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参与破产清算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9 09:35:24 176 人看过

可以,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针对这种情形,规定股东可以申请法院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一、公司股东能够起诉解散公司吗?

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规定了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除了以上四种情形外,以其他理由起诉解散公司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呢

破产清算程序是:

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公司清算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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