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辩权具有哪些特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14:21:50 152 人看过

抗辩权具有的特征: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四)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五)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一、债务人抗辩权的保留在那些情况适用

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

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权利让与后,债务人还可能因某项事实产生新的抗辩权;比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权利转让后,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终止合同的抗辩。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延期性效力是怎样

同时履行抗辩权属延期的抗辩权,只是暂时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行使,非永久性的抗辩权。

对方当事人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同时履行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致使合同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责任由对方当事人承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9日 07: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直接占有人的抗辩权有哪些特点
    1.直接占有抗辩权只存在于相对法律关系之中,是相对权。2.直接占有人对间接占有人的占有回复,也是一种给付,行使占有抗辩权,是保留自己给付的行为。1、直接占有抗辩权不同于占有防御权直接占有抗辩权只存在于相对法律关系之中,是相对权;占有防御权是绝对权的效力,是针对任何人的权利,具有对世性,纵为无权占有人,也可以行使占有防御权,占有防御权也可能由直接占有人对间接占有人行使。2、直接占有抗辩权不同于履行抗辩权直接占有人对间接占有人的占有回复,也是一种给付,这种给付是相对法律关系的客体(标的)。因而行使占有抗辩权,是保留自己给付的行为。学界在表述履行抗辩权时,一般将其界定为保留自己给付的行为,但行使占有抗辩权的保留给付行为,表现为拒不归还占有的他人之物;而行使履行抗辩权的保留给付的行为,是保留给付自己的财产或不提供劳务的行为。意定占有媒介关系存续期间,间接占有人一般并不能现实地请求回复占有,这是由于
    2023-04-21
    478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具体有哪些?
    一、债权人代位权抗辩事由债权代位权的成立应满足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债权的存在是代位权存在的基础,如果债权债务关系并不成立,债权即不存在,债权人自然不享有代位权。2、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此处所说的权利,首先是指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其次,债务人的权利主要是债权,但又不完全限于债权,还包括其他权利,如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优先权等。第三,此种权利必须是可以依法请求的。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所谓怠于行使,是指应当而且能够行使而不行使。所谓应当行使,是指若不及时行使权利,权利即有可能消灭或减少其财产价值。所谓能够行使,是指债务人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行使权利的障碍。怠于行使权利的表现主要是根本不主张权利或迟延行使权利。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如果债务人虽怠于行使权利,但并不影响满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则债权人不得行使代位权。应当
    2023-06-01
    224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具有哪些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一时抗辩权有三种,具体是: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一、什么叫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辨权的意思是: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用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二、在合同中当事人该如
    2023-06-21
    494人看过
  • 债权转让有哪些抗辩权
    债权的抗辩权是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根据转让理由的不同,可以将债权转让划分为以下类型:(一)支付转让型企业在采购时,用持有的第三方的债权作为货款支付给销货方,销货方销售货物收到的是应收账款,但是对方债务人不是购货方,而是第三方即原来与购货方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一方。(二)债务重组型持有债权债务的各方通过协议或者其他途径协商债权转让的行为。与上一种类型不同的是,发生债权债务的交易活动在重组前已经完成,或者债权转让时并不同时发生交易行为,进一步说,重组后发生的交易仅仅是执行重组的结果,比如以非货币性资产偿还债务等。这样转让的会计处理,可以比照《债务重组准则》进行处理。(三)非
    2023-07-23
    400人看过
  • 民法中的抗辩权的特征和类型
    抗辩权的特征如下: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4.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5.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抗辩权的类型如下:1.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2.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3.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民法中的抗辩权有哪些区别?1、主张权利人不同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不安抗辩权的权利人是合同中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在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双方当事人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2、法律义务不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通知和举证两项随附的义务。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人和同时履行抗辩权人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前或履行义务有重大瑕疵时
    2023-07-23
    343人看过
  • 自动放弃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抗辩权属于一种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需要权利人以书面的方式或者以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抗辩权的特征:(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一、抗辩权和形成权的区别是什么?形成权和抗辩权区别是:1、概念不同: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2、范围不同。3、意义目的不同:抗辩权的作用在于对抗请求权,又可分为一时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虽然债权人可以依据请求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某项给付,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常就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的强制执行才能实现其权利。二、买卖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怎样行使1、我们说的履行是全面、适当的履行,
    2023-06-22
    82人看过
  • 抗辩权和狭义的抗辩的区分有哪些
