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员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0:54:17 238 人看过

兼职员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问:张某是某外贸公司职工。由于公司经营困难,为节省成本,便安排张某等20余名员工回家待岗。在待岗期间,公司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张某等人支付工资,并继续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待岗期间,张某应聘到某化妆品公司上班,但

兼职员工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问:张某是某外贸公司职工。由于公司经营困难,为节省成本,便安排张某等20余名员工回家待岗。在待岗期间,公司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张某等人支付工资,并继续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待岗期间,张某应聘到某化妆品公司上班,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4个月后,化妆品公司因恰逢淡季,决定将张某辞退。张某为此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化妆品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2倍工资、违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费用共计7000余元。那么,待岗期间的兼职行为到底应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呢?

答: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与一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利用空余时间、下岗或停薪留职期间,又到其他单位上班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一些司法审判机关会以劳务关系对待。以至于一些劳动者在从事兼职活动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节假日、最低工资标准等应有的劳动保障待遇。

但自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以后,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司法审判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基本持肯定态度。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一般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以符合劳动法所倡导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因此,本案中张某与化妆品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张某应得到相应的赔偿金。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招用兼职人员来逃避劳动用工义务,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五项保险、未支付加班费等违法用工现象仍比较普遍。因此,劳动者在从事兼职活动时,应当注重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谨慎了解自己与兼职单位之间的各项权利义务。对于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以及权利义务,最好能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兼职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吗
    一、兼职是劳动关系吗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与一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利用空余时间、下岗或停薪留职期间,又到其他单位上班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一些司法审判机关会以劳务关系对待。以至于一些劳动者在从事兼职活动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节假日、最低工资标准等应有的劳动保障待遇。但自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以后,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司法审判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基本持肯定态度。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一般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以符合劳动法所倡导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需要提醒的是,有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招用兼职人员来逃避劳动用工义务,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五项保险、未支付加班费等违法用工现象仍比较普遍。因此,劳动者在从事
    2023-03-17
    183人看过
  • 意外摔伤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刘某工作时意外摔伤,请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被驳回,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刘某获得各项赔偿费用共计73000元。2014年2月,刘某在某建设有限公司所属的项目部食堂工作时受伤。同年12月,刘某向华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刘某遂向华蓥市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其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刘某认为自己是被告单位雇请的,在工作的时候受伤,应属工伤,要求该公司应按工伤事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建设有限公司却认为,刘某受伤时已满50周岁,达到了退休年龄,双方存在的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对于刘某的赔偿款不应按照工伤事故计算相关费用而是应按雇员受害计算赔偿费用。由于双方对事故的性质和赔偿款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调解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与双方共同分析事故情况,从是否构成工伤和刘某依法享有的
    2023-06-10
    209人看过
  • 员工关系与劳动关系
