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提存而消灭的债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20:41:48 413 人看过

因存款而消失的债务是指债务人依法拍卖目标物或目标物,将所得价格交给存款部门时,存款成立。存款成立的,被视为债务人在存款范围内交付了目标物。

存款是指债权人无法将合同目标物交给存款机构,债务人将该目标物交给存款机构消除债务的制度。

交付合同目标物的债务人是保管人的债权人是保管人的交付目标物是保管人的国家设立保管人的机构是保管机构。

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是什么意思中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的意思是指当债务人因为债权人的原因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可以将标的物进行提存的行为。提存是指债务人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或者因债权人下落不明等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以代替履行的制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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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06日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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