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租赁物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20:01:56 274 人看过

一、返还租赁物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返还租赁物并不一定是违约责任,例如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的,不属于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二、解除租房合同时没押金条怎么办

实践中,不管是出租人没给押金条,还是承租人无意遗失押金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处理:

1、直接找出租人协商。

如果因为承租人大意将押金条遗失的,那么承租人可以及时跟出租人协商,一般遗失押金条并不能说明未交付押金,所以解除租房合同时协商即可约定退还押金。

2、出租人应退还押金。

如果确定押金条款时,承租人交付押金后,出租人没给押金条,但是双方存在事实上的押金关系,所以出租人得在解除租房合同时退还押金。

3、出租人拒绝退还押金时,承租人可以找所在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投诉还解决不了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起诉处理。

并且,在起诉时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先准备一份起诉状。

写明要求出租人及时退还押金,如果有相应扣除的,那么就要写明剩余退还的金额。

2、去租房所在地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的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所以承租人起诉时要到对方租房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诉状。

3、准时出庭参加诉讼。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在开庭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将要遭受法院撤诉的风险。

所以,起诉之后要在确定的开庭日期出庭。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返还租赁物是不是属于违约责任,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给承租人的,不属于违约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4日 07: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滞纳金的约定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支付滞纳金的,该约定属于违约责任,违约一方要按约定支付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艺人嫖娼违约怎么处理艺人嫖娼违约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合同有约定违约金的,则要支付违约金,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则要按照给被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
    2023-03-05
    182人看过
  • 民法典租赁合同终止是否要返还租赁物
    一、民法典租赁合同终止是否要返还租赁物租赁关系终止后,承租人应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租赁物还能继续使用、收益的,承租人还应保持租赁物这种适于使用、收益的状态。租赁关系终止之时起,承租人即应将租赁物以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按照其性质使用后的状态返还。在租赁合同定有期限时,应是自期限届至之时返还;未定期限(包括约定不明而又未在事后达成一致协议的视为不定期)的,自双方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宽展期届满时返还;在因其他原因而使合同终止的,自终止时即应返还。《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二、民法典租赁合同解除租金是否返还需要根据情况而定。解除租赁合同时
    2023-04-12
    461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双倍返还定金属于违约责任吗
    属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对于违约责任的规定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
    2023-07-21
    263人看过
  • 房屋租赁违约合同返还中介费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中介费不退,租赁双方与中介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合同成立后中介承诺已兑现,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因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导致一方违约的,中介费应予退还。一、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相关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其实质是居间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民法典》中,具体内容是:1、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
    2023-03-23
    217人看过
  • 租赁权属于债权还是物权
    租赁权是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循法定原则,其中物权种类法定,哪些属于都明文规定了,租赁权不属于法定的内容,因此不属于物权,是债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一、债务纠纷法院怎样执行债务纠纷法院执行需要原告拿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案件分到执行法官名下后,一般采取以下执行措施:1、通知被告本人或公司,让被告自愿履行;2、双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少支付一部分债务;3、将被告本人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4、查询被告本人或公司的财产,如银行卡、房产、车辆、股权等,通过划拨、查封、冻结等强制手段,执行被告的财产。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二、债权的法律
    2023-03-04
    232人看过
  • 租赁合同违约押金还能返还吗?
    租赁合同违约,押金将无法退还。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给出租人租赁的房屋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承租人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一、租房合同到期还有效吗租房合同到期后是否有效取决于情况。一般合同到期后,当事人不续租的,合同无效。但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期限不定期。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
    2023-06-23
    275人看过
  • 哪些属于违约责任
    有以下两类:1.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2.届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一、债权人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吗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前履行合同义务,但需要债务人构成预期违约才行。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二、违约的定义是什么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违约行为可分为:1、单方或双方违约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2、根本违约是指合同一方的延迟履行等严重违约行为,使合同另一方无法达到合同的目的,非根本违约是指违约情况尚未达到更多违约程度,受损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不能宣告合同无
    2023-03-10
    361人看过
  • 延期付款罚息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一、延期付款罚息是否属于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当事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逾期付款后进行罚息时,罚息是属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如何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1、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前义务,是法定义务。而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义务,是约定义务。2、归责原则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以行为人的主
    2023-06-17
    344人看过
  • 返还原物是否属于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行为的特征
    一、返还原物是否属于侵权责任纠纷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返还财物是属于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因返还原物产生纠纷的,可以适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二、侵权行为的特征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3、侵权行为是加
    2023-06-16
    343人看过
  • 抵押物担保租赁物是否属于利息
    利息属于抵押物担保的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一、保证合同的保证范围包括哪些保证合同的保证范围主要依据合同中当事人的约定,一般合同中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责任吗债务人死亡担保人也要承担责任。保证人有义务为意外死亡的债务人偿还债务。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三、保证担保范围是什么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者无力归还贷款,保证
    2023-03-23
    260人看过
  • 违约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违约责任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违约责任若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则是夫妻共同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法律关联法条释义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合同违约责任包括什么违约责任包括:1、继续履行2、采取补救措施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
    2023-04-19
    156人看过
  • 承担违约责任是否属于所受损失
    一、承担违约责任是否属于所受损失承担合同不一定就是属于赔偿所受损失,合同违约后,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一般按实际造成损失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合同违约金一般是多少(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
    2023-06-17
    253人看过
  •  土地租赁权是否属于物权范畴?
    租赁权是一种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债权,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物权的特征。用益物权是指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等。租赁权不同于使用益物权。它基于租赁合同产生,因此本质上是一种债权。不过,租赁权具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等物权的特征。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和收益为目的,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 土 地 租 赁 权 与 使 用 益 物 权 有 何 区 别 ?土地租赁权与使用益物权是两种不同的土地权利,其主要区别在于权利内容和实现方式上。土地租赁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将其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并从承租人那里获得租金的权能。租赁合同是土地租赁权产生的法律文书,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是土地租赁权的核心内容。土地租赁权的实现需要通过租赁合同的签订和租金的支付来
    2023-09-05
    453人看过
  • 一房两租属于诈骗还是属于违约
    一房两租诈骗还是违约,视情况而定:(1)一般属于合同违约,因为出租人确实是房屋所有人,不符合诈骗的特征;(2)但是如果情况严重,涉嫌诈骗罪,诈骗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为一般主体;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遇到一房两租怎么办承租人有两种选择:1、要求解除合同,因为承租人客观上已无法占有使用标的房屋,合同的目的已经落空,故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或承担违约金。2、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有效合同一经签署就具备相应的履行力,承租人有权利要求出租房继续履行合同。一房数租法律规定多个承租人具有权要求出租人履行与自己的租赁合同。但由于房屋租赁的特殊性质。出租人无法在同一时间段之内满足数个承租人的要求。数份平等且不
    2023-08-02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租赁物损坏属于谁的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4
      在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情况下,出租房屋内租赁物损坏归责依据合同约定处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承租人依据合同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对于损坏不承担责任。出租人应该负责维修。如果承租人没有按约定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的损坏,承租人应当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
    • 承租人要求返还租赁租金是否属于再次反诉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24
      住房租赁纠纷的下一个承租人要求赔偿不是反诉。反诉是指在进行的诉讼中,被告以原告为被告提出与本诉有关的独立反诉。次承租人没有独立理赔权,属于案件第三人,不能构成反诉。
    • 解除合同和违约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5
      1、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它也是一种法律制度。 2、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因此,合同解除
    • 违反保密协议是否属于违约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5
      违反保密协议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
    • 租赁期满承租人是否应当返还租赁物,哪些情况下承租人不能承担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2-14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因此,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