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何收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23 14:20:08 478 人看过

若在使用权年限届满前,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政府将采取收回土地的措施。该方式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1款第3项: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与使用权人签署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已依法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年限。若在使用权年限届满前,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政府将采取“收回”土地的措施。该方式的法律依据是:1、《土地管理法》第58条第1款第3项: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3、《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土 地 使 用 权 如 何 期 满 收 回 ?

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程序包括制定收回方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通过后进行公告和实施方案回收土地使用权证并注销。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才能报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或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程序,确保收回土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土地管理部门可能会有所不同的要求和程序,具体的要求以当地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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