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租赁适用撤销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2:26:12 182 人看过

低价租赁财产来说是不适用撤销权的,它并没有对债务人的资产低价转移,构不成恶意转让资产,这种情况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有: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5.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一、什么时候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

当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恶意无偿、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债务人实施的行为。债权人行使自己的撤销权会产生一定的成本,也就是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一般情况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包括律师的代理费、差旅费等,由债务人承担;

2、债务人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低价处理财产时的第三人,很多情况下是明知债务人有主观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的,与债务人一起逃避债务,这时第三人有过错,也应当与债务人适当分担必要费用。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当大家需要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时,需要注意行使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也就是说在期间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因此,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行使撤销权,避免因期间届满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6月07日 05: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撤销权该如何适用?
    所谓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依其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溯及既往地消灭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学者一般意见均认为属于形成权,即依权利一方的意思表示,可产生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即发生溯及力,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撤销权适用于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一、债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对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它应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538条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基本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以及
    2023-03-05
    176人看过
  • 租赁费和撤销租赁费的不同点
    对于有对办理备案备案所收取的花费,沒有作明文规定,都不用缴费。房屋租赁备案办理备案缴纳花费关键有房屋租赁手续费和租用土地资源收益金二项,由出租方缴纳。以划转方法获得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开展租赁,应按照规定给予缴纳土地资源收益金。机械租赁费税率是多少机械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根据“有形动产租赁”,其税率17%,营改增后,未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其征收率为3%。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第二十九条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第三十三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和各类房屋的重置价格应当定期确定并公布。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房地产
    2023-07-02
    239人看过
  • 租赁合同适用提存吗
    对于租赁合同,如果满足提存条件的,是可以申请提存的。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指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债权人能够接受履行,却无理由的不予受领。构成拒绝受领的正当理由可以是:(1)债权人受到了不可抗力的影响。(2)债权人遇到了难以克服的意外情况,无法受领。比如得了传染病入院治疗,又无可代为受领人。(3)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甚至与合同约定根本不符。(4)债务人迟延交付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合同被解除、被确认无效等等。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提出了正当理由,债务人不能将标的物提存。以下情况不能认为是债权人拒绝受领:(1)债务履行期间债务人没有提出履行请求。(2)债务履行期限没有届至,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没有接受履行。2、债权人下落不明。所谓下落不明,指债权人离开自己的住所或者变更住所,在合理期间经
    2023-05-05
    388人看过
  • 民法典买卖合同适用撤销权吗
    一、民法典买卖合同适用撤销权吗民法典规定,撤销权是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之一,所以买卖合同适用撤销权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023-04-12
    237人看过
  • 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吗
    撤销权适用除斥期间的规定,撤销权是指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债权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债务人放弃继承权以逃债债权人可否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对此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三种: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即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前存在的财产),而非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行为之后才发生的财产)。放弃的是继承权,虽然也会使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从而间接地影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但放弃继承权只是阻止债务人将来责任财产的增加,即放弃增加责任财产的机会,不是放弃现有财产,所有债权人不能行使撤销权;同时,继承权是基于身份权而产生的财产权,如允许撤销
    2023-03-24
    257人看过
  • 经济适用房销售适用明码标价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应当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第二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及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确定后应当向社会公布。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经济适用房抵押贷款申请条件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经济适用房必须满5年以才可以,未满5年的经
    2023-06-01
    370人看过
  • 撤销租赁合同的条件
    一、撤销租赁合同的条件撤销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二、房屋出租是否属于经营性行为房屋出租是不是经营性行为,要依据出租的主体而定,如果公司出租房屋的,属于经营性行为。个人出租房屋一般不认定为经营性行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三、承租人违约是否赔偿装修损失《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
    2023-05-06
    63人看过
  • 如何撤销租赁备案的
    房屋租赁登记
    需要,依据我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法的规定,房屋租赁进行备案后,租赁合同解除后,出租可以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注销手续。一、租赁备案有效期是多久吗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符合要求的,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的法律规定《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
