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海事、海商纠纷可选择向哪个海事法院起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1:10:50 275 人看过

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2、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3、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4、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由转运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5、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6、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7、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登船港或者离船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8、因海事担保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担保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船舶抵押纠纷提起的诉讼,还可以由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9、因海船的船舶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优先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所在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10、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海事法院管辖。

11、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海事法院管辖。

12、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13、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14、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15、当事人都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当事人书面协议选择我国海事法院管辖的,即使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不在我国领域内,被选择的我国海事法院对该纠纷也具有管辖权。

16、当事人申请认定海上财产无主的,向财产所在地海事法院提出;申请因海上事故宣告死亡的,向处理海事事故主管机关所在地或者受理相关海事案件的海事法院提出。

17、当事人申请执行生效的海事请求权判决、裁定,及海事仲裁裁决,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关于海事请求权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海事仲裁裁决的,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海事法院提出。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没有海事法院的,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地相关文章
  • 向哪个法院申请海事强制令?
    海事强制令制度,仅在海事诉讼这一特定的范围应用,管辖的法院仅限于海事法院。当事人在起诉或仲裁前申请海事强制令,应当向海事纠纷发生地海事法院提出。这一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之间关于海事请求和诉讼管辖协议或仲裁协议的约束。外国法院已受理相关海事案件或者有关纠纷已提交仲裁的,当事人向中国的海事法院提出海事强制令申请,并向法院提供可以执行海事强制令的相关证据的,海事法院应当受理。对于起诉后申请海事强制令的管辖,应当向已受理纠纷案件的海事法院提出。申请海事强制令要具备以下条件:1、请求人有具体的海事请求。这一请求应当是为使其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请求,应当是是可以实际执行的海事请求。2、需要纠正被请求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海事强制令的设立就是通过法律强制力来要求被请求人为或不为某行为,从而维护请求人的合法权益。3、情况紧急,不立即做出海事强制令将造成损害或使损害扩大。海事强制令毕竟是一种强制措施,
    2023-06-06
    441人看过
  • 涉外海事海商纠纷主要有哪几种
    关于海事海商纠纷类型主要有: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船舶的航行或者作业损害捕捞、养殖设施、水产养殖物的赔偿纠纷案件。一、承运人的免责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四)战争或者武装冲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行为、检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六)罢工、停工或者劳动受到限制;(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图救助人命或者财产;(八)托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的行为;(
    2023-06-21
    249人看过
  • 专利纠纷和海事、海商案件由什么法院管辖
    一、专利纠纷和海事、海商案件由什么法院管辖1、专利和海事、海商案件管辖权规定如下:(1)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2)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二、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专利管理机关是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在本部门、本地区设立的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根据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有:1、专利侵权纠纷;有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他人实施发明的费用纠纷;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关于对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的纠纷。2、专利管理机关对上述纠纷所作出的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专
    2023-04-20
    388人看过
  • 涉外海商海事纠纷的案由特点有哪些?
    涉外海商海事纠纷的案由是怎样处理的?对于涉外事件的处理,首先需要看事件是否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均与我国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符合,若不符合则应为无效。然后双方进行协商沟通,获得相应赔偿。如若协商难一致,则可以申请涉外仲裁。涉外仲裁是什么?涉外仲裁是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中,当事人根据他们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各方都同意的仲裁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活动。一、涉外仲裁的概念涉外仲裁,也称国际仲裁,主要是指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即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活动中,当事人根据他们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他们之间确定的法律关系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各方都同意的仲裁裁机构进行仲裁的活动。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涉外仲裁至少具备下列条件:1、争议的当事人具有不同的国籍,其主要营业地或住所地不在同一国家,或是依不同国家的法律组成的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2、争议的标的具有涉外因素,即争议的标的物所在
