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法律将重建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20:44:08 368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明年1月1日

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正在审议

华为员工辞职反映的只是一个问题,今后将有三部法律对劳动关系进行重新界定,影响深远。当记者就华为事件提问的时候,北京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中心主任萧鸣政教授指出了华为事件背后更深的法律背景。萧鸣政所说的三部法律,指的是即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的《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以及正在审议中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

11月3日,国内首部系统阐述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现状的权威文件《2007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白皮书》发表。由人才交流中心发展起来的人力资源服务业,作为企业和员工的中介、桥梁,对新的劳动关系,不但十分敏感,而且立场相对中立。而对于华为事件,尽管记者们轮番上阵,参加白皮书发布会的专家学者和相关政府部门官员却口径一致,不肯对华为作出对与错的判断。但是,身为主编的萧鸣政通过白皮书对新型劳动关系的阐述,却让记者感觉到,问题不简单。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就是长期合同的问题,这也是华为事件的导火索。该法第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提出续订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就是说,一个员工在一家企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就可以成为终身员工。其次,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未能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能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

《就业促进法》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主要是公平就业。这个问题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妇女权益,现实生活中出现最多的就是女性的生育、哺乳等问题。第二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现实生活中就是与肝炎病毒有关的问题,大三阳、小三阳等。以上两方面,该法有明确的规定,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目前正在审议,这部法律有3大亮点:

首先是报酬争议拟一裁终局。根据统计,劳动争议的仲裁、诉讼,少的三个月,多的长达19年。这样漫长的过程对劳动者而言,是一个巨大的负担。因此,草案规定,因报酬、经济补偿或工伤医疗费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实行一局终裁制。

