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误解法院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0:22:57 115 人看过

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具体到民法典上重大误解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对合同性质的误解

当事人针对同一物订立合同,但对合同标的物本质或性质认识错误,可以构成重大误解。比如将出租误认为出卖,将借贷误认为赠与,将镀金的物品当成是纯金的,不过,当事人自愿承担错误的风险的,不宜按重大误解处理。

2、对当事人特定身份的误解

如将甲公司误认为乙公司而与之订立合同,尤其在以信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信托、信贷、委托、寄存等;在以感情及特殊关系为基础的合同中,如赠与、无偿借贷等;在以特定人的技能为基础的合同中,如演出,在上述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对当事人的误解更是属于重大误解。而在不具有人身性质的合同中,如现实买卖,有时对当事人的误解不会给误解者造成损失,甚至不会造成较大损失,则不构成重大误解。对要求特定履约能力的合同(某些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对身份发生认识错误也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特定履约能力是一个很难把握的问题,一般应指当事人拥有某种特定技术、特定设备、能够完成特定的行为。比如,甲方欲获得乙方的某项专有技术的实施许可,而丙方的单位名称与乙方相近,故甲方与丙方订立了专有技术实施许可合同。丙方虽然也拥有该项专有技术但实施条件太差,且没有后续开发能力,履行的后果将使甲方遭到惨重的损失,此时甲方可以对主体产生误解为由,要求撤销合同。

3、对标的物的误解

对标的物的误解,包括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误解。

(1)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误把轧铝机当作轧钢机购买,将二锅头当作茅台酒购买。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会使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属重大误解。

(2)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原作购买,将钻石当作普通石头出卖等。倘若标的物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订约目的或重大利益,则产生误解时,必使误解者的订约目的不能实现或者使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故应作为重大误解对待。非此情况,则应认为一般误解。

