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工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4:41:32 339 人看过

在哪些情况下,工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非法终止劳动合同。非法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这表现为雇员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主。主要包括:

(1)自动离职。即劳动者以擅自离职、违约、不辞而别、跳槽等方式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2)故意失踪。也就是说,他们长时间不返回雇主或与雇主失去联系。2.违反保密条款。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损失。

3.违反竞业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竞业禁止条款。即约定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类似产品或经营具有竞争关系的类似业务的单位工作,或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违反规定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尚未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全职工人不得从事一项以上的工作。

劳动合同法第86条规定:“根据本法第26条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危险的手段,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视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2.由于劳动者的原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劳动合同被视为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给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工人自己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工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者的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劳动者因故意或者重大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因疏忽,他应与其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如果雇主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他可以向雇员追讨赔偿。”也就是说,如果雇主和雇员在劳动合同中不同意雇员的赔偿责任,并且雇员给雇主造成了经济损失,则劳动者必须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索赔没有明确规定。我个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雇主不能向工人要求赔偿。原因如下:

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是劳动关系,不是公民权利义务,民法的归责原则不适用

②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是否享有向劳动者提出索赔的权利,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如果没有达成协议,则应视为雇主放弃该权利③在中国,立法者的初衷是限制雇主向工人索赔的权利

工人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

如果工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雇主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按照劳动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1.确定用人单位的损失金额后,劳动者应当直接向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

2。补偿金应当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赔偿金应一次性支付

如果雇员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且雇主的损失难以计算,赔偿金额应为雇员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而获得的利润;并承担用人单位调查劳动者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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