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规定能否主张支付劳动补偿金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20:22:38 346 人看过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补偿金的情况如下:(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11种:1、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支付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律法律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者权益的;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违反法律,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8种情况: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生病或非劳动者受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成立时根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营者根据劳动者合同的劳动者合同的重大变化,根据劳动者合同的劳动者合同的劳动者重大变化企业者减少,根据劳动者合同的劳动者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者合同的生产规定,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者的生产规定,减少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的生产规定,根据劳动者的生产合同的劳动者的劳动者的生产的生产规定,减少。(3)终止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3种情况: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更新劳动合同,使用者不同意更新劳动合同,使用者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使用者依法宣布破产,终止劳动合同的;3、使用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命令关闭。取消或者使用者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用人单位从用人日起一个月以上不到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

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是这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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