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了技术秘密不能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9:50:21 448 人看过

企业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掌握的企业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全省工业工作会上获悉,《四川省技术创新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已经正式施行。该条理对我省技术创新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的法律规范。我省也成为全国第一个出台此类地方性条例的省份。

无论在职离职都必须保密

企业与知悉技术秘密的员工可以依法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合同,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企业员工在职期间或离职后,依法或依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掌握的企业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故意泄露、窃取企业商业、技术秘密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技术创新规划的条件

根据该条例,企业依照产业技术政策确定实施的技术创新项目,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列入企业技术创新主管部门的技术创新规划。具体条件为:显著提高行业技术水平的行业共性、关键、系统集成技术;显著提高生产效率、节能降耗的新技术、新工艺;显著节约资源的资源开发、替代、利用技术;显著减轻环境污染的生产、废弃物排放或者污染治理技术;属于高新技术领域或者可望形成新兴产业的新技术;影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制造技术;能显著提高就业水平或者生活质量的新服务;在以上领域内能形成新的国家或者国际技术标准;其他对社会公共利益等有较大影响的技术。

申请研发资金资助的要求

申请省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资助的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四川省内工商登记注册,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一年以上,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行为。企业在申请时有向主管部门如实告知上述条件的义务,并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或文件。

创新项目同时应具备项目自有资金不低于国家规定,项目具备必需的研究、开发和实验条件等两个条件。

设立专项资金助技术创新

省人民政府设立省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县级人民政府可视财力对重点技术创新项目予以支持。

