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股权分置改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5:22:50 200 人看过

1、怎么理解股权分置改革?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且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股权分置改革是为了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而采取的举措。

2、股权分置改革的由来和发展

股权分置的由来和发展可以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我国证券市场在设立之初,对国有股流通问题总体上采取搁置的办法,在事实上形成了股权分置的格局。

第二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触动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宣布暂停。

第三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3、股权分置改革有什么作用?

首先是为了贯彻落实股权分置改革的政策要求,适应资本市场发展新形势;

其次,为有效利用资本市场工具促进公司发展奠定良好基础。从公司自身角度来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有利于引进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良好的自我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流通股股东来说,通过股改得到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得到了保护;

再次,消除了股权分置这一股票市场最大的不确定因素,有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

最后,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对于同时存在于H股或者B股的A股上市公司,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4、股权分置改革要遵守什么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分置相关文章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如何实施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如何实施?1.第一阶段:股权分置改革探索阶段。通过国有股变现解决国企改革和发展资金需求的尝试,开始探索股权分置问题。1998年一1999年上半年,为了解决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开始进行国有股减持的探索性尝试。2001年,管理层宣布国有股减持办法即将出台。同年下半年,烽火通讯、北生药业、江汽股份、华纺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按10%的融资额市价(发行价)减持国有股。但由于实施方案与市场预期存在差距,试点很快被停止。2001年国务院颁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也是该思路的延续,同样由于市场效果不理想,于当年10月22日暂停。2.第二阶段:股权分置改革启动阶段。作为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一项制度性变革,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正式被提上日程。2004年初,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
    2023-04-12
    491人看过
  • 股权分置改革的意义是为了什么
    一、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政府将以前不可以上市流通的国有股(还包括其他各种形式不能流通的股票)拿到市场上流通,以前不叫股权分置改革,以前叫国有股减持,现在重新包装了一下,再次推出。内地沪深两个交易所2.45万亿元市值中,现在可流通的股票市值只有8300亿元,国有股等不可流通的股票市值达1.62万亿元。如果国有股等获得了流通权,沪深两个交易所可流通的股票一下子多出两倍,市场只可能向一个方向前进,那就是下跌。如果再考虑到国有股基本是一元一股获得,而流通股大都是几倍、十几倍的溢价购得,那流通股股东在国有股减持中所蒙受的损失也就很容易看清了。因为股权分置不能很好的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所以就必须要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来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同时也为了解决A股市场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所以就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它是我国资本市场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二、股
    2023-06-19
    240人看过
  • 从股权分置改革看公司治理的意义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公司治理结构是一项重要内容,是协调股东、管理层、企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系列制度性安排,包括了诸多内涵,例如股权结构、股权激励、独立董事制度、企业并购等等。其中,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最重要的方面,对公司的影响远远超出了其他治理结构。所谓股权结构,是指企业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安排。股权结构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股权代表了投票权,也就是决策权,这对公司董事会安排、日常经营、薪酬制度等等都会产生巨大影响。传统的公司治理理论的讨论起点就是股权结构问题,在西方成熟市场,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开始讨论如何安排股权结构以解决股东与经营层之间的代理冲突问题了。在我国,股权结构作为最重要的公司治理结构,也时常被提及。“一股独大”、“所有者缺位”等,归根结底都是公司股权结构问题。“一股独大”也就是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过高,导致了公司决策中第一大股东的“一言堂”,这个大股东甚至能利用自己的绝对控股权
    2023-06-09
    162人看过
  • 关于股权分置与股票发行制度改革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讨论现在很多,也再次出现了对全民所有和流通股群体利益冲突的讨论,观点的对立甚至甚于改革实行之前。仔细研究各方的论述,不能简单地说谁对谁错。正如所熟知的,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纯粹和绝对的对错判断并不适用。我们认为,股权分置改革最重要的理由,在监管机构进行改革的有关文件中其实已经做了比较清晰的表述,这就是流通的股份和非流通股份实质上形成了两个市场、两个价格。这种情况和我们曾经在商品市场遇到的价格"双轨制"是有类似之处的,带来的是寻租、价格信号失真、割裂的市场失去有效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等问题。不改变这种资本市场的价格双轨状态、实现价格的一致化,市场的发展、公司治理的完善和资本使用效率的提高都是不可能的。但是,怎么样将两种存在较大数量差距的价格实现一致需要妥协,改革的成本和收益需要在参与各方之间适当地分担。在某种程度上,我们也可以将股权分置改革和住房体制改革做类比。在住房体制改革
    2023-06-13
    448人看过
  • 我国公司治理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比较
    分析我国公司治理模式、股权分置改革等内容。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的启动改善了我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基础,同年资本制度的修改确立了我国公司治理的理念,二者共同决定了我国应力图构建以利益相关者利益为公司治理目标,以董事会为公司治理中心,借鉴英美市场主导型和日德网络主导型公司治理模式趋同的经验,由机构投资者参与的多个大股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模式。关键词:股权分置改革,资本制度,公司治理模式证监会于2005年4月29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之后股权分置改革陆续在上市公司中推开。截至2005年4月底,我国上市公司总股本为7299.43亿股,其中国有股和法人股4652.95亿股,占上市总股本的63.74%,但不能上市流通。股权分置改革将通过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得股票流通权。同年10月27日《公司法》修正案通过,修改了资本制度。这
    2023-06-09
    321人看过
  • 股权分置改革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股权分置改革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股民口中经常所说的股权分置,具体指的就是A股市场当中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东持有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并且能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称之为流通股,而非流通股则是指的,在公开发行之前,股份是暂时不上市交易的。这种,同一个上市的公司股份分成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情况,只在我们中国内地的证券市场才有。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是无法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的,所以必须通过股权分置的改革,来消除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间流通制度的差异,而且股权分置改革也主要是为了解决A股股票市场当中相关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下面我们来详细的看一下股权分置改革的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我们国家的股权分置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股权分置问题的形成,但是在我们国家证券市场刚刚设立的时候,对这个问题采取了搁置的方法并没有解决,第二个阶段在1998年下半年到1999年