其次,扩大诉讼途径。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又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样一种设计,使得劳动者的诉讼渠道被限定了。因此,这次的草案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延长了申请时效。现行劳动法将申请仲裁的时效定为60天,这直接导致很多劳动者因为过了申请期而无法主张自己的权益。因此,草案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6个月。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对于以上三部法律对企业的影响,萧鸣政分析说,短期内,相关企业的成本可能会增加一些,但这是中国劳动关系法制化、规范化必须付出的成本。这种规范,最终会惠及企业、劳动者、社会等方方面面。萧鸣政同时认为,在中国高技术产业不是很发达,市场机制还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人力资源成本的提高,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1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相关的几个概念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2.劳务关系的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二)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与区别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还有一种派遣劳务人员或借用人员的情形,致使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与派出或借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紧密地交叉在一起。这是它们相联系的一面。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主要有五点:1.主体不同。2.关系不同。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4.适用的法律不同。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劳务派遣中有
    2023-06-04
    466人看过
  • 解决劳动关系纠纷依据哪部法律?
    一、解决劳动关系纠纷依据哪部法律解决劳动关系纠纷依据下列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确定劳动关系申请书怎么写确定劳动关系申请书如下写:1.申请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和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请求事项为请求劳动仲裁委确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3.申请认定的事实与理由;4.申请人
    2023-10-03
    362人看过
  • 什么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有:确定劳动关系,根据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
    2023-07-15
    454人看过
  • 履行三年劳动合同后,劳动关系是否仍将持续?
    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到期后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属于劳动关系。《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几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劳务合同中的试用期限是员工所在单位根据合同年限自行而定。
    2023-07-14
    71人看过
  •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全国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关于启用建设系统协调劳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产业工会,建筑业协会及建设系统各行业协会:根据建设部、中国海员建设工会、中国建筑业协会《关于在全国建设系统推行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制度的意见》中有关加强对三方会议制度的宣传和信息工作的要求,建设部互联网将开通专门栏目向全国建设系统发布消息,为便于各级三方会议及时向该网站提供信息,全国建设系统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设置了“三方会议信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1、“三方会议信箱”的使用范围。“三方会议信箱”仅限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建委)、建设产业工会、建筑业协会及建设系统各行业协会、建设系统各级三方会议办公室向全国建设系统三方会议办公室汇报工作、上报信息时使用。2、上报信息的基本要求。信息要准确,凡上报信息均应经过调查核实。上报信息要及时,尤其对建设系统发生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劳动争议的信息,原则上要求当日情况当日报;对劳
    2023-06-10
    266人看过
  • 劳动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吗
    劳动关系属于民事关系,是民事关系的一种。法律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一、怎么认定有事实劳动关系一般来说,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方面。从实质要件而言,首先是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行为;其次是劳动者已经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如用人单位提供报酬、福利待遇;第三是劳动者已纳人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体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从属关系;最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此存在默认意思表示。从形式要件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因此,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具备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如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定期支付报酬,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就应该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另外,结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以及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履行无效劳动合同也
    2023-03-25
    78人看过
  • 我国的双重劳动关系触犯法律吗?
    一般是会触犯法律的,我国立法中未明确承认劳动者可以具有双重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律禁止劳动者存在双重劳动关系。在同一时间内,劳动者只能向一个用人单位主张我国劳动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劳动者同时为其他用人单位从事一定的工作,只能认定为劳务关系,而不能向其主张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益。如果出现这样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认为,我国的劳动立法体系没有明确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即一个劳动者在同一时间段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同时与另一个用人单位存在的只能是劳务关系。但是在《劳动合同法》第68~72条又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这种规定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允许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劳动者如果同时与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旦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往往据此互相推诿,试图借助法律上的漏洞来逃脱应承担的责任,这样劳动者的合法利益就难以得到保全。因
    2023-04-10
    412人看过
  • 我国法律如何定义多重劳动关系?
    多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在同一时期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的均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的用工关系。多重劳动关系应当具备以下几个特征:一是劳动者必须为同一人;二是用人单位必须是不同的法律主体,而非一个系另一个单位的分支机构;三是多个劳动关系存续的时间段必须有重合期;四是劳动者与每个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都必须是劳动关系,即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非全日制用工的多重劳动关系对于全日制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并未禁止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但根据该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全日制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该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对于非全日制劳动者,
    2023-07-24
    362人看过
  • 村干部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认可吗?
    一、村干部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认可吗?村干部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认可的。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二、劳动关系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3、适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外资企业)。三、哪些证据材料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搜集到上述证据原件,可采取复印或拍照方式搜集。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
    2023-04-13
    358人看过
  • 退休后可否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一、退休后可否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退休后,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但当事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务关系,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现已明确确定为劳务关系。劳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合同期限、劳务工作内容及要求、劳务报酬、合同的终止与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以及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虽然劳务合同的法定形式多样化,但涉及劳动主体的劳务关系,还是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务合同为好。用人单位在认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之后,应特别注意自觉守法,不能将应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统统改为建立劳务关系,以规避法律,使用廉价劳动力。不过,用人单位采用租赁劳动力的方式,以劳务关系代替劳动关系的情形例外。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区别有
    2024-01-12
    164人看过
  • 建立劳动关系的起算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一、录用通知书是否有法律效力录用通知书有法律效力,但不能代替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的录取意思表示。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二、劳动关系和雇佣的受害责任区别劳动关系和狭义上的雇佣关系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工伤救济程序,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雇佣关系中的雇员在劳动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适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单位雇佣的雇佣关系中,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雇佣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区分形成的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便成了赔偿救济的关键:首先,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中的主体具有特定性,用人主体必须是具备
    2023-06-24
    92人看过
  • 探讨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关键差异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区别是:1.法定模式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则完全或部分不符合法定模式,一般称为劳务关系。2.内容设定不同。3.法律保障不同。劳动法律关系由法律规定保障;事实劳动关系如果不能依法对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强制其终止。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一)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二)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雇佣经营业务用工。(三)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
    2023-07-08
    114人看过
  • 国企干部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吗
    一、国企干部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吗?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二、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我国《劳动法》3、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4、适用于事业组织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5、《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023-04-13
    408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将中国劳务关系带回法制体系
    [世华财讯]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常凯教授指出,《劳动合同法》的主旨是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但绝不意味着就不利于企业发展。国内企业应主动转变经营理念和管理理念,把以往的以低劳动成本为基本竞争手段的发展模式转变为以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为基本手段的发展模式。燕山大讲堂改革开放三十年系列——中国劳动法制30年变迁、现状与未来10月19日在京召开,论坛中《劳动合同法》草案课题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坦言,自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将开始实施至今,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更有不少企业以集体裁员来规避劳动法。他指出,在过去中国的法制体系中,劳动法被严重的边缘化,甚至没有违反劳动法的观念。那种以牺牲劳动者利益来发展经济的模式是竭泽而渔,已经使得劳资关系产生巨大的冲突。《劳动合同法》是在政府是主导下和谐调整劳动和资本的关系,是一
    2023-06-09
    11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非法建立劳动关系构成双重劳动关系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0
      1、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不违法,但如果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的同时,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 劳动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想要知道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应该了解以下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法律关系所体现的权利义务是一种现实的权利义务。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法律解决方法及建议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25
      1、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主体存在差异。劳动关系中,一方是符合劳动龄并具有履行劳动合同义务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则不仅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甚至是两个主体以上。 2、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而劳务关系则是一种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 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1、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具有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特征。二、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1、劳动关系属于经济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2、劳动关系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实现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存在为前提,发生在劳动法律规范调整
    • 有双重劳动关系的法律常识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09
      现实生活中是有双重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双倍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