    2023-03-11
    92人看过
  • 租赁备案撤销操作流程
    房屋租赁登记
    一、房产租赁合同撤销备案流程:出租、承租双方签订终止原租赁合同的终止合同,签署撤销备案申请书,持两合同、申请书、身份证至房产局办理。承租人自行迁出无法联系的,出租人凭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物业管理公司的书面证明,可单方申请解除或终止合同。二、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撤销,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房屋租赁备案的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30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
    2023-07-03
    333人看过
  • 超低租金合同被撤销
    自幼失去了亲生父母,先后辗转3个家庭,15岁少女小蕾曾说自己像只孤雁,伶仃无依。2011年10月,养母唐英(化名)因癌症离世。今年8月,为保护母亲在广州文明路上的一家商铺,小蕾将租客告上法庭。(详见本报2013年8月20日A21版报道《孤雁何依》)小蕾和唐英家人认为,租客温昭(化名)夫妇在唐英去世前夕,采用欺诈手段和其签订《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以每月1500元的低价租金,将商铺租期延长15年。本月17日,越秀区法院认定,《变更房屋租赁合同申请表》导致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应予以撤销。10年前,温昭夫妇二人以每月1500元的租金价格,开始租赁唐英所有的位于文明路上的两层店铺。据小蕾的大表姨介绍,从2009年开始,唐英和温昭协商,将店铺的租金从每月1500元提升到4300元,但双方并没有签订新的合约。虽然无白纸黑字的新合约,但在唐英于2011年书写的《收养社会弃
    2023-06-09
    267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租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么?
    不适用。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上明确说过:土地权是属于国家或者农村集体所有的,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既然个人无法拥有土地所有权,那么就谈不上租赁或是买卖了。一般房屋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客体范畴从语义来看,买卖不破租赁的客体是租赁物,但是,租赁物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在审判实践中存在争议。有以下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但动产应为不可替代的非消耗物,或者以可消耗物为租赁物的,只能用于为特定目的的使用,例如用于展览。第二种观点是既包括不动产也包括动产,不对租赁物做限制。第三种观点是只能是不动产,例如房屋、船舶、土地使用权等。其中,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单位或个人仅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宪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那么,对于存在于土地使用权之上的租赁合同,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租赁关系亦应仍然有效,即应当类推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纵观各
    2023-03-29
    428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适用法律的规定
    一、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规定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撒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导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二、撤销权的概念是什么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与代位权均为债的保全措施,其具有以下特点:(一)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但撤销权与一般实体法上的权利不同,其不能直接向
    2023-03-30
    300人看过
  • 关于适用抵消权/撤销权的规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二条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债务人享有对债权人的抵销权或者撤销权,保证人也可以在相应范围内免责。这是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之一。本条应与第701条作体系解释,都是对保证人权利的具体规定。保证合同是单务、无偿合同,保证人对债权人不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所享有的是抗辩权或其他防御性权利,包括如下几种类型:第一,主张债务人权利的权利。保证具有附从性,因而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保证人均可主张。第二,基于保证人的地位而特有的抗辩权。基于保证人的地位而特有的抗辩权,在实体法上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权。第三,基于一般债务人的地位应有的权利。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是债务人,因而一般债务人应有的权利,保证人也应享有。《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规范,对于民法典保证合同的司法解释:为了实
    2023-03-15
    152人看过
  • 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动产吗
    一、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如下: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在所有权让与时,租赁合同应该已经成立并且生效,就是租赁关系须有效的存在。2.出租人或租赁物的所有人将租赁物的所有权让与给了第三人。3.租赁物已经交付于承租人。4.所有权发生变动是在租赁期间内。二、买卖不破租赁适用于动产吗买卖不破租赁一般不适用于动产。买卖不破租赁适用动产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2023-05-03
    40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低价租赁可不可以适用撤销权,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5
      低价租赁只要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就可以适用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是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租赁财产;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并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
    • 租赁合同全面撤销,租赁备案能撤销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1-05
      需要撤销租赁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租赁关系的,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终止后30日内到原租赁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撤销原租赁登记。
    • 低价处分股权,逃避债务,有撤销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9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迅速腾空范围以债权人的众多创造债权空间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七十五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
    • 低价转让股权被撤销的后果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9
      非常感激您及时的指导!合伙人用卑劣手段强迫本人低价卖出持有的股权,在付第一笔款时,对方将扣除了我手头的备用金、报销了费用后的余额,从银行划到我帐上,并要我写了一张“收到现金**”的收条,现在他不但不付转让款,还拿出收条和银行汇款凭据告我,说我同一天收到了两笔款,要我退还多收的款. 难道就因为不懂现金和汇款的区别,我不但拿不到钱,还要倒赔钱吗?请王律师给我指条路!
    • 撤销权代位权的适用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10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二者在案件中如何适用需要看是否满足二者的成立条件。 毛某为与他人合伙经营地板生意,向王某借款2.1万元,约定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利息的1.5倍,到期本息一起付清。毛某为王某出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