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恶意串通合同的效力如何,是否有效?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受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第三人。
二、恶意串通合同有哪些特征?
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
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当然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了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的恶意串通,危及他人利益的故意就可以认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恶意串通成立的合同,未必都是当事人的故意,例如当事人的代理人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串通危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订立合同,就不应认为是当事人的故意。代理人的故意足以构成恶意串通。
2、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
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又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串通,压低标价;在买卖中,双方抬高货物的价格以获取贿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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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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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效力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5恶意串通的合同若是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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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恶意串通是否有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11-15按照规定,这种行为被视为不合法。所谓的“恶意串通”所涉及到的合同内容主要是指在合同签订双方主体隐瞒事实真相或非公开状态下,利用合作和协作的便利举行违法勾当,以个人利益为目的并共同制定能够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的合同条款。从法律规范定义来看,恶意串通需要满足两个基本要素:首先,主观上必须怀揣恶意,即合同双方主体都具有相同邪恶意图,故意制造不公平条约来破坏社会秩序;其次,客观上必须存在对国家、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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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的恶意串通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01、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承载法人的行为,其合同行为对外是有效的。若因此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法定代表人向公司承担责任。 2、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法定代表人与相对人)属于恶意串通损法人利益的合同,则合同效力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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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追认恶意串通合同的有效浙江在线咨询 2022-12-28恶意串通的合同若是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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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串通的合同是否无效,有哪些相关规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8恶意串通的合同无效。其后果是: 1、当事人因该合同而取得的财产,要互相予以返还; 2、不能返还的,要折价赔偿; 3、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