    2023-06-23
    103人看过
  • 海事海商纠纷管辖问题是什么?
    一、海事海商纠纷管辖问题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和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2、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3、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海事法院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海事法院管辖;4、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转运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5、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交船港、还船港、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6、因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7、因海上保赔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保赔标的物所在地、事故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因海船的船员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合同签订地、船员
    2023-06-02
    358人看过
  • 最高法对海事法院海事海商小额案件批复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5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6月26日起施行。法释〔2013〕1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可否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2013年5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9次会议通过)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海事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请示》(沪高法〔2013〕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一章规定了小额诉讼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海事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因此,海事法院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单的海事、海商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标的额应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
    2023-03-25
    338人看过
  • 《国际海事海商法》
    第一章海事海商法的简明历史第一节在世界发展中的海上运输一、文明的发展自人类文明的黎明始,海运在人类寻求生存,追求财富、权力、知识及控制环境等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能够对抗“海上危险”的船舶建造使得人类能进一步冒险,自陆地向海洋寻找鱼类和其他海产食物。自古代始,通过海产食物和思想观念的交流,海洋运输促进了贸易和旅行,繁荣和丰富了人类文化。航运业亦是建立王国必不可少的,因为所有“伟大的国家”,自菲尼基人和罗马至今日,均拓展其对海外人民和领土的统治。贯穿整个历史,海军和商船队决定了在战争中的胜负。工业革命、民族主义、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船舶和航运业。技术的发展亦刺激了自帆船向19世纪蒸汽动力船舶及近来向内燃机和核动力舰队的转变。二、法律的发展海上运输亦促进了公法和私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法的发展。就私法而言,共同海损、救助、船货冒险抵押借贷(BottomryBondorBott
    2023-06-05
    498人看过
  • 浙江发布海事审判报告出招化解海事海商纠纷
    过去的一年,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的影响,国际航运指数继续在低位徘徊。不少航运企业、个人因经营、融资等困难陷入纠纷。在当前情形下,如何避免此类纠纷,如何有效化解此类纠纷?日前,由宁波海事法院发布的《2013年浙江海事审判情况报告》(即海事审判白皮书),对此给出了详尽的说法。据了解,此番已是宁波海事法院第三次向社会发布海事审判报告。白皮书显示,2013年,在中小航运企业聚集的浙江舟山、台州、温州等地,涉海、涉船企业因债务破产、停止经营引发的纠纷大量涌入该院,全年共受理案件4317件,办结案件4363件,同比分别上升7.31%和11.13%。此次白皮书专门针对传统典型的、新发多发的海事海商纠纷进行了归类,并对经常遇到的十类纠纷的成因、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还逐一附上典型案例进行解读,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警示作用。为广大民众防止类似纠纷发生,职能部门开展生产管理及政府机关决策提供
    2023-06-06
    263人看过
  • 武汉海事法院上诉至哪个法院
    一、武汉海事法院上诉至哪个法院武汉海事法院上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当事人不服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上诉案件由海事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海事海商案件的审判庭审理。二、海事法院专属管辖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第七条下列海事诉讼,由本条规定的海事法院专属管辖:(一)因沿海港口作业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二)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或者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三)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有管辖权的海域履行的海洋勘探开发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海事法院管辖。
    2023-06-04
    256人看过
  • 海事海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一、海事海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我国现行的还是海商法包括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二、海事海商纠纷案件有哪些?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中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闸、桥梁以及触碰航标等助航设施和其他海上设施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船舶损坏在空中架设或者在海底、通海水域水下敷设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污水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水域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5、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的航运、生产、作业或者船舶建造、修理、拆解或者港口作业、建设,造成水域污染、滩涂污染或者他船、货物及其他财产损失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2023-06-06
    438人看过
  • 海事法院和广州海事法院的区别
