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担保人的保证期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综上所述,司法实践中不是所有的借贷行为都需要有担保人,如果有抵押财产,也可以没有担保人,假如当事人有还贷的能力,有抵押财产,个人征信也没有任何问题,银行一般不会因为没有担保人就拒绝放贷。
一、担保人保证期间已过是反担保人的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反担保人是为保证人担保提供担保的人,如果保证期限过了,保证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反担保人也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债务由债务人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担保人起到的担保的作用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保证合同之中,当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能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予以偿还。
(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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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债权是抵押权所担保的原本债权,是依当事人之间的主合同产生的不包括约定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在内的最开始的债权。抵押权从产生到消灭,都是为了使主债权得以圆满实现,所以主债权毫无疑问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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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人不能做担保,最新的规定是什么青海在线咨询 2023-08-28一般不能做担保的人有: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与贷款人是夫妻关系,一方无法偿还贷款,另一方也无法偿还;没有经济来源的人等,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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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担保的哪些人不能做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9下列人员不能做担保: 1、夫妻双方不能互相担保; 2、贷款地以外的户籍的人员不能做担保; 3、没有经济来源的人不能做担保; 4、离休人员不能做担保。 5、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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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替被担保人还款的不同情形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0担保人替被担保人还款的情况应当是被担保人无法偿还到期欠款的时候,如果担保人是一般保证人,则应当是在主合同经过审判或仲裁,借款人的财产被强制执行仍没有清偿债务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