省、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用于技术进步的其他专项资金,应当确定一定的比例用于鼓励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技术标准制定、认证和成果转化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7日 10: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密条款相关文章
  • 技术合同中技术秘密的范围有上限吗
    技术服务合同里技术保密陪款没有上限技术合同的分类:技术合同分为四类: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及技术秘密的使用和转让所订立的合同。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一、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1、明确保密主体商业秘密的保密主体范围较为广泛。对于普通劳动者因其可能有意或无意获悉单位商业秘密,所以均应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主要通过在劳动合同中加入保密条款的形式实现。而对于本单位中处于管理和技术岗位的劳动者,需要专门签定书面的保密协议,以显示保密的重要性。单位可以要求
    2023-02-27
    141人看过
  • 技术秘密成果包括哪些
    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其中的技术信息是指技术秘诀、工艺流程、设计图纸、技术数据、化学配方、制造方法、技术资料、技术情报等技术科学方面的专有知识,也就是技术秘密所保护的对象。民法典的技术秘密成果归属与分享有什么规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由当事人协商约定,没有约定的,依据相关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八百六十一条【技术秘密成果归属与分享】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收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
    2023-08-18
    58人看过
  • 客户信息,不能说的秘密
    在当前我国各种行业都急速发展、面临转型的情况下,掌握更多的信息无异于抓住了更多的机会。于是,社会上出现了很多利用他人信息谋取利益的现象,如报刊亭中、网络上热卖的“企业老板名录”、“金融界高管名录”;一旦你签约买房,各种“建材资讯”、“装修设计资讯”也会源源不断通过各种方式找到你;或者你刚刚在网上参加了一个英语能力测试,下一秒就有英语培训机构直接与你联系……人们处于这个社会中,仿佛不再有秘密,任何需求只要通过某种方式传播出去,就会有相关的“帮助”来解决你的后顾之忧,当然,这给人们带来的不是方便,而是不安。类似的很多私密性的信息是怎样传播出去的?显然,是通过接触客户信息较多的人,利用职业属性之便泄露出去的,不管这种泄露属于有意还是无意。随着电脑的普及以及信息管理计算机化、数字化的深入,在目前这种新时代的背景下,对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也明显扩大。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
    2023-06-05
    132人看过
  • 技术秘密保护有什么特点
    一、技术秘密保护的特点技术秘密保护有以下几个特点:1.自主性。专利有专门的专利法来保护。而技术秘密有如人的隐私,主要靠权利人主动、自觉采取强有力的保密措施,确保保护对象处于秘密状态。2.无期限性。技术秘密不存在保护期限,可能是永久性的,也可能随时结束,这完全取决于持有人保密措施的实际效果,法律没有也无法作出规定。3.无地域性。技术秘密的地域限制是未知的,或者说权利人的使用权不受地域影响,因为其秘密性本身就是对外界而言,其范围可以大至整个世界。4.相对安全性。技术秘密的保护针对性较强,通常只需考虑那些有机会接触技术秘密的人。5.内容可变性。技术秘密就不存在任何限制,只要权利人有新的思路,有新的实施办法,随时可以改变一项技术秘密的内容,无须经他人同意。6.高风险性。技术秘密的保护必须是万无一失的,一旦被公开或被泄露,技术秘密的事实专有权就可能丧失殆尽,并且是无可挽回的。二、技术秘密有哪些特点技
    2023-06-15
    227人看过
  • 企业技术秘密保护协议书
    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就企业技术秘密保护达成如下协议:(一)保密内容和范围1.乙方在协议执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已被甲方应用和生产的。2.乙方在协议执行期内研究发明的科研成果。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术秘密。4.甲方所有的技术资料。(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应用和生产条件,并根据创造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从事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并将研究开发的所有资料交甲方保存。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与开发。(三)保密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对乙方的技术成果给予的奖励,奖金中内含保密费,其奖金和其中保密费的数额,视技术成果的作用和其创造的经济效益而定。(四)违约责任1.乙方违反此协议,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聘用合同
    2023-06-14
    499人看过
  • 技术人员辞职引发商业秘密侵权之诉
    [案情]A公司是一家规模较大的建筑模具公司,拥有多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2005年9月,A公司陆续有8名技术人员辞职。他们都是A公司设计研发部门的核心员工,并都参与了A公司多项专利的设计与研发。A公司在与该8名技术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均明确约定,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以及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这些技术人员对公司的所有技术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006年2月,A公司在参加莫斯科举行的一个展览会时,发现B公司参展的产品与其刚研发但尚未对外公开的新产品极其相似,并且B公司此次参展的技术人员中,有3名是2005年9月从A公司辞职的技术人员。展览会结束后,A公司经过一系列调查发现,8名技术人员2005年9月从A公司辞职后,全部被B公司高薪聘为设计与研发人员;2005年8月,B公司以公司房产作抵押,贷款购买了一批生产此类建筑模具的先进设备,但B公司只是国内的一家中小型公司,当时并不具备生产此类建筑模具产品
    2023-04-30
    135人看过
  • 带着商业秘密辞职用原技术赚钱获罪
    (陈太富金牛检袁钲钲陈立可)朱XX等3人本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技术员,负责宽带路由器的设计、开发等。但工作一段时间后,3人相继辞职,合伙开了一家新公司,并使用原所在公司的关键技术生产、销售路由器。科技公司发现后向警方报案,警方立即将朱XX等3人挡获。昨日,3人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金牛区法院判刑。XX公司是一家科技公司,主营计算机产品及网络产品的研制、开发。2004年8月到2005年4月,朱XX、林XX、李XX相继进入XX公司工作。朱XX承担IXP425系列宽带路由器软件的开发,林XX负责部分软件的开发,李XX负责硬件的设计。在职期间,3人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合同》。2006年2月至2006年6月,朱XX、林XX、李XX相继辞职离开了XX公司。去年1月,朱XX、林XX自立门户,和他人共同出资成立XX科技公司,主要业务是生产、销售路由器。有一天,公司一名员工发现,XX公司生产的路由
    2023-06-09
    110人看过
  • 《浙江省技术秘密保护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技术秘密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正当权益的保护,促进科技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技术秘密,是指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权利人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包括设计、程序、配方、工艺、方法、诀窍及其他形式的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权利人合法拥有的技术秘密保护适用本办法。属于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四条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共道德的技术秘密,不受本办法保护。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技术秘密保护的管理和指导。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按照各自职责查处侵犯技术秘密的行为。
    2023-06-05
    224人看过