    一、抗辩权和狭义的抗辩的区分有哪些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台湾民法学者洪逊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梅仲协先生认为,抗辩权就是因请求权人行使权利,义务人有可以拒绝其应为给付的权利。而另一位学者郑玉波先生则认为,抗辩权属于广义的形成权,是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但又不以请求权为限。民法上的抗辩=抗辩权,狭义的抗辩。“狭义的抗辩”又称“否认权”。其特点在于,抗辩人不承认对方享有其主张的请求权,而是主张对方的请求权全部、部分不成立或者全部、部分已消灭。包括两种:(一)权利全部、部分未发生的抗辩。例如:主张合同不成立(或无效),对方不享有合同债权;主张自
    2023-05-06
    377人看过
  •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适用特征
    (一)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亦称“保证履行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如发现对方的财产状况明显恶化,债务履行能力明显降低等情况,以致可能危及债权的实现时,可主张要求对方提供充分的担保,在对方未提供担保也未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二)不安抗辩权的适用特征1、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异时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在同一合同中互负债务,存在先后履行债务的问题。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适用于单务合同,不适用于同时履行的合同。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一方行使的权利,着重于保护履行义务在前一方的利益。2、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未届履行期限。不能对待给付仅仅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一种现实,不必到对方已经支付不能时才允许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履行一方的不能对待给付,并非履行期届满时的现实违约,它所直接侵害的权利是先履行一方的债权期待。如果这种侵害期待债权的行为不加以调整纠
    2023-02-27
    264人看过
  • 债权让与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2023-05-04
    143人看过
  • 网络隐私权的特征具有哪些
    隐私权:通俗的来说隐私权就是我们个人自己的信息还有我们的私人生活都是收到法律保护的。避免我们的信息被不法人员拿出去曝光还有盗用等等,当被别人曝光盗用的时候,我们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障自己的权力。同时我们这个时代也是一个网络时代,例如我们玩的微信这类社交软件的时候,上面也有我们的信息,例如:头像。这类信息也很容易被不法分子拿去曝光。下面跟大家说一下网络隐私权。网络隐私权的特性:第一个:简单性,意思就是在我们这个网络时代中,很多人都在用着各种各样的社交软件,我们在用这些社交软件的时候别人也在用,那么我们的信息已经是很多人看到的了,别人都可以去复制你的头像等等一系列信息,所以我们所说的隐私也就不是隐私了。第二个:潜伏性,意思就是当我们的头像等等一系列信息被别人拿去曝光并用在非法用途的时候,那么我们是不知道我们这些信息是这当中的哪个人通过什么手段泄露出去的。即使我们知道他们是通过什么途径泄露出去
    2023-04-29
    380人看过
  • 商业特许经营权的特征具体有哪些
    首先,有必要知道特许经营机会只是另一个商业机会。评估特许经营机会时仍然需要通常的商业方面的考虑,也就是说常识仍然是重要的。然而,特许经营确有某些与众不同之处,对此,可能的投资者需要了解。1、固定的特许经营条款。几乎所有的特许经营协议都有固定的期限。除非受许人严重不能履行义务,否则大多数特许-者在期限到来时都会延期。2、发展日程表。当受许-者获得特定区域或国家或地区特许权--通常称作地区特许或总特许时,特许-者通常会坚持受许-者履行双方同意的区域发展日程表。这意味着受许-者必须在一定年限内开张指定数目的特许店。3、知识产权。特许经营的主要条款之一是知识产权的使用。大多数特许-者对如何使用他们的知识产权都有非常特别和具体的要求。这包括受许-者在经营中采用特许-者的企业标记。有时为达到统一性,受许-者可能被迫向海外购买物品和设备。4、次特许的权利。获得地区特许或称总特许的权利并不一定有次特许的权
    2023-06-13
    390人看过
  • 能否放弃抗辩权及其特征是什么?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四)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五)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合同可以约定放弃抗辩权吗合同可以约定放弃抗辩权,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法定抗辩权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而约定抗辩权则是指当事人之间基于契约自由原则而约定的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2023-07-19
    328人看过
  • 常见的抗辩权都有哪些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三)抗辩权按其是依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而生,可以分为法定抗辩权和约定抗辩权法定抗辩权指法律明确规定的当事人对抗请求权的权利。比如台湾地区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时效完成抗辩权、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同时履行抗
    2023-04-03
    389人看过
  • 我国哪些情形有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
    抗辩权构成条件在我国包括有:双方当事人必须是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合同双方所负的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合同的应履行的债务已经到期;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法定其他条件等。一、民法上抗辩权都有什么内容民法中抗辩权针对的内容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中止履行。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部分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用;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阶段为解除合同。当事人依照上述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2023-06-19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哪些是民法上抗辩权以及抗辩权有哪些特征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4-08
      民法上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台湾民法学者洪逊欣先生认为,抗辩权是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尤其是拒绝请求权人行使请求权的对抗权。
    • 抗辩权可以放弃吗抗辩权的特征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2
      1、抗辩权可以放弃 2、抗辩权的特征如下: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四)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 (五)抗辩权没有被侵害的可能。
    • 票据中有哪些抗辩权,票据抗辩权的特征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24
      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票据抗辩权具有两个特征: 1、票据抗辩权只能针对票据请求权来行使, 2、票据抗辩权的法律效力在于阻却票据请求权的效力,从而使得票据债务人能够拒绝履行票据债务。
    • 抗辩权具有哪些特,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8-24
      抗辩权具有的特征分别有: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抗辩权是永久性的权利;法定特征等。
    • 哪些法律特征适用先诉抗辩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24
      1、先诉抗辩权的概念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和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对于连带保证责任而言,由于连带责任保证的性质使得债务人保证人对主债务的履行无先后次序之分,保证人与债务人属于同一次序,保证人不享有次序利益,因而没有先诉抗辩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