    员工关系是指劳资双方的关系,员工关系会对企业的发展潜力产生强烈的影响,这种关系取决于不同的社会环境以及管理者对员工的基本看法。管理者既要把员工看作是需要通过资源投入才能够形成的一笔财富(即真正的人力资源),也可以将员工仅仅看成是实现最小化支出。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一、员工关系不仅仅是劳动关系按关系主体来分员工关系可以分为:员工和公司之间的雇佣关系;员工和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员工和员工之间的同事关系;因传授知识和技能而形成的师徒关系等等。按关系发展的时间来分可以分为:入职前、在职时、离职后入职前,员工对公司的期待关系。这就是很多公司建立“雇主品牌”的目标。希望更多的外部人员对公司有所期待,提升招聘吸引力。在职期间,员工在公司工作时产生的各种关系。这些关系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体现。按关系的形成形式来分可以分为:官方和民间的。
    2023-06-26
    243人看过
  • 兼职员工是什么关系
    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一般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一、劳动法是如何规定员工提前一个月或两个月辞职的?是合适的。一般需要提前三十天,在试用期内随时通知即可。首先需要注意,没有签劳动合同,在我国劳动法上并不代表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实际用工之日起建立,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受劳动法调整与保护,因此双方也应当遵守劳动法中的各种规定。二、公司与员工只签劳务合同违法吗签订劳务合同只有在满足个别条件下才能进行,并非所有的情况下都可以签订劳务合同。公司对于以下人员应当签订劳务合同:1、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2、退休返聘人员;3、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4、企业内退人员等。劳务合同中的劳务者所享受到的各种福利待遇,相比于劳动合同中的劳动
    2023-03-21
    98人看过
  • 李某与酒店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争议焦点李某1999年1月进入一家酒店客房部做保洁工作,工作时间是早上7点至下午3点,月工资880元。李某与酒店签有劳务协议书,一年一签,最后一份劳务协议期限到2007年1月终止。协议中约定酒店支付李某工资,但不负责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各项费用,李某应遵守酒店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2006年8月10日,酒店以李某工作不符合要求为由解除了与李某的劳务协议。李某认为单位的理由不能成立,随后将酒店告上仲裁庭,要求为其补办招退工手续,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未提前30天通知的一个月替代期工资880元及经济补偿金6160元。庭审答辩在庭审中李某认为,自己原为失业人员,进入该酒店做保洁工作后一直勤勤恳恳。酒店以其工作不符合要求随意解雇,违反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酒店却认为,与李某签订的劳务协议说明双方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所以解除劳务关系,单位不需要承担法律义务。再则李某在工作中不如以前那
    2023-06-10
    372人看过
  • 新找的兼职是否为劳动关系
    一、新找的兼职是否为劳动关系第一种兼职是劳动者提供非全日制劳动这种情形一般是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存在全日制劳动的同时,利用休息时间,在其他单位提供非全日制劳动。劳动者每天能够提供劳动的时间是有限的。兼职期间要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接受用人单位管理。比如去快餐店兼职服务员的。认定这种“兼职”属于劳动关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需要满足这几个条件。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劳动者接受单位的管理,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3、劳动者提供的工作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发生争议时,适用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第二种兼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全日制劳动。这种情况比较特殊,一般是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不再提供劳动,比如,停薪留职,停产待岗、内退、病退等情况。这类情形认定为劳动关系也没有争议,
    2023-06-16
    267人看过
  • 用人单位与兼职人员是劳动关系吗
    一、兼职人员是劳动关系吗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与一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利用空余时间、下岗或停薪留职期间,又到其他单位上班的现象并不鲜见。在以往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一些司法审判机关会以劳务关系对待。以至于一些劳动者在从事兼职活动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节假日、最低工资标准等应有的劳动保障待遇。但自从2008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施行以后,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司法审判机关根据相关规定,基本持肯定态度。只要劳动者与兼职单位建立的用工关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原用人单位和兼职单位对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异议,一般都认定劳动者与兼职单位之间也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的保护,以符合劳动法所倡导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需要提醒的是,有些用人单位试图通过招用兼职人员来逃避劳动用工义务,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五项保险、未支付加班费等违法用工现象仍比较普遍。因此,劳动
    2023-04-15
    150人看过
  • 兼职计件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兼职计件人员与所在单位属于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与其兼职工作所在的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且单位开始用工的,算是有劳动关系;如果职工从事的是非全日制工作的兼职,则在订立了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单位开始用工的情形下,也算是有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024-04-19
    295人看过
  • 怎么区别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应如何认定
    一、怎么区别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事实劳动关系是劳
    2023-04-18
    132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兼职算吗?
