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当事人均为国内当事人,而保险单却以英文规定除外责任,不便于油品公司了解、决定是否同意接受对其利益有重大影响的除外责任条款。因此,主审法官认为保险单规定的除外责任条款不产生效力。
5万多吨大豆在运输途中发生货损,保险公司以货损原因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约定为由,拒绝货主索赔。广东省高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双方都是中国人,免责条款却用英文写,保险公司没能证明其曾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免责条款,该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应支付货主赔偿金1776万余元。
2004年4月15日,广东富虹油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品公司)从国外购买了57750吨
散装巴西大豆,委托“韩进大马”轮从巴西运往中国湛江。货物起运前,油品公司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公司)投保,2004年4月28日,平安公司将保险单,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寄送油品公司。保险单正面以中文载明承保条件,背面以英文载明海运货物保险(格式)条款。
2004年6月16日,“韩进大马”轮抵达中国湛江港。卸货前,油品公司抽样发现大豆有霉变、受损现象,立即通知平安公司。
检验结果表明:“韩进大马”轮从2004年5月8日启航至8月2日靠泊卸货期间舱内一直通风不良,舱内缺乏通风而产生高温和舱汗是导致被保险货物霉变、烧伤、热损的重要原因之一。检验报告还指出,运输迟延(即船舶到港后停航)也是货损原因,占损失的78%。
2005年5月26日,在平安公司拒绝赔付的情况下,油品公司将其告到法院,请求赔偿5,868吨货损的保险赔偿1790余万元及船舶滞期损失费等。
2005年7月13日,广州海事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平安公司辩称,保险合同的全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的内容,合法有效,保险单背面注明的就是免责条款,即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范围。原告不能在事故发生后只选择合同的责任条款而否定免责条款。
油品公司认为,平安公司签发的保险单背面载明的免责条款是用英文写的,自己订约时不了解条款内容,平安公司也没有作出说明,因此这种条款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保险法》第十八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中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那么,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明确说明”义务,成为本案审理的关键。法院仔细分析了案情,认为油品公司虽然在投保单上选择投保一切险等险别,但没有写明承保范围、除外责任等险别内容,不能推定他明确了解除外责任条款;而保险公司邮寄保险单,而不是当面签发,不能推定保险公司对原告明确说明了除外责任条款。
法院近日判定,平安公司应向油品公司支付5,868吨净损货物的保险赔偿金、货损检验费等施救费用,合计1776万余元及利息,一审判决后,平安公司不服,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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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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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有无效免责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27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 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才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造成免责条款的滥用,而且还会严重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护正常的合同交易。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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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其责任的条款无效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指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不合理、不正当地免除其依照法律应当负有的强制性法定义务。例如:以格式条款作出的下列免责应属无效:本店对所销售的新手机一律不承担三包责任;消费金额100元以下,谢绝出具发票;存款被人冒领,本行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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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无效的免责条款?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8以下免责条款归于无效: 1、显失公平的免责条款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就是指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为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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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怎么确认无效?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02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有: (一)显失公平的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利益的,该条款无效,这种明显免除自己责任或明显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免责条款,造成了当事人事实上的诉讼地位偏差和不平等,也就是明显失去公正即显失公平,必须确认无效; (二)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间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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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的无效合同规定免责条款无效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6一、无效合同有哪些情形我国规定了下列合同为无效的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格式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订立格式条款的基本原则之一。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的。 二、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有哪些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