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标段发包重复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1:43:57 437 人看过

工程标段发包重复的处理:发包人有权选择履行其中一份合同,而解除另外一份合同;在发包人不做选择情况下,已经先行占有施工场地的承包人应当优先履行。法律规定,同一工程、两次发包时,在不违反招标投标法的情形下,施工合同均应有效,不能以在先的合同效力否认后合同的效力

一、哪些情形下能够解除工程合同

出现下列情形可解除工程合同:

1、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主要区别

(1)对应的主体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包人和专业承包人之间;而劳务分包则发生在总包人或专业承包人与劳务分包人之间。(2)对象指向不同。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而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施工中涉及人的劳务部分。(3)合同效力不同。工程分包若未取得发包人同意则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4)法律后果不同。工程分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他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在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义务通常包括哪些

发包人义务:

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2、发出开工通知。

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

5、组织设计交底。

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6、支付合同付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7、组织竣工验收。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21日 1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条款相关文章
  • 死刑复核程序的发展阶段
    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特别的程序。有学者针对建国以来我国立法对死刑案件核准权的反反复复的情况,按照数次收和放的变化,将其分为几个阶段。这虽然略显表面化,但对于我们了解该程序的历史发展以及对现在出现的问题追本溯源未尝不是一个简便易行的办法。故笔者姑且也将其分为几个阶段来逐一介绍。第一阶段:建国初到刑诉法颁布前。死刑核准权最早出现在5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中。根据该法1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死刑终审判决有核准权,高级人民法院对中级人民法院死刑总审判决和当事人未上诉的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的死刑判决有核准权。而1957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作出决议将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58年最高人民法院又将死缓案件的核准权交由高级人民法院行使。显然,立法者在这一阶段的收和放的举措都表明其在该
    2023-06-11
    182人看过
  • 职工工伤复发能重复享受吗
    工伤职工离职之后旧伤复发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与遭受事故伤害所在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领取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的,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旧伤复发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原则上由工伤职工自理。仅天津市旧伤复发医疗费超过原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部分,符合工伤保险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须停止工亡职工直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就业或参军的;(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五)死亡的;(六)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的。二、工伤认定的标准(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
    2023-04-06
    494人看过
  • 发包人拖延验收工程怎么办
    承包方应该学会利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由于竣工日期不仅涉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还涉及质量保修责任和保修金的返还时间,所以该日期的界定十分关键。为防止发包方恶意拖延验收,承包方在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即应主动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竣工验收报告》可以很简单,主文甚至可以只有一句话,比如“贵司委托我司承建的某某工程,我司已经完工并自查合格,现提请贵司组织验收”。承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
    2023-06-15
    353人看过
  • 建设工程有哪些发包方式,建筑工程发包方违约怎么办
    建设工程有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两种发包方式。其中招标发包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进行公告并提供招标工程的相应文件资料。建筑工程发包方违约可以主张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以及承包人有权主张解除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建设工程有哪些发包方式建筑工程发包的方式如下:1.招标发包,即建设单位通过招标确定承包单位的发包方式;2.直接发包,即发包方直接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九条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第二十条建筑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发包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提供载有招标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主要的合同条款、评标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开标、评标、定标的程序等内容的招标文件。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开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程序对标书进行评价、比较,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投标者中,择优选定中标者
    2022-07-05
    159人看过
  • 工伤待遇重复该怎么办?
    我们每天都在努力的工作,希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但是意外总是会不期而遇,当我们工作时发生了意外伤害,就会向老板索要意外损失的费用,医药费之类的。在我们工作时签订过劳动合同,我们依法是应该的到相应的工伤补偿待遇的,如果工伤待遇重复怎么办?工伤待遇与民事赔偿不能重复获得此次有关部门出台的解释规定,鉴定结论出具前达成的协议,在鉴定结论出具后,工伤人员认为原先订立的协议存在重大问题,要求撤销协议,将会获得支持。同时,根据鉴定结论确定的个人待遇与原协议的差额,将可获得补足。但如果是工伤鉴定结果出具之后签订的协议,如果工伤人员对协议反悔,除非协议有违法内容,否则将不会获得法律支持。《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由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的,由第三人支付工伤医疗费。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按规定向第三人追偿。由用人单位或者
    2023-06-21
    252人看过
  • 工程款拖欠严重,包工头应该怎么办?
    公司拖欠工程款的处理:1、通过电话和函件收取。经常给施工单位打电话询问工程款支付进度,并注意做好记录工作,以防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2、亲自到对方公司领取;3、如果精力有限,可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4、委托正规合法的讨债公司代收;5、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担保,冻结对方资产。国企拖欠工程款长期不给怎么办国企拖欠工程款长期不给的,应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欠款。一旦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则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对于有能力而拒不执行,还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8-05
