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的定义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6 21:51:46 83 人看过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此阶段由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诸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产生先合同义务缔约过失责任。而“立”强调缔约的结果,指的是双方合意的达成,即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至少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已经形成一致意见,各方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得以确定,简言之,合同成立了。

一、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不成立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法上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

一方在合同订立中或合同成立后、生效前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或生效后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从而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由此

可见,在订立合同中,假使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合同不能成立,则当事人就构成了缔约过失。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缔约过失主要

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

密;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

二、服务协议是什么合法吗

合法。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3日 1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保证合同是什么签订的合同?
    保证合同是担保债务的一种方式。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2024-04-29
    147人看过
  • 订立合同的过程是什么?签订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1、合同形成的过程是什么。双方或多方之间必须签订合同。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属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因此,订立合同必须至少有两方参与,只有一方不存在订立合同的问题。缔约双方是两方还是多方,取决于参与合同的人是否是相互独立的意志主体。一般来说,缔约双方的经济目的是相反的,但在某些情况下,缔约双方也可能有相同的经济目的,只要他们能够相互独立地表达他们的意图。双方必须相互表达意愿。合同的订立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独立的主体相互联系并表达彼此的意愿,直到达成协议。因此,合同的订立要求当事人从要约、再要约到承诺,都要向对方表达自己的意思。3.合同必须是为了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仅在特定的人之间或在特定的人范围内签订合同而订立的,当事人必须为签订合同而联系。双方之间的相互意向表达是为了签订合同而发出的。如果特定人员之间或特定人员之间没有接触和谈判,但不是为了订立合同,则不属于合同订立问题。订
    2023-05-07
    448人看过
  • 签订合同的意义和目的
    合同目的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合同目的不同于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具体的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合同目的是合同双方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合同标的是具体明确的,可以是特定的物,也可以是行为,无论是什么都必须明确,否则,合同债务人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是抽象概括的,不是具体的物和行为,而是物和行为背后所隐含的合同当事人的目标。合同目的可以由合同具体进行规定,也可以根据合同标的结合其他情况进行推定。一、绿化合同属于什么合同绿化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准。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地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二、承揽合同纠纷是买卖合同纠纷吗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特定的
    2023-06-22
    209人看过
  • 签订寄存合同寄存人的应尽义务是什么
    一、签订寄存合同寄存人的应尽义务是什么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照合同的要求交付货物、支付价款等;2.对特殊物品,予以提示说明;3.向保管人说明保管物的瑕疵;4.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二、保管合同的特征保管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2.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3.保管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无需采用特定形式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
    2024-03-23
    306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倒签的含义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是合同倒签的含义合同倒签是合同还没有签订生效,但合同的当事人已经开始实际履行合同的项目,因此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或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补签合同的一种行为。在订立合同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也是成立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二、合同倒签的风险都是什么合同倒签的风险如下:1.权利义务不明,易产生纠纷;2.合同管理及履行混乱;3.违约受损时难以维权;4.潜藏合同无效的风险。如合同对方存在不具有合法的资格、缺乏必要的资质或者权利存在瑕疵等情况,将导致合同无效,进而导致履约方的损失。三、如何解决合同倒签
    2023-09-19
    179人看过
  • 订酒店签的是什么合同
    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而且合同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分很多种的。比如看有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区分,说是书面合同、口头协议。如果没交钱,其实这个也可以说是一个邀约行为,并非单独合同。如果有交钱就可以说是住宿服务合同。一、什么是旅店住宿合同旅店住宿合同,是指由旅客与旅店经营者就旅客支付有关费用,由旅店经营者提供一定住宿及相关服务而达成的协议。在实践中,旅游住宿合同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旅游者自己在旅游过程中,来到住宿单位投宿,从而在旅游者与旅游住宿单位形成合同关系;二是在旅行社组团旅游中,旅行社代旅游者预定旅馆,从而在旅行社与旅游单位之间形成合同。二、旅店住宿合同经营者的义务在旅店住宿合同中,消费者的主要义务是支付有关费用,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主要包括:(1)接受旅客住宿的义务。在旅客愿意支付住宿费用并且不存在其他不宜接受其住宿的合理原因的情况下(如客满、旅客患有传染病或接受其住宿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2023-06-21
    470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签订流程
    招商代理合同
    合同签订的流程为:1、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2、洽谈协商,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3、拟定合同文书,完备合同条款;4、当事人签字盖章。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招商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合同的签订,一般应基于双方当事人的合意,既意思表示一致。合同签订的过程就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这一过程在民法典上称为要约和承诺。(一)什么是要约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是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取得法律效力,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真实意思
    2023-07-25