(3)对标的物规格的误解,如误把千吨水压机当作万吨水压机等。这种误解也可以视为对标的物品种、质量的误解,在给误解人造成较大损失时,构成重大误解。

(4)对标的物的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内容的误解,会给误解者造成重大损失时,也构成重大误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8日 1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重大误解相关文章
  •  判断缔约过失责任是否涉及重大误解
    根据《民法典》第15条规定,如果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出现以恶意为目的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合同订立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之一,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此外,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根据情况决定。如果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出现以下行为之一,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就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以恶意为目的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合同订立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2、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基 于 误 解 实 施 的 民 事 法 律 行 为 : 如 何 维 权 ?基于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在民事法律行为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误解或者错误认识导致其意思表示与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情况。如何维权成为了一个重
    2023-09-04
    348人看过
  • 工期是否延误的判断标准
    工期顺延是指在工程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需要增加工作日,经审核后业主方同意增加这些增加的工作日,从而导致合同完工日期延后。这种情况可能发生在工程量增加、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发包人变更设计或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资料,以及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等情况。工期顺延是由于各种原因,使得工程的工作日需要增加,经审核后,业主方同意增加这些增加的工作日,这样,合同完工的日期可以延后;工期顺延具备条件,例如工程量增加,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时常要求承包人增加工程量,因而必然导致工期的增加;或者是发包人变更设计,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提供设计图纸等施工必需的资料,发包人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衔接不当等都会导致工期顺延。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哪些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作为工期
    2023-06-30
    222人看过
  • 如何判断合同属于因重大误解订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在实际办中,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误解难度较大,但通常认为构成重大误解应当具备以下几项条件:1、误解的事实是合同订立时存在的事实,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出乎预料的事实不构成重大误解;2、该事实必须是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基本前提条件;3、重大误解必须是本质的,一般误解不构成重大误解。所谓重大误解的本质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如不发生重大误解就不可能作出签订合同的决定;4、重大误解不是出于合同当事人的重大过失引起的,否则该当事人不得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撤销合同;5、单方重大误解还必须是重大误解将使合同的执行产生不公平的结果。6、判断是否存在重大误解,还应当根据表意人作出意思表示时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其认识能力进行。知识总结:
    2023-06-09
    490人看过
  • 如何确定误工费判决?法院的标准是什么?
    法院对误工费的判决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确定。误工时间是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机动车误工费判决标准是什么?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
    2023-07-02
    477人看过
  • 重大误解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重大误解的适用要点的规定是:1.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2.合同相对方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3.重大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4.重大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5.法律其他规定等。一、可撤销合同的情况有哪些可撤销合同的情况如下:1、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的误解,使行为的后果违背自己的意思,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2、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经验不足的情况下订立的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3、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表达错误意思的行为。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的不真实行为。二、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基于重
    2023-04-10
    90人看过
  • 赠与房产存重大误解法院判决撤销协议
    赵老太今年61岁,早年其与老伴李先生盖有20间平房,并和李先生育有一儿一女。2007年,赵老太和李先生调解离婚,20间平房全部归赵老太所有。由于赵老太早年得过脑血栓导致行动不便,因此,李先生离婚不离家,继续照顾赵老太。2011年,赵老太的儿子小李因为经济犯罪被刑事拘留。赵老太一着急慌了神,担心儿子还不了债法院会把其房产查封拍卖,遂和李先生商量对策。最终,两人决定马上把房产赠与儿媳和孙子,以为这样就万无一失。很快,赵老太找人草拟了赠与协议,约定她把20间平房全部赠与儿媳、孙子,由儿媳履行赡养义务。协议签订后一段时间,双方相安无事。可一段时间过去后,赵老太发现儿媳对自己不太热情,也不愿意照顾了,再加上听人说儿媳在没有和自己儿子离婚的情况下在外谈朋友,遂找律师写诉状欲要回房产。法庭上,儿媳一脸委屈地说:协议签订后,我已实际取得了受赠房屋,赠与协议有效。我将部分房屋出租的租金给原告作为生活费,尽心
    2023-06-09
    337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订立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的四大构成要件包括必须是表意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误解是由误解方自己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受到对方的欺骗或不正当影响造成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因为对相对人的行为或者合同的标的发生错误认识,从而是自己做出与自己意思相违背的行为,致使自己的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失的行为。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合同。但是重大误解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构成并产生使合同撤销(或者变更)的法律后果。一般情况下,重大误解由以下要件构成:(1)必须是表意人(即作出意思表示的当事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首先,表意人要将其意思表示表达出来(体现在合同条款中),否则无从评价其是否存在着误解问题。其次,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因为误解所造成的,即表意人的错误认识与其作出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必须是对合同的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必须是对
    2023-06-01
    69人看过
  • 民事法律行为重大误解是指什么
    重大误解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对预期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或内容在理解上有重大错误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一种。例如出借人误将第三人当作借用人情况下订立借贷合同的行为,买受人将复制品误认为真品而承诺买卖的行为,行为人误将租赁关系认为是买卖关系而从事的合同行为等。构成重大误解的一般条件:(1)它须是足以影响当事人实质性利益,如果没有此种误解,行为人就不会从事该民事行为;(2)它是因行为人自己主观认识上的错误造成的,因受诈欺而为的意思表示不属于重大误解。按照大陆法系各国的民法,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经当事人申请撤销后,行为自始无效。一、重大误解指的是什么1、重大误解,指的是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误解直接影响到当事人所应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误解既可以是单方面的误解,也可以是双方的误解。依我国学界通以及审判实践的做法,等同于传
    2023-03-01
    193人看过
  • 重大误解的除斥期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因重大误解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合同的,撤销权除斥期间是一年,一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就消失。《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023-06-14
    199人看过
  • 重大误解行为撤销期限,重大误解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重大误解行为撤销期限重大误解合同撤销期限是1年。显失公平和重大误解的协议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撤销,此一年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二、重大误解行为构成要件是什么重大误解行为构成要件:1.须有错误认识。所谓错误认识,既包括表意人方面的错误,也包括受意人的误解。前者是发动型错误,后者则是受动型错误。错误的形态很多,有把想要设定的法律关系性质搞错的,如把租赁当成借用;有把标的搞错的,如把18K金当成赤金;有把价格搞错的,如把100元l市斤当成100元1公斤;有把履行时间、地点,甚至把当事人搞错的,等等。2.须当事人不了解其错误,即当事人属无意中犯了错误。如果是故意搞错,那就属于欺诈或虚伪行为,而不再是误解行为。3.须错误性质严重。判断错误是否严重,应从一般人处于表意人的地位,如果有此误解,会不会实施该行为的标准来把握,如果不会
    2023-06-24
    422人看过
  • 判断重犯的方法是什么?
    重犯一般指的是结果加重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常见的故意犯罪的结果加重犯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死亡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强奸致人重伤的、死亡等。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重犯自首可以减刑多少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重犯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减刑多少要依据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确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如何认定自首犯罪人自首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是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这是自首成
    2023-07-10
    110人看过
  • 法院判定误工费标准
    一、法院判定误工费标准计算方式:一、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二、无固定收入的:①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②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海南误工费标准一、上一年度海南
    2023-03-19
    104人看过
  • 什么是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判断商标近似的法律依据。该条规定,被指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商标在文字、读音、图形、颜色或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应当认定为商标近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判断商标近似的法律依据。前述法律明确规定,对被指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商标在文字、读音、图形、颜色,或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应当认定为商标近似。 如 何 认 定 商 标 近 似 ?商标近似是指两个或多个商标在形式、发音或含义上存在相似或相同之处,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要认定商标近似,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商标的显著性、构成要件、使用情况、市场情况等。商标的显著性是判断商标近似的重要标准。如果一个商标在行业中具有显著性,不容易与其他商标混淆,那么它就不太可能被认定为
    2023-09-03
    60人看过
  • 误写是否属于重大误解?
    笔误属于重大误解。合同中的笔误在法律上被称为重大误解,因为笔误的合同并不是真正的意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下列合同,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工作人员笔误结婚证上俩名全错近日,居住在椒金山街道矿北社区惠丰街15号的丁寿芝大叔卖房子的时候需要提供结婚证,工作人员打开夫妻俩珍藏33年的结婚证,发现当年为二人办理结婚证的工作人员因笔误将俩人的名字都写错了。于是丁大叔拿着甘井子区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所需提供的明细来到社区开具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7-05
    313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重大误解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对合同的性质、目的、对方当事人等方面存在误解而导致的错误行为。这种误解必须达到使合同对一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程度,才能构成重大误解。... 更多>