    劳动关系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进行规范和调整,法律的适用也更多的体现出国家的强制性和对劳动者的保护。同时劳动关系的建立需要以当事人双方的劳动合同为依据。对于广义的兼职,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只要具备了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就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狭义的兼职,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这类兼职,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68条关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规定,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一、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
    2023-04-11
    383人看过
  • 电信业务代办员与电信公司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案情]原告刘华生等10人于1994年至2000年先后进入被告江西省电信有限公司莲花县分公司工作,其间,刘华生等3人还分别担任了被告下属电信所所长职务。原告进入被告单位后,被告即为原告制作了工作牌,并为原告配发了工资存折。1997年9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被告先后与原告刘华生等10人签订了业务代办员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聘用原告的报酬一般按省局有关规定的分类业务量实绩计酬,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未实行计件计酬的岗位,每月酬金为300元至350元。合同还对聘用期限、考核办法、劳保福利、劳动纪律、安全生产等方面作了约定。2001年6月7日,被告分别与原告刘桂香等6人签订了话费收欠买断承包协议,协议对原告方收取不同时段话费的酬金比例作了约定,协议还约定,话费收欠买断后,其他电信业务照常办理。原告在实际工作中,应接受被告的工作安排,必须遵守被告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作息时间等规章制度。刘华
    2023-06-10
    326人看过
  • 员工离职是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员工离职是解除劳动关系吗?是解除劳动关系,但正常情况下离职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试用期想离职的应该提前3天通知公司,公司的一些行为严重侵犯个人合法权益的可以随时离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
    2024-02-23
    230人看过
  • 双重劳动关系兼职是违法的吗?
    一、双重劳动关系兼职是违法的吗?双重劳动关系兼职是违法的。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或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现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却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现象在我国的产生和发展,表现为一个从隐性到显性的过程。二、出现双重劳动关系的解决方式是什么?1、停止办理职工停薪留职手续。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后当职工找到新的职业,一律使用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不得办理停薪留职手续。对原已办理停薪留职的职工要分别清理,职工个要求停薪留职的,一律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因企业原因停薪留职的,可以继续履行协议,协议期满必须终止。2、不得再为职工办理挂名手续。凡是已在企业办理过姓名手续的职工必须在清理后及时全部解除挂靠关系。今后,任何企业不准为职工办理挂靠手续。3、解决好两不找职工劳动关系。要解决两不找问题,首先,属于企业原因的要考虑安排
    2024-01-14
    125人看过
  • 保险业务员与公司是劳动关系还是代理关系
    保险业务员基于保险代理合同,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劳动争议赔偿。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其与保险公司之间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而是保险代理关系。吕先生诉称,经平安保险人寿公司培训合格后被录用,成为试用保险代理业务员,并签订了《保险代理合同书(2003版)》。在与平安保险人寿公司第二次订立保险代理合同,即《保险代理合同书(2008版)》七天后,该保险公司却无故更换了其的业务号,致其与保险公司的代理合同无法履行。后吕先生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撤销保险代理合同并支付共计18000元补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吕先生的申诉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理范围,决定不予受理。吕先生认为,其与平安保险人寿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保险代理合同》约定本合同的订立并不直接或间接地构成甲乙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是违法的,因此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原、平安保险双方有劳动关系,要求平安保险双倍支付工作十
    2023-06-09
    37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兼职劳务关系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兼职究竟是不是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2-09
      1、要看你说的兼职,是什么样的形式。 2、《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了规定,这种用工形式,一般每天在单位工作不超过4小时,并且可以和多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是一种劳动关系,法律对这方面的规定还是比较模糊,一般认为单位也应该为员工交社保。 3、大学生在课余时间兼职,一般会认定是劳务关系。
    • 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劳务关系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劳动关系的特点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7
      【法律意见】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关系订立劳务合同。劳动者年满16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用工单位未经合法注册,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应当订立劳务合同。自劳动法实施,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法律依据】《劳动
    • 兼职员工和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1-08
      狭义的兼职属于劳务关系。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点,在正常情况下仍不应视为劳动关系。广义的兼职属于劳动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 怎样鉴定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21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有很大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合同中接受劳动的一方须为单位,提供劳动的一方须为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无限制(可双方为单位、自然人;亦可一方为单位,一方为自然人)。 2、地位不同。劳动合同属于隶属关系,雇员成为雇主的成员,须遵守雇主的规章制度,具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中一方无须成为另一方成员,双方法律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