    165人看过
  • 合同签订的意义有哪些?
    以下是我为大家解答的签订合同的重要性是什么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的存在是为了规范人与人相处过程中某些事件的处理。书面合同有效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以有效约束违约行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也为解决未来可能出现的争端提供了可靠的解决依据。合同签订地的法律意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2023-08-07
    288人看过
  • 签订还是签定合同
    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合同,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但是合同是用签订会比较严谨。一、签订合同双方日期不一致合法吗当事人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只要合同双方主体合格、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的,签订日期与落款日期不一致,属于有暇疵,但不影响合同效力。因为判断合同的有效性应依《民法典》的规定认定,只要系合同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就为有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
    2023-06-24
    364人看过
  • 公司法人是如何签订合同的?合同的签订过程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规定:(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地点(五)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等事项,补充保险、福利及其他事项签字注意事项1。务必清楚地看到合同的内容,并在确认没有问题后签字。如果您觉得有问题,可以与公司协商,并在签署前要求纠正。不要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如果签署,公司可以补充空白中的不明确内容,这对工人<P>3不利。如果没有公司印章或多个公司名称的印章而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或因工伤事故导致的权利保护,就会带来雇主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在签署前,您必须清楚
    2023-05-07
    175人看过
  • 签订客运合同的双方都有什么义务
    旅客的义务有:1、支付规定的票价和行李运费;2、依照规定乘坐指定的运输工具;3、接受承运人对所带行李中的违禁品的检查并接受处理。承运人的义务有:1、告知义务;2、按照客票载明的时间和班次运输旅客;3、救助义务;4、安全运送。一、公交车上的人受伤责任谁负?坐公交车受伤承担责任的是承运人,但伤亡是乘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乘客一旦买票乘车,便与公交公司形成事实上的承运服务合同关系,作为承运人的公交车要履行将乘客安全、准确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二、出租车的客运合同有哪些类型?出租车的客运合同有下列类型:1、按车费计价标准分为计时出租车运输和计程出租车运输;2、根据出租车收费是否有规定的价格标准,可分为定价出租运输和议价出租;3、按乘坐里程标准,可分为长途出租车运输和短途出租车运输;4、根据是否为乘客预约的标准,可分为预约出租车运输和临时出租车运输;出
    2023-03-19
    177人看过
  • 合同签订的双方是否都有义务是
    双方都有义务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呈对应状态,即每一方当事人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一、买卖合同具备哪些基本特征买卖合同的特征有: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受人需要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二、对那些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欠钱不还是一种贷款民事纠纷。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保护你的权利。支付指令的申请在诉讼中称为监督程序,适用于货币债务和有价证券债务。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明确,债权人有借据、借据等充分证据。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双方互不债权债务。如果有人不还钱,他可以向住所地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诉。三、委托合同有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有什么区别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而不是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
    2023-03-08
    346人看过
  • 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的效力是什么
    借款人冒用他人名义欺诈出借人而签订的借款协议,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应属无效。一般情况下,对于个体主体,不涉及国家利益的,属于出借人拥有可撤销权的情况。出借人可以选择是否撤销,如果借款人正常履行,出借人可能并不申请撤销。妹妹冒用姐姐身份登记结婚效力如何妹妹冒用姐姐身份登记结婚的效力:对妹妹不是一定无效,对姐姐一定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而以前述以外的情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3-07-25
    167人看过
  • 签订买卖合同签订定金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定金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定金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定金的数额及其履行方式;定金合同的违约情形及其违约后定金的处理方式;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一、买车定金能退吗买车的定金是不能退的,但是订金可以退。定金属于合同的范围,拥有法律效应,通常情况下定金的意义在于防止某一方在后期合作中违反合约,已达到限制作用。在某些交易中,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合约规定,履行合同内容,那么定金可以抵作价款或者请求甲方退还定金。一、买车合同需要注意如下事项:1、买卖双方和汽车基本信息的真实性;2、汽车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3、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4、办理汽车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5、质量标准承诺;6、解决争议的方法以及违约责任的设定等。二、签订合同的正确流程一般如下:1、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2、洽谈协商,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3、拟定合同文书,完备合同条款;
    2023-03-26
    47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签订合同签什么内容才是告知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15
      签订合同需要履行告知义务。告知义务的表现如下: 一、保险、合同签定之前和保险合同执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需要把有关保险标的的重要事实告诉保险人。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 三、商家在消费者选购时有义务告知,并在单据上注明。
    • 签订合同后的旅客权利义务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2-03
      依据旅客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客享有以下权利: 1、依客票上载明的时间、班(车)次,座位号乘坐规定的交通运输工具到达客票上指定的目的地。 2、享有按规定数量携带免费行李的权利。 3、享有按规定携带一名规定高度以下的儿童。 4、享有接受承运人提供的旅途必要的服务。 5、旅途过程中,享有在规定期间内变更乘坐运输工具、座位号的权利。依据相关法律和相关旅客运输管理的规定,在旅客运输合同中旅
    • 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都有什么含义?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2-21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用人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保护、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 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含义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8
      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