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与吸收的主要形式解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0:23:18 450 人看过

吸收合并的主要形式包括:

1、母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上市公司注销。母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由于母子公司发展的需要,便于股权的集中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通过换股吸收合并,母公司将实现在证券交易所整体上市,同时注销原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作为吸收合并的主体并成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集团公司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随着集团公司的业务发展;为了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提高集团整体运作效益,上市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其控股股东,上市公司作为存续公司,集团公司注销法人地位;

3、非上市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企业上市前为了整合内部资源、加快公司的发展,对从事相同或相近行业的企业进行吸收合并。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有什么

合并程序通常如下:

1、董事会制定合并计划。

2、签订公司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此外,公司还应编制财产清单,清楚地反映公司的财产状况。财产清单应详细、准确。

4、合并决议的形成。公司合并应当由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进行其他工作。公司合并会影响股东的利益,如股权结构的变化。

5、向债权人通知并公告。公司应当自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在报纸上公告。

6、合并登记。合并登记分为解散登记和变更登记。公司合并后,解散的公司应当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存续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公司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公司合并只有登记后才能得到法律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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