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人代位权:法律定义与实践应用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4 03:40:12 380 人看过

合同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导致债权人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时,不被允许代位行使。

合同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未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如果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则不被允许代位行使。

代 位 权 定 义 : 债 权 人 代 位 行 使 债 务 人 权 利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诉讼代位权纠纷的一种解决方式,通过司法程序实现债权人的权益。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已经逾期未清偿债务,且债务人的债权具有金钱性质。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的债权符合代位权诉讼的条件,那么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并取得代位权人的地位。代位权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务人的债务清算,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合同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相关的从权利,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如果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则不被允许代位行使。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权诉讼是代位权纠纷的一种解决方式,通过司法程序实现债权人的权益。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债务人已经逾期未清偿债务,且债务人的债权具有金钱性质。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的债权符合代位权诉讼的条件,那么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并取得代位权人的地位。代位权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债务人的债务清算,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0日 01: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抗辩权的法律规定和实践应用
    合同履行抗辩权有:1.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他方未为对等给付之前,有权拒绝自己的履行。2.不安履行抗辩权:不安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3.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什么是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在现代民法中,学者对抗辩权有不同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
    2023-07-06
    374人看过
  •  撤销权与解除权在法律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撤销权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 自己有权利予以撤销该行为的一种权利。而解除权则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 自己有权利要求该行为自始无效或者被解除的权利。也就是说, 撤销权针对的是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只有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行使; 而解除权则不仅针对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也被包括在内。撤销权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自己有权利予以撤销该行为的一种权利。而解除权则是指在某个民事法律行为被他人行使后,自己有权利要求该行为自始无效或者被解除的权利。也就是说,撤销权针对的是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行使;而解除权则不仅针对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己参与的民事法律行为也被包括在内。解除权是指合同订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前,基于法定或者约定的理由,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单方意思表达,使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根据
    2023-09-17
    69人看过
  •  连带债权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及实践
    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位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而债务人之间则需要共同承担这些债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权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每个债务人都有义务承担全部债务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位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而债务人之间则需要共同承担这些债务。经债务人中一人作出全部履行后,债即消灭。连带债权,是指具有连带关系的多数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连 带 债 务 的 法 律 规 定连带债务是指多个债务人共同承担的债务,每个债务人都有权要求其他债务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连带债务人可以协商一致,也可以通过诉讼
    2023-09-04
    102人看过
  • 实践合同的意义和实际应用
    实践合同是民法上对于合同的分类之一,是与诺成合同相对的,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而实践合同的特点在于其与诺成合同的性质不同,且合同达成方式也不一样,实践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交付标的物。实践合同的主要特征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
    2023-07-01
    416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有助于维护债权人的权益,符合诉讼原则和公平原则。在多个债权人同时对同一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时,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并根据各债权人债权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但每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务额,且不包括行使代位权时所付的必要费用。超出部分将不予支持。1.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有助于维护债权人的权益。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诉讼原则。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能够节省交易成本。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公平原则。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同时对同一个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当次债务人的财产不足时,法院可依据各债权人债权数额的大小,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但是每一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债务人对其所负的债务额,同时还包括行使代位权时所付的必要费用。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债 权 人 代 位 权 制 度 : 诉 讼 原 则 的 体 现代位权诉讼是指债权
    2023-10-03
    415人看过
  • 代位权在法律中的定义和债权人的权利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必须合法且确定。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已陷于履行迟延,必须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到期,方可行使代位权。4.债务人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的代位权与代理的区别代位权与直接代理有重要区别: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主张权利,第三人是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代理是一种受委托的行为,代理人从事代理行为,并没有代被代理人之位。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权利归于代位权人。代理行为的结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代理权一般须被代理人的授予。代位权的目的是为了保全(实现)债权人的权利,代理的目的则复杂多样。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作为原告以第三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而代理,是代理人向
    2023-07-10
    94人看过
  • 债权人的代位权如何适用法律?
    关于债权人的代位权相关规定: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债权有关的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属于债务人自己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对方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债权人的代位权诉讼是什么代位权诉讼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次债务人主张权利,但是相应权利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诉讼对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节约司法资源等方面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
