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变更普通合伙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1 16:51:12 499 人看过

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需要准备的资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约定的变更决定书(原件);

新合伙人资格证明。如合伙人为自然人的,还需要提交自然人的计生证明;

属于原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需要提交转让协议(原件1份,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公证或见证);

向合伙人之间转让财产份额的,还应提交通知其他合伙人证明(原件各1份);

全体合伙人之间对新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份);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一、合伙人转让公司股份时需要注意什么

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5)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普通合伙人相关文章
  • 普通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退伙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如果有限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发生以下情形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的核算《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肖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分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合伙企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在退伙结算时是按账面价值还是按公允价值计量退伙时对合伙企业的净资产。考虑到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逐渐形成商誉等无形资产。合伙人退伙时采用公允价值计
    2023-07-28
    195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与特殊普通合伙制度
    特殊普通合伙又被称为有限责任合伙,是各合伙人在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基本前提下,对因其他合伙人过错造成的合伙债务不负无限连带责任。许多国际专业服务机构,如普华、德勤、安永、毕马威4家国际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都采用了有限责任合伙形式。由于我国现行合伙企业法没有规定特殊普通合伙,只规定了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普通合伙,因此,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的发展受到很大限制,规模普遍偏小,难以与国外的专业服务机构展开竞争。这就迫切需要在合伙企业法中明确规定这一合伙的组织形式,以利于这类机构发展壮大以及与国际专业服务机构竞争。新法在“普通合伙企业”一章中,增加了“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节,就特殊普通合伙的定义、企业名称、责任承担等内容作了规定。同时,新法严格限定了特殊普通合伙人免除连带责任的范围,将其仅限于其他合伙人本人执业行为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合伙企业债务这种情形。具体规定为:一个合伙
    2023-06-09
    28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债务承担问题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各国合伙法律一般均规定,接纳一个新的合伙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但英美法系国家的合伙立法规定对合伙人加入的程序可由合伙人在合伙契约中约定。如美国《统一合伙法》第18条即规定,未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前,无人可成为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1997年《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43条中增加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的内容,赋予全体合伙人根据本企业情况对新入伙人入伙的标准作出较灵活的安排。《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3-06-08
    498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法律规定
    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2023-06-06
    17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
    一、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样进行清偿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分为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个人债务清偿两种,具体为:1.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2.合伙人个人债务的清偿规则: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二、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有什么区别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区别在于:1.合伙人资格不同: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成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2023-06-06
    13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全部亏损
    如果合伙协议有明确约定,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和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的。一、合伙人可以将自己股份转让吗可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二、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有何区别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本企业交易方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在竞业
    2023-06-20
    223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入伙时,原合伙人的义务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入伙时,原合伙人的义务是什么?承担合伙企业事务的义务。这不仅是合伙人的义务,也是合伙人的权利。设立合伙企业负责人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检查。普通合伙人查阅账簿,监督检查合伙企业事务,共同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务,即履行承担合伙企业事务义务的形式。2、分担亏损义务。分享利益和风险是伙伴关系的共同特征。既然合伙人共享合伙企业的财产,他们当然也应该分担合伙企业的损失。因此,合伙人有义务分担合伙企业的损失,这体现在外部连带责任和内部比例责任中。与普通合伙人相比,有限合伙人有哪些特殊权利和义务。有限合伙人不能通过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同意所有利润属于某些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自己交易。有限合伙人不受竞业限制。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合伙财产转让给他人。当企业只有有限合伙人时,应解散。当善意第三方与有限合伙人交易时,有限合伙人
    2023-05-07
    375人看过
  • 如何变更合伙企业法人
    合伙企业不是法人组织,所以没有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共同委托一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定义】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七十条【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就合伙事务作出决定的,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但是有权监督执行情况。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
    2023-02-26
    160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协议(实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第四条合伙企业名称:609火锅店第五条企业经营场所:鄞州区万达广场第六条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第七条合伙经营范围:火锅第八条合伙人共4个,分别是:姓名:张冰住址:浙江万里学院姓名:钟菊琴住址:浙江万里学院姓名:胡茜茜住址:浙江万里学院姓名:柴议雯住址:浙江万里学院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2023-04-24
    16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会造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退伙
    依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会造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情形包括合伙人为自然人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如何如果不是注册公司,其他投资没有投资金额限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
    2023-06-18
    22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偿还,普通合伙人承担什么责任
    一、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怎么偿还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偿还标准如下:1.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应按照其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清偿责任。2.在对外关系上,对于合伙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所谓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要求就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每个合伙人都负有用自己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合伙债务的义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偿还了全部合伙债务的合伙人,对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债务数额,则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大家,注意了,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三、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方式有哪些
    2023-04-24
    159人看过
  • 加入合伙企业后,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如何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新合伙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加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合伙人应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应对合伙企业的现有债务承担责任的原因如下:(1)合伙企业财产是一种担保财产,合伙人将其所有财产用作债务担保。(2)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时,他必须首先调查合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如果经调查分析后仍同意加入合伙企业,则意味着确认并接受合伙企业的债务。(3)合伙企业的资产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控制。新合伙人提供的投资可用于清偿以前的债务。资产的整合导致责任的整合。清偿债务时,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可能先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给合
    2023-05-03
    31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如何退伙?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可知,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是指出现客观因素如合伙人死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的退伙。合伙人退伙的,在按照退伙时的生产经营和财产状况进行必要的结算后,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对其财产进行处理和退还: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债务;合伙协议未约定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一、退伙时无形资产怎么清算退伙时清算无形资产的方式是:合伙协议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全体合伙人可以决定退还无形资产或货币。无形资产的价值可由评估机构确定。合伙人退伙时,其他合伙人应当根据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与退伙人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应当相应扣除赔偿金额。退休时
    2023-06-21
    87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谁说了算
    普通合伙企业
    具体应由谁说了算,要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根据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有限合伙人转化为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是什么呢有限合伙人转化为普通合伙人有以下条件: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合伙合同退伙怎么写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第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第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第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
    2023-03-23
    472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普通合伙人是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或监督合伙事务执行情况的权利;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的权利;获... 更多>

    #普通合伙人
    相关咨询
    • 合伙变为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能不能变更成个人独资企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3
      可以,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门槛并不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第十条【设立申请书载明事项】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 企业合伙人变更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1
      如果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那么在经营期限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法定理由是不能随便退伙的,如果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其他合伙人可以拒绝这个合伙人退伙。 如果合伙协议没有约定期限的,那么合伙人可以在不影响合伙事务的前提下,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在这种情况下,合伙人是有权退伙的。 合伙人退伙的,应当按照合伙企业的现有财产进行结算,按照退伙人占有的份
    • 普通合伙人变更执行事务合伙协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0
      1,该法禁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就成。除非法律另有规定。2,使得公司的合伙法的原则承担连带责任的投资者成了。除本法第三条所列情形。因此,我们可以考虑的“合伙企业法”的第二本书法第十五条,但“法律另有规定”。合伙企业法允许参与的伙伴关系,这意味着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等公司通过法人(普通/有限)的方式合作是再投资。但是,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和公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能成为
    • 什么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有何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
    • 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需提交哪些材料?变更合伙企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04
      合伙企业变更合伙人需提交以下材料: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签署的《合伙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2、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