    432人看过
  • 如何判断工伤复发的严重程度
    一、如何判断工伤复发的严重程度如下判断工伤复发的严重程度: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1.提交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2.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3.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4.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5.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
    2023-10-01
    224人看过
  • 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承包方应该学会利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由于竣工日期不仅涉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竣工结算,还涉及质量保修责任和保修金的返还时间,所以该日期的界定十分关键。为防止发包方恶意拖延验收,承包方在工程完工、具备验收条件时,即应主动向发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这是至关重要的一步。《竣工验收报告》可以很简单,主文甚至可以只有一句话,比如“贵司委托我司承建的某某工程,我司已经完工并自查合格,现提请贵司组织验收”。承包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
    2023-04-27
    240人看过
  •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怎么办才好?
    工程欠款是常见问题,欠款人通常处于强势地位。无论发包人、转包人还是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追债公司虽然可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但存在法律风险。法律途径是安全可靠的,但如果欠款人是小企业或个人借用资质,可能不愿意选择此法。因此,如果欠款人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回工程欠款,但需要时间较长且成本较高。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通常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例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2、找追债公司帮助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在实践中,这种方式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本身追债公司的合法性就存在一定的问题。根
    2024-01-17
    404人看过
  • 工伤无等级复发怎么办
    工伤没评到级但又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复发,这种情况只能自行治疗,无法再要求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责任的,解除合同属于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用人单位不用再承担责任的。一、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待遇:1、工伤复发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救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员工工伤复发,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员工工伤复发住院治疗的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员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工伤复发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员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4、工伤复发后需要康复治疗的享有工伤康复待遇工伤员工工伤复发后,需要康
    2023-04-03
    282人看过
  •  招标发包的工程类型
    本报告要求四个方面的基础设施项目必须招标,包括能源、通信、水利和城建项目。必须招标的项目规模标准包括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且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以及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1.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以及铁路、公路、管道、水运、公共航空和A1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2.通信基础设施项目,包括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3.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等。4.城建项目,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等。2、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
    2023-11-11
    121人看过
  • 工程完工后,发包人拒不验收怎么办?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支付工程款。组织验收是发包方的义务,发包方拒不安排验收却擅自使用工程应承担法律后果,即自发包人使用之日视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发包人主张工程质量问题的,不予支持。律师补充:因双方验收、结算问题长期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付款条件不成就,显然对施工方不利,也使得付款义务一方有机可趁,拖延付款时间。由此,对于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双方是否协商结算等事项
    2023-05-07
    77人看过
  • 四川江油市昌明河两岸绿化及道路恢复重建工程一个标段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招标类型:工程招标地区:四川工程名称:四川江油市昌明河两岸绿化及道路恢复重建工程一个标段施工招标招标单位:江油市规划和建设局代理单位:四川利民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规模:0.000万元建筑面积:0.000平方米工程简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江油市中坝镇。2.2、建设规模:修复重建文风桥至福利桥段两岸滨水带18875平方米及新建道路广场和景观绿化等。2.3、计划工期:450日历天;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表达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报名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期限:2010-5-172010-5-21联系人:郭智、马
    2023-06-07
    399人看过
  • 职工工伤好后又复发怎么办
    一、职工工伤好后又复发怎么办?工伤好后又复发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2、《工伤认定书》;3、《鉴定结论书》;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二、工伤认定
    2023-04-28
    198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多>

    #合同条款
    相关咨询
    • 工程标段施工中发包重复有哪些情况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16
      工程标段发包重复在同一工程、两次发包的情况下,并且不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民法典》关于投标的规定情形下,那么施工合同是有效。不可以以先前的合同效力否认后合同的效力,若两份合同都提出履行请求,发包人是有选择的权力。
    • 离职员工重复发工资怎么办?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8
      该员工属于不当得利,可以要求予以返还。
    • 工程项目标段划分依据包括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9-22
      标段划分没有具体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
    • 工伤复发怎么办,怎么处理,工伤复发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工伤复发的,可以进行治疗,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分包工程发不起钱怎么办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1
      非法分包并不影响你们工资的取得,现在问题是不还钱怎么保证承包公司会给你们钱呢?本身你们老板的行为就是违法的,你现在的目的是要回钱,如果对方仍不履行是可以诉讼维权的,这个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