  • 什么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出让方将一定技术成果的所有权内或使用权移转受让方,而受让方须支付约定容价金或使用费的协议。技术转让合同是一类较复杂的合同,涉及专利、技术秘密等的知识产权问题,容易发生纠纷。采用书面形式,一方面有利于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避免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也有利于纠纷发生后的解决。技术转让合同的类型包括:①专利权转让合同,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持有权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②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就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③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方,明确相互之间的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的合同。④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转让方许可受让方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受让方支付约定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
    2023-03-11
    87人看过
  • 儿童性骚扰不能不说的"秘密"
    某心理工作室曾经对150名女青年心理求询者的早年经历作了调查,发现其中近三分之一的人在童年至青春期早期曾受到不同形式和程度的性骚扰,这个比例大大出乎调查者的预计,结果让人触目惊心。虽然儿童性骚扰是一个较为隐蔽的社会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放,儿童与社会接触的日益广泛,儿童性骚扰这个问题还是逐渐浮出水面,不再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据了解,目前社会各界对儿童性侵害的现象已经引起了足够的重视,但是对更为普遍的儿童性骚扰,却比较容易忽视。专家介绍,虽然一般性的儿童性骚扰不至于到性侵害的严重地步,但是各种形式的性骚扰也会使儿童受到长期乃至终身的心灵伤害,有一份调查显示,约有三分之二的受害儿童会因此产生羞辱、抑郁感,甚至由此对异性产生恐惧,还可能影响将来的婚姻生活。因此,对于这一问题,家长们应当引起警惕,教育孩子防范性骚扰的有效方式,让孩子健康成长。案例访谈:童年尴尬经历不愿回首带着儿童性骚扰的问题,
    2023-04-24
    199人看过
  • 加大对技术秘密的法律保护
    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统称为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知识产权跨国诉讼是企业国际竞争的主要策略和常规武器。与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已经越来越受到重视并被社会各界所关注。早些时期,跨国公司商业秘密纠纷主要是因为涉密的员工甚至是高层核心人员的跳槽而引发。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商业秘密纠纷的形式也呈多元化趋势,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不仅有民事责任还涉及到刑事责任。在纠纷的处理上,也愈来愈复杂。相关资料显示,摩托罗拉与华为的商业合作关系已有十年的历史,涉及无线接入、核心网等多个领域。摩托罗拉从华为采购先进的核心网和无线接入技术。华为提供给摩托罗拉产品和技术,据称约有一万多名华为工程师参与其中。诺基亚西门子(诺西)2010年7月宣布以12亿美元整体收购摩托罗拉无线网络设备业务。摩托罗拉对美国技术公司Lemko提起诉讼,称该公司通过摩托罗拉多名前员工,窃取该
    2023-06-05
    72人看过
  • 技术秘密是否属于知识产权
    技术秘密不属于知识产权,技术秘密主要是指凭借经验或技能产生的,在工业化生产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数据和记录、计算机程序等,而且这些技术信息尚未获得专利等其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一、技术秘密的特点1、秘密性(新颖性的最低要求)技术秘密必须具有实质上的秘密性或秘密因素,也就是不为公众所知悉,技术秘密的核心只是由技术秘密的权利人或相关具有保密义务的人或组织才能知悉,其他组织或人员要想获得此技术秘密就只能花费相应劳动去探究(不违反社会道德的前提下)或付出足够的酬金去得到权利人的许可,要么就只能采取故意侵权的方法。2、实用性技术秘密具有实用性,可以为技术秘密的拥有者带来相应的经济利益,没有实用性的技术不能成为技术秘密。3、价值性技术秘密现在或将来的使用,可以给技术秘密的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竞争优势。技术秘密可以是正在被权利人使用的
    2023-04-06
    80人看过
  • 怎样确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
    一、什么是技术秘密?技术秘密主要是指工业专有技术,即生产上已经采用或将要采用的,只限少数人知道的,不享有工业产权保护的生产、装配、修理和经营的秘密以及其他技术知识和经验。例如,设计图纸、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广义上的技术秘密还包括商业(贸易)秘密,即具有秘密性质的市场情报。例如,原材料价格、供货厂卡片、财务资料等。技术秘密具有秘密性,是不对外公开的;而专利技术具有公开性、独占性、新颖性等特点。二、什么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任何拥有技术秘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他人订立合同转让其技术秘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后实施该技术秘密成果。三、怎样确定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八
    2023-04-05
    419人看过
  • 技术秘密的保护与反向工程
    环猎调查网机构:反向工程是指他人通过研究技术秘密权利人售出的产品或者用户手册等,以回溯、反向等方法获得权利人技术秘密的过程。反向工程又被称为“逆向工程”或者“还原工程”。反向工程主要存在于软件、集成电路和化学领域。关于反向工程的合法性问题,美国、欧洲、日本等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在立法或者司法判决中承认其合法性。我国目前的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反向工程的合法性问题。但一般认为,反向工程是合法的,不构成对技术秘密的侵犯。因为反向工程本身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这种手段是正当的,不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的非法获得商业秘密的方式。他人对技术秘密实施反向工程后,有两种可能:一是使用该技术秘密,并予以保密;二是使用并公开该技术秘密。在第一种情况下,该技术秘密的原权利人和实施反向工程的人都作为技术秘密的权利人获得保护;在第二种情况下,该技术秘密就失去秘密性,2不再受到保护。因此,对于任何技术开
    2023-06-13
    20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密条款就是规定受许可方应对供方转让的技术秘密承担保密义务,保证不将这些技术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供方的权益,保持专有技术的价值。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 更多>

    #保密条款
    相关咨询
    • 技术秘密许可人规定哪些职能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7
      技术秘密让与人和许可人主要义务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和技术秘密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承担保密义务。 前款规定的保密义务,不限制许可人申请专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技术秘密是指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即专利技术以外的技术,包括未申请专利的技术、未授予专利权的技术以及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技术。技术秘密转让合同,是指让与人将拥有的技术秘密成果提供给受让人,明确相互之间技术秘密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受让人支付约定的使用费所订立的合同。任何拥有技术秘密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他人订立合同转让其技术秘密。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
    • 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有什么区别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1、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相对于技术秘密就像是专利或者一些其他技术性的秘密,以专利为例。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
    • 偷取技术秘密判几年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6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 技术秘密的保护措施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9-15
      1、预防性保护 例如在方法上增加破坏性前置程序、在配方中加入中性无害成分、在产品上增加防拆装置等。 2、保密条款 技术秘密实现其价值的重要方式之一就是进行技术使用许可,保密条款无疑是合同的一个重要部分。条款应当包括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期限、保密措施、失密责任等。 3、升级式保护 对技术进行更新改进,使之不断升级,既能适应市场的要求,也不失为技术秘密保护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