    #重大误解
    相关咨询
    • 判定合同法重大误解的标准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5
      合同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生活离不开合同,然而由于地域差异和表达的方式的局限性,往往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的意思表示不能得到对方全面的理解,这样就容易造成签订合同后产生重大误解情形,那么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判定重大误解的标准是什么?
    • 如何区分重大误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误解,重大误解的认定标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3
      重大误解还包括: (1)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如将冷冻机误解为冷藏机。因为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属于对合同标的本身的误解,所以将造成合同的目的落空,使误解者遭受重大损失,当归属重大误解。 (2)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如将赝品当作真迹,将合金当作纯金购买,即属重大误解。但仅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发生的误解不属重大误解。 (3)对标的物数量、包装、履行方式、履行地点、履行期限的误解。如果对上述的误解造成了
    • 重大误解的合同可以撤销什么是重大误解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26
      重大误解是表意人为意思表示时对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了具有交易上重要性的认识错误,主要是①对法律行为性质的认识错误,如把买卖的意思当成赠与的意思②对人的认识错误,例如年龄、性别、信仰、犯罪前科、能力等方面的认识错误③对标的物性质和数量的认识错误,例如品种、质量、规格,将一份标的物的价格的要约当成十份标的物价格的承诺④传错、写错、说错,例如想以一千元出售货物误说成以一百元出售 即当事人因错误无意(不能是
    • 基于重大误解解除合同的有效性性判断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9-27
      法律分析 基于重大误解的合同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重大误解是指一方当事人因自己的过错导致对合同的内容等发生误解而订立了合同。这种合同不是基于事实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可以撤销。
    • 法院对交通事故误工费的判断标准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3
      误工费能不能得到支持,能支持多少,关键与提供的证据有关,需要提供相应的收入证明以及误工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得到认可了才有可能得到支持。事故是在上海徐汇区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主张误工费,有收入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