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损失具有一定的任意性的意思是: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先约定对违约的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直接约定违约方付给非违约方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也可以事先约定免责的条款。所谓任意性是指国家有是否接受约束的自由.所谓强制性是指国家一旦同意接受该规范的约束则不得单方面予以废除或违反。
赔偿损失指的是什么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通过支付金钱弥补受害方因违约造成的财产或利益减少而产生的一种责任形式。赔偿损失是一种具有明显救济功能的重要违约责任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不仅适用于违约责任,也适用于侵权等民事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不仅适用于有效合同的违约,也适用于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沈人身损害赔偿翻番具有标志意义
474人看过
-
经营性损失怎么赔偿
409人看过
-
简述《民法典》赔偿损失的含义是什么
164人看过
-
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的定义是什么?
456人看过
-
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是什么意思,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的范围
177人看过
-
合同损失赔偿责任的无偿性
305人看过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自始无效,主要是指是自合同成立之时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因为,合同无效的原因常常存在于合同成立之际。因为,尽管确认合同无效,撤销合同的行为的发生与合同成立有一定的时间间隔。但确认和撤销的行为是具有溯及力的... 更多>
-
无偿合同中的损失赔偿有哪些意义?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1无偿合同的损失赔偿责任是指无偿合同的义务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根据八百九十七条规定,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
-
赔偿损失有多少具体的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6赔偿损失是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或者利益减少的一种责任形式。赔偿损失的范围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赔偿合理的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规定惩罚性损害赔偿设置的意义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41、惩罚性赔偿考虑了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主观动机、财产状况以及通过不法行为是否获利等因素。尤其是当侵害人主观过错较为严重,动机恶劣、具有反社会性和道德上的可谴责性的时候其次,通过惩罚性赔偿使侵害人受到了应有的制裁,起到了抚慰受害人的作用,能够消除其报复的心理。 2、最后,惩罚性赔偿兼具了特别与一般的预防功能,即通过对侵害人的威吓作用,对侵害人自身以及社会一般人产生预防作用,降低类似侵害他人权益的不法
-
简述损失损失补偿原则的意义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01首先是维护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坚持损失补偿原则能真正发挥保险的损失补偿功能,同时也维护了保险双方的正当权益。对被保险人而言,保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能得到保险公司及时的补偿,生产生活能及时得到恢复;对保险公司而言,其权益也通过损失补偿的限额得到了保护。其次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损失补偿原则中关于有损失则赔偿、无损失无赔偿的规定,还有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补偿总额不能超过其损失总额的规定,都可以防止被保险人通
-
名义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的区别有哪些,离婚赔偿的名义损失费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0这里提到名义损失费,应该属于传统意义的精神损失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