是对外登记公示的合
    2023-02-25
    264人看过
  • 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未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转让合同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第二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是否有效“集体土地转让合同是无效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023-07-27
    170人看过
  • 土地出让合同后建房合法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村土地性质不能改变,但建房是改变土地性质的行为,因此属于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转让土地经营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阻碍转让/(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损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3)转让期限不超过合同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人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格;(五)在同等条件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四十条土地经营权转让,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土地经营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双方的名称和住所;(2)出让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3)出让期限和起止日期;(4)出让土地的用途;
    2023-05-31
    480人看过
  • 要小心“黑白”合同
    人人都喜欢住新房,鉴于房价高高在上,只能退而求其次。对于那些资金紧张,钱不多的人来说,二手房是个不错的选择,原因如下:一、交易简单不易纠纷买房前到房产部门检验卖家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证书,不会上当受骗。二、房屋质量一目了然二手房都是经过了好几年的使用期,房子潜在的问题都已经暴露出来,很容易看出来,如:漏水,地面塌陷什么的。也可以通过探访卖家的街坊邻居,了解房子质量状况。另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房子虽然户型设计不太好,但质量通常还不错。三、旧房几乎没有污染新房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污染超标,如:甲醛,苯什么的,二手房经过几年的使用,有害物质基本挥发的差不多了,健康有保障。四、周边配套设施健全二手房通常都有很健全的配套设施,如:菜市场、医院、学校、公交车什么的,日常生活很方便。五、可以选择左邻右舍买新房时,你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邻居会是什么样的人。但是,买二手房时,你却可以先考察考察周边都住些什么人,有
    2023-04-23
    16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出让方的权利。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人享有以下权利:1、合同签订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书面的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2、合同解除权。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3、违约赔偿请求权。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未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4、无偿收回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二)出让方的义务。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承担以下义务:1、出让土地使用权应遵守
    2023-02-19
    256人看过
  • 法律保护土地出让合同吗
    1、不受法律保护2、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不完全属于农民个人,农民私自买卖土地实际上侵犯了村集体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3、农村的土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1)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土地使用者应缴纳定金并按约定期限支付地价款,土地使用者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土地管理部门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2023-07-03
    451人看过
  • 土地的出让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1、不受法律保护2、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属于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不完全属于农民个人,农民私自买卖土地实际上侵犯了村集体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3、农村的土地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一、村集体水库水塘所有权归谁村水塘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民集体,依农民集体的所属不同,可以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为三种:1.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基本形式。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全村农民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2.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乡(镇)农民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属于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镇)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镇)人民政府代管,即由乡(镇)人民政府代行乡(镇)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3.
    2023-06-27
    21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出让的方式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等方式,通常是用于经营性用地的使用。土地出让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使用效... 更多>

    #土地出让
    相关咨询
    • 土地出让合同的定义有哪些,土地出让合同的要求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1-07
      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和有偿。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上市、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土地出让未签出让合同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9
      投标申请人、竞买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竞买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只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5、履约保证金。
    • 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是什么?国有土地出让合同是什么样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7
      本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的。
    • 土地出让合同是抵押合同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时土地存在抵押这样合法吗这个问题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
    • 土地出让合同没交出让金生效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1
      依法通过土地承包流程,与发包方签订的书面承包合同是合法的。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九条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