    2023-06-19
    500人看过
  • 股权分置改革流程是如何操作的
    一、股权分置改革流程是如何操作的?1、改革方案的提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原则上应当由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提出;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由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提出。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改革动议,应以书面形式委托公司董事会召集A股市场相关股东举行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2、董事会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收到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后,应当聘请保荐机构协助制定改革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股权分置改革操作相关事宜的合规性进行验证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非流通股股东、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及其经办律师,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保密义务,约定各方在改革方案公开前不得泄露相关事宜。3、征求证券公司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应当委托保荐机构就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以及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征求证
    2023-04-12
    129人看过
  • 股权分置改革是十足的法律问题
    股权分置这一概念是由一些经济学家在2001年同样也是由经济学家提出的国有股减持方案失败后提出来的,2004年1月被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所采纳,2005年8月,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颁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将股权分置界定为: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并将股权分置改革界定为为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作出的制度安排。2005年9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进一步指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上述界定中经济体制转轨、制度性差异等经济学表述表明,股权分置改革从一开始就缺乏法学理念和法律思维的导入。一位担任《证券法》修
    2023-06-09
    240人看过
  • 股权分置改革对保荐机构有什么要求?
    1、保荐机构的职责是什么?保荐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协助制定改革方案;(2)对改革方案有关事宜进行尽职调查;(3)对改革方案有关文件进行核查验证;(4)对非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履行承诺事项的能力发表意见;(5)出具保荐意见书;(6)协助实施改革方案;(7)协助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措施;(8)对相关当事人履行承诺义务进行持续督导。2、保荐机构的限制性条件是什么?保荐机构与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不得成为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1)保荐机构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合计超过百分之七;(2)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控制保荐机构的股份合计超过百分之七;(3)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3、保荐机构的
    2023-06-09
    70人看过
  • 股权分置改革的7个过程11个步骤
    1、有限责任公司转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大过程是:一是制定企业改制方案,形成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验资主要是对企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企业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核实。验资的主要任务是清查资产数额,界定企业产权,重新评估资产价值,核定企业资产。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资产管理体制,促进企业资产优化配置第三,企业产权界定主要是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进行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多重,权利结构复杂,容易成为纠纷的根源,因此有必要对其产权进行界定,依法享有使用权和其他财产权,明确各类财产权主体的权利范围和管理权限。因此,有必要明确哪些资产属于国家,哪些资产属于哪些主体第四,资产评估是对资产的评估,即按照特定的目的,遵循法定的标准和程序,有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如何科学评估企业资产的现值?估算,并以报告形式确认。资产评估应遵循真实性、公平性、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和专业性原则,其范围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包括无形资产
    2023-05-07
    155人看过
  • 股权分置改革支付的对价可税前扣除
    2005年6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通知》指出,为促进资本市场发展和股市全流通,推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顺利实施,经国务院批准,就股权分置试点改革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规定两点为: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那么,税收上对对价的支付和获得该如何处理?首先,我们应该清楚什么是股权分置。股权分置改革是当前我国资本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改革。所谓股权分置,是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以及发行后仍有部分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就是股权分置
    2023-04-24
    370人看过
  •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若干意见》)发布以来,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环境正在得到改善,一些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充分发挥的基础性、制度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要求,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改革的操作原则和基本做法得到了市场认同,改革的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逐渐趋于稳定,总体上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下一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正确认识股权分置改革1、全面落实《若干意见》,完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要从解决基础性、制度性问题入手,重视完善和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改善资本市场投资回报水平,逐步提高直接融资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既要通过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023-08-17
    75人看过
  •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 股权分置改革中的法律救济是如何定义的
    股权分置改革既然是利益关系的重新配置,必然在各种主体之间产生激烈的利益冲突,这当中会涉及到流通股股东尤其是少数股东合法权益损害的问题。有损害必有救济,法律既要为股权分置改革提供私力上的救济途径,也要提供公力上的救济途径,而这在目前的改革过程中基本没有涉及到。相关法律知识:首先,从非流通股股东的私力救济上看,当前的股权分置改革缺乏相应安排。股东权以其行使目的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一般认为,自益权是股东仅为自己利益而行使的权利,而共益权是股东为自己的利益的同时兼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权利。自益权主要体现为使股东自己受益的权利;共益权则主要体现为公司治理参与权。变更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合同关系,或者流通股股东要求非流通股股东返还不当得利,实际上是流通股股东自益权的保护,而不是共益权的行使。目前股权分置改革通过股东大会来对改革方案进行表决,只能体现流通股股东的共益权的行使而无法全面维护其自
    2023-04-27
    156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前者主要称为流通股,主要成分为社会公众股;后者为非流通股,大多为国有股和法人股。 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 更多>