    海事法院主要有:管辖南自河北省与山东省交界处,北至河北省与辽宁省交界处的沿海港口及其海域、海上岛屿的海事、海商案件,以及连接点在北京的共同海损纠纷案件、海上保险纠纷案、海事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案件(该法院在秦皇岛设立派出法庭)。上诉案件由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北海海事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所属港口和水域、北部湾海域及其岛屿和水域内,以及云南省的澜沧江至湄公河等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的海事、海商案件。其与广州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以英罗湾河道中心线为界,河道中心线及其延伸海域以东由广州海事法院管辖,河道中心线及其延伸海域以西,包括乌泥岛、涠洲岛、斜阳岛等水域由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发生在云南省水域内的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海难救助、船舶污染、船舶扣押和拍卖案件,以及涉外海事、海商案件,由北海海事法院管辖,发生在云南省水域内的其他海事、海商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管辖(但审理应适用海商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
    2023-02-19
    296人看过
  • 海商法与海事法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海商法与海事法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1、两者调整的对象不同海商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横向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平等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全部278个条文中,除了第一章总则和第二章船舶中的个别条款涉及国家行政管理的纵向法律关系外,其他绝大部分都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海上运输和船舶关系,解决的是关于当事人人身或财产关系下的纠纷。而海事法则主要是调整行政管理机关与其管理对象之间纵向的法律关系,即在保护被管理者合法利益的前提下,规范行政秩序,建立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外部环境。在当前一些海事行政立法滞后,不得不以某些行政法规甚至行政规章代替的情况下,海事法的作用尤为重要。诚然,海商法中存在个别调整纵向法律关系的条款,海事法的立法中也有涉及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这是现代立法中出现的私法中融入公法内容趋势的体现。但是,这种现象不能改变或者混淆公法与私法的界限和调整对
    2023-04-13
    224人看过
  •  国际海事纠纷应由哪个法院进行审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因不同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管辖法院也有所不同。例如,关于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和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关于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1、关于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和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2、关于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3、关于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海事法院管辖。4、关于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运输始发地、转运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5、关于因海船租用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
    2023-11-19
    150人看过
  • 海事海商案件管辖法院的规定有哪些
    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及时化解海事纠纷,保证海事法院正确行使海事诉讼管辖权,依法审理海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等法律规定,现将海事诉讼管辖的几个问题规定如下:一、关于管辖区域调整1.根据航运经济发展和海事审判工作的需要,对大连、武汉海事法院的管辖区域作出如下调整:(1)大连海事法院管辖下列区域:南自辽宁省与河北省的交界处、东至鸭绿江口的延伸海域和鸭绿江水域,其中包括黄海一部分、渤海一部分、海上岛屿;吉林省的松花江、图们江等通海可航水域及港口;黑龙江省的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等通海可航水域及港口。(2)武汉海事法院管辖下列区域:自四川省宜宾市合江门至江苏省浏河口之间长江
    2023-06-02
    44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地是合同的履行地点。当事人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而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更多>

    #合同履行地
    相关咨询
    • 专利纠纷海事海商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6-14
      1、海事海商案件,因为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 2、专利纠纷案件,并不是每个中级法院都有管辖权,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海事海商纠纷在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1
      我国的海事海商纠纷是专属管辖吗的规定是部分地方法院在执行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专属管辖方面不严格,受理了一些海事海商纠纷案件,导致广州海事法院的收案呈现出徘徊不前的局面,甚至有下降的趋势。
    • 国际海事纠纷到法院起诉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7
      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和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2、因船舶碰撞或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3、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海事法院管辖;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航程终止地海事法院管辖; 4、因海上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
    • 海事海商纠纷管辖法院怎样管辖?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结合我国海事审判实际,现将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规定如下: 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1.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港口及其岸上的设施或者其他财产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船舶触碰码头、防波堤、栈桥、船
    • 海事强制令执行后,当事人可以向哪一海事法院提起诉讼?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
      海事强制令执行后,有关海事纠纷未进入诉讼或者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就该海事请求,可以向作出海事强制令的海事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但当事人之间订有诉讼管辖协议或者仲裁协议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