    2023-07-04
    456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当事人法律地位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特征如下: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随债权的产生,转移和消灭而产生、转移和消灭。2、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3、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目的是为了保全债权。一、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如何区分代位求偿权和物上代位权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1)权利性质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代位权则属于债的保全范畴。(2)权利内容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代位权行使的则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3)权利效力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而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4)产生权利的原因代位求偿权仅产生于保险合同,而代位权则无此限制。(5)行使权利的条件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以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和第三人负有责任为条件,代位权的行使则以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危害债权人利益为条件。二、代位权执行对象的范围是什么?(一)代
    2023-03-04
    369人看过
  • 债务人如何应对债权转让时的抗辩权:法律依据与实践分析
    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债务人行使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合同撤销的抗辩权、债权已履行完毕的抗辩权、债权无效的抗辩权、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权等。债务人可以行使这些抗辩权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权。债务人可以行使哪些的抗辩权(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
    2023-08-09
    364人看过
  • 保全买卖合同:法律规定的原则与实践应用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通过诉讼要求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的案件中,当事人在事态紧急的情况下,例如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需要当事人提供担保。同时,申请保全的房产应限于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符合保全的条件。买卖合同保全的怎么办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种措施都是通过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债权人权益的合法实现。(一)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二)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保全措施。也可以这样说,合同保全措施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障
    2023-07-03
    481人看过
  • 法律规定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吗
    债权人享有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一、代位权的效力如何代位权的效力是,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从而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的实现,债权人通过行使代位权,可以对获得对债务人的债权的求偿权。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023-04-10
    342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与代位权的异同
    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相同点:1、法律制度都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之一。2、作用是保全债权。3、行使方式都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4、起诉名义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5、行使范围相同。6、费用的负担相同。7、原告都是债权人。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的不同点:1、目的不同。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2、构成要件不同。撤销权在无偿行为场合,只需具备客观要件;而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则必须同时具备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一、合同保全的包括哪些内容合同保全包括的内容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债权人的代位权着眼于债务人的消极行为,当债务人有权利行使而不行使,以致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二、合同债权的保全主要特点(1)债权的保全是合同对外效力的体现。但这一制度没有
    2023-03-13
    155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民法典规定)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构成要件?网友咨询: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构成要件?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喻鑫律师解答: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然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最后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
    2023-06-04
    459人看过
  • 在押人员离婚:法律应用与实践
    在押人员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与在押人员离婚,与正常离婚有一些区别。由于在押人员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能亲自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双方的婚姻关系。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对被告的原则,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被告作为在押人员的特殊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监禁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私放在押人员罪该怎么处罚?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的,对行为人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四百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3-07-03
    35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债权人与债权人如何实现法律上的代位求偿权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11-07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辟谣】 债权人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 真相:是的 解析: 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代位权,因
    • 共同承担债务的定义与实践
      湖南在线咨询 2025-02-02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承担的。判断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的关键在于夫妻双方是否有共同举债的协议以及是否共享债务的利益。如果夫妻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协议,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即使夫妻双方在事先或事后没有共同举债的协议,但只要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 债权人代位权的债权人能实现债权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7-28
      债权人代位权本来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债权而设立,但是对债权人的债权能不能实现还是要具体来看: (一)次债务人欠债务人的财产数额足以清偿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欠款。代位权行使后,次债务人还债,财产数额足以还清债务人欠债权人的债务,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就得以实现。但是如果债权实现后还有财产剩余,那么剩余财产应当归还债务人。 (二)次债务人欠债务人的财产数额不足以清偿债务人对债权人所负的欠款。意思就是说债权人替
    • 民法律规定债权代位权合法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权必须起诉,因为代位权只能通过人民法院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
    • 赠与合同是法律赋予实践意义的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0-30
      赠与合同一般是实践合同,但是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了公证的赠与合同属于诺诚合同。一般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是可以撤销的,这具有实践合同的特点,所以是实践合同;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过了公证的赠与合同,则赠与财产未发生转移的也不得随意撤销,这具有诺诚合同的特点,因此属于诺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