    #股权分置
    相关咨询
    • 股权分置改革中的股权分置是什么意思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8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且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股权分置改革是为了解决A股市场相关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都有什么可以做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1
      1、我国证券市场是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实验中诞生的。“为国有企业融资解困"是建立股票市场的指导想,必须始终保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地位”是股票市场股权设置的指导方针。因此,在当初设计上市公司的股权时,把股票为“国有股”,“法人股”,“流通股”,并且规定:不仅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数量必须大于控股比例,而且不能上市流通。一开始就形成了证券市场股权分置的“一股独大”,“同股不同权”等制度性缺陷问题。 2
    • 企业股权分置改革第三十二条原办法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22
      分置改革说明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设立以来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历次变动情况;(二)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和有无权属争议、、冻结情况;(三)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数量、比例及相互之间的关联关系;(四)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董事会公告改革说明书的前一日持有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情况以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流通股股份的情况;(
    •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分置改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0
      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目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的表态引来许多关注。 所谓宅基地,指的是村集体给本集体内部村民使用的、用来建房的土地。 宅基地的“三权分置”指的是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 哪些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法是怎样的?你们能帮我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4-05
      所谓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上的上市公司的股份分为流通股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且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称为流通股;而公开发行前股份暂不上市交易,称为非流通股。这种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的股权分置状况,为中国内地证券市场所独有。 股权分置不能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什么是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