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如何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22:00:39 226 人看过

赠与合同的效力认定如下: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

一、赠与的财产可以要回吗

赠与的财产是否可以要回要看情况,具体如下: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财产。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一般不能撤销。

3、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财产: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要回财产。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二、本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什么

赠与的任意撤销权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赠送家具怎么写协议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等,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赠予合同可以公证,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性质,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赠与合同属于单务、无偿、诺成合同。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当事人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但订立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4日 20: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关于确认合同效力问题如何保全合同
    可以。确认合同效力之诉的案件,如果不保全财产将造成起诉人权利无法实现的,起诉人是可以申请诉前或者诉讼财产保全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一、民法典规定合同房是否可申请诉讼保全如果合同房与案件有关,符合保全条件的,可以作为保全担保财产。法律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
    2023-03-20
    51人看过
  • 赠予合同如何确认效力
    赠与合同一般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能确认法律效力的。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一、赠与人的义务(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赠与合同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
    2023-03-03
    325人看过
  • 借贷合同效力认定中的时效问题
    借贷合同纠纷案有诉讼时效限制。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主张违约责任有时效限制吗主张违约责任有时效限制,即三年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7-19
    273人看过
  • 如何认定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
    如果经济适用房购买不满五年,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满五年合同是有效的。根据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五年(以交纳契税日期为准),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购房的价格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30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024-05-04
    101人看过
  • 合同的撤销与合同的效力问题
    其区别在于:(1)效力待定合同的原因可归结为合同行为人民事行为能力欠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原因可归结为行为人意思表示不真实。(2)效力待定合同以合同无效为原则,义务人进行了追认的作为行为之后合同方为有效;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以合同有效为原则,当事人积极为申请变更。效力待定合同该如何判定效力待定合同的判定标准: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7-20
    280人看过
  • 抵押合同效力认定的实践问题
    抵押合同的效力认定如下:1、当事人订立设立、变更、转让、消除房地产物权的合同,除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2、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财产或者正在建设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时设立。财产或者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法不动产抵押合同效力纠纷的裁判原则是什么?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其监护人同时在场并签字确认的,视为监护人的认可,抵押担保有效。2、抵押人出具空白合同,在抵押合同上盖章并且有其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该抵押合同并不无效。3、抵押合同中约定,贷款人与借款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无须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仍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该约定无效。4、事后抵押无效,抵押权人对于行使抵押权获得的价款没有优先受偿权,已取得该价款的,应依法予以返还。5、以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2023-07-05
    231人看过
  • 金融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问题
    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关于企业之间发生的借贷行为的效力认定问题1、企业之间直接借贷,固然可以将企业的闲置资金有效地利用起来,但金融是一国经济的命脉,其稳定性关系到一国经济的稳定,企业之间进行直接借贷,国家不易监管,这种金融监管体制之外的融资有很大的金融风险。而且,在实务中存在企业将非自
    2023-05-01
    316人看过
  • 赠与合同与借款合同如何认定
    一、赠与合同与借款合同如何认定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即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以下这些: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2、借款币种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
    2023-06-17
    314人看过
  • 赠予合同如何确认效力,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
    一、赠予合同如何确认效力赠与合同一般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能确认法律效力的。赠与合同一定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公证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一)移转赠与标的物的义务。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赠与合同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赠
    2023-06-17
    496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有效性及撤销问题
    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被撤销的。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第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第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第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房屋赠与合同有效吗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需要注意的是,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赠与合同自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成立并生效,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但办理过公证或者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另外,民法典规定了几种合同无效的情形,即双方当事人虚假意思表示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赠与合同无效,比如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名下房屋无偿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他人的赠与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
    2023-07-20
    460人看过
  •  赠与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
    赠与合同纠纷属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因此应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赠与合同纠纷属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因此应适用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
    2023-10-15
    344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撤销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行使,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公证的赠与合同应如何撤销公证过的赠与合同不能撤销,但符合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的,便可以撤销。法定的可撤销的事由如下:(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
    2023-07-23
    479人看过
  • 关于如何保全合同效力问题:探讨合同确认效力的方法
    在某些情况下,起诉人可以在不保全财产的情况下提出诉讼,以实现其权利。如果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将确保起诉人的权利得到实现,那么起诉人可以提出这样的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在某些情况下,起诉人可以在不保全财产的情况下提出诉讼,以实现其权利。如果申请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将确保起诉人的权利得到实现,那么起诉人可以提出这样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
    2023-11-12
    373人看过
  • 有关担保合同效力认定问题
    担保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是从主合同是否成立有效、担保合同的主体、客体和内容是否合法妥当等几方面来考虑的。具体的确认方法如下:1、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2、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独自担保,合同应认定为无效;3、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担保的内容如违背法律或有害社会公共秩序应为无效。法院怎么认定自书遗嘱的效力1、首先遗嘱人要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不得找人代笔或者打印;2、其次就是所立遗嘱表达的意思要清楚明确;3、另外遗嘱还要注明立遗嘱人的签名以及遗嘱所立时的年月日,这能证明遗嘱所做的各项处置都是出于本人意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
    2023-07-19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生效的时间如何确定的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4-12-13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要使赠与合同成立,赠与的财物必须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并且赠与人必须是自愿真实表示其意愿的。同时,受赠人必须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财产。如果受赠人不愿接受赠与或者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那么赠与合同将不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赠与合同中未提及赠与人的所有财产的赠与合同的效力问题该如何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0
      《赠与公证细则》的相关规定,赠与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愿将其所有的财产无偿赠送他人的法律行为。将其所有财产赠与他人的人为赠与人,接受赠与的人为受赠人。赠与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收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行为。办理赠与公证,可采取证明赠与人的赠与书,受赠人的受赠书或赠与合同的形式。赠与书是赠与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将财产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书是受赠人单
    • 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的认定如何进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房屋赠与关系的成立,必须是以办理了
    • 有什么规定如何认定赠与合同效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7-05
      赠与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如何判断赠与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如何解决赠与合同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4-12-02
      赠与合同在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但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办理完手续后该合同才能生效。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6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和当事人可以另有规定或约定。行为人未依法律或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民事法律行为。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所有权转移之前可以随时撤销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