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罪的相关要件及其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30 14:10:08 120 人看过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主观要件为故意,主体要件包括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不论其是否具有国籍。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被称为非法行医罪。

1.客体要件: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2.客观要件: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方法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

3.主观要件:故意。

4.主体要件:(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三)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四)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该罪的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

非法行医罪的客体有哪些?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或者超越医师执业范围行医,或者出具虚假诊断、治疗方案或者药品处方等行为。其客体是他人的人身健康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利。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或者超越医师执业范围行医,可能造成患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后果,对患者的健康产生威胁。

2. 出具虚假诊断、治疗方案或者药品处方等行为,可能导致患者接受错误的医疗,对其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3. 非法行医罪所涉及的药品、消毒产品等,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对生命健康造成威胁。

因此,非法行医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健康权利的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应该予以严厉打击。

非法行医罪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健康权利的犯罪行为,对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应该予以严厉打击。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健康权利,其主观要件为故意,客观要件包括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该罪的主体包括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人、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人以及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16: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非法行医相关文章
  • 刑法中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及其解释
    刑法对诈骗罪的规定:1、诈骗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诈骗罪的构成要素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
    2023-07-09
    453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
    2023-04-14
    418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非法行医罪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
    2023-06-19
    213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第一修正案第8条增加此项)(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原为(三)项,1999年刑法修正案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总是的批复》(2001年4月10日)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5月13日)6.未经
    2023-06-12
    432人看过
  • 非法拘禁罪的相关法律条款及解释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持续行为,即该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使别人在一定时间内失去身体自由,具有间断性。时间持续的长短一般情况下不影响非法拘禁罪的成立,只影响量刑。但时间过短、瞬间性的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则难以认定成立非法拘禁罪。另外,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有犯罪事实和重大嫌疑的人采取拘留、逮捕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但发现不应拘捕时,借故不予释放,继续羁押的,则应认为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及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群众依法扭送至司法机关的,是种权利,而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依法收容精神病患者的,也不是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非法拘禁罪是什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
    2023-07-17
    174人看过
  • 罚金的相关规定及其解释
    罚金适适用方式如下: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3、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并处同时规定在一个法条之内,以供选择适用。4、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罚金的执行方式(一)一次缴纳,即要求犯罪人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性缴纳完所判罚金的数额。(二)分期缴纳,即要求犯罪人在判决确定的期限以内分期缴纳所判罚金的方式。(三)强制缴纳,指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届满以后,犯罪人未缴纳或未全部缴纳的,由人民法院强制其缴纳的方法。(四)随时追缴,指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犯罪人,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随时予以追缴的方法。(五)减免缴纳,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使犯罪人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免除其缴纳数额的方法。《刑法》第53条,罚
    2023-07-09
    45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 更多>

    #非法行医
    相关咨询
    • 非法行医罪及司法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25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
    • 行贿罪及相关司法解释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2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解释分别对“情节严重”、“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情节作出具体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
    • 非法行医罪的解释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2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 非法行医罪解释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7
      1.非法行医罪:根据《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行医作出了明确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 关于非法行医罪的司法解释规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0-12-1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4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9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