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证办理流程如下:1、划定矿区范围,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矿区范围是指经登记机关依法划定的可供开采矿产资源的范围、井巷工程施工分布范围或者露天剥离范围的立体空间区域;2、领取采矿许可证。领取采矿许可证的申请。领取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申请的第二步。采矿许可证是拥有采矿权的唯一法律凭证;领取采矿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采矿权申请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应向法定的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资料;采矿申请的受理。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采矿权申请人报送的采矿登记申请资料时,首先应了解该矿区范围内矿业权是否已设置及有关情况。这是确保矿区范围排他性的重要措施。
取得探矿权资格(即申请取得或购买勘探许可证)的会计核算
(一)会计科目设置
企业应增设“勘探开发成本”、“无形资产—地质成果”、“无形资产—探矿权”科目,分别核算企业从事地质勘探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和通过地质勘探生产活动获得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
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债权人下增设“应交探矿权使用费”、“应交探矿权价款”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探矿权使用费和价款。
(二)账务处理
1.企业按规定办理申请探矿权时发生的前期工作费用(即发生申报、立项、研究、编制申报资料等发生的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按规定申请取得探矿权证,须缴纳的探矿权使用费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探矿权或实际交纳使用费时,借记“无形资产—探矿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科目。
3.企业申请取得原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除应交纳探矿权使用费外,还应交纳探矿权价款,应交纳的探矿权价款作为无形资产管理。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探矿权价款,借记“无形资产—探矿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科目。
4.为参加招标、拍卖和挂牌取得探矿权发生的前期费用时,应计入当期损益。
5.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取得探矿权时,应交纳取得探矿权价款时,借记“无形资产—探矿权”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科目。
6.收到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拥有(自有)探矿权的财政预算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和吊销的采矿许可证予以公告。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447人看过
-
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119人看过
-
采矿权与探矿权的概念梳理
344人看过
-
采矿必须要有探矿权吗?
155人看过
-
探矿权可以少量采矿吗
339人看过
-
取得探矿权就一定取得采矿权吗
392人看过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
开采探矿权转成采矿权要多久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4探矿权转成采矿权大约3个月。 1.做地质报告,经过普查,详查或勘探取得相关成果并到省国土厅备案,然后申请划定矿区范围,计算采矿权价款、接着到能源局去办理法入准入。 2.接下来就是做可行性研究院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初步设计、水资源、水土保持、环评等去发改委获得核准。然后再准备矿山环境、土地复垦等相关批复到省国土厅交资料。 3.已有探矿权,要想申请到采矿权步骤,做地质报告,经过普查,详查或勘探取得相关
-
采矿权和探矿权的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7探矿权是指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采矿权是指采矿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的活动中,依据法律规定对矿产资源所享有的开采、利用、收益和管理的权利。一个是勘查一个是开采,其性质有所不同。
-
什么是采矿权、采矿权、采矿权转让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0采矿权转让是指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经依法批准,以出售、作价出资(包括合资、合作经营和矿业股票上市)等形式,将探矿权、采矿权转让与他人的行为。矿权转让有以下几个条件 1、时间条件:矿山企业投入采矿满一年。 2、权属条件:采矿权属无争议。 3、缴费条件: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了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 4、其它条件: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
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有什么限制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1-191、探矿权和采矿权转让要符合法定条件,经过法定程序转让才有效。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第三条除按照下列规定可以转让外,探矿权、采矿权不得转让: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
-
哪些情形下探矿权、采矿权可以转让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6可以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情形: (一)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探矿权人在完成规定的最低勘查投入后,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