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单位游受伤算工伤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4 20:12:10 423 人看过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6月19日 10: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单位游”造成的伤害是工伤吗
    珠海一名男子在公司旅游拍照时受伤。他没有被香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伤。对某一人的认罪向香洲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表示,因组织职工外出旅游等集体活动造成的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近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也维持原判,在参加单位组织旅游拍照时,珠海市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不是工伤,而珠海市两级法院已认定为工伤。谁更合理,更符合法律精神?这里唯一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造成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问题就变成了如何理解“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之所以否认工伤是因为旅游不涉及工作。当时遭受的伤害,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工伤事故,也不属于外出工作期间的工伤事故。受伤完全是他个人行为造成的,与自己的工作无关。因此,某一人的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不符合工伤应当认定或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是,两级法院认为
    2023-05-02
    326人看过
  • 在单位上班途中受伤算是工伤吗?
    劳动者在下班后返回用人单位受伤的,一般不算工伤。工伤需符合三个基本要件,即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内受到事故伤害,下班后在此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一般无法与工作原因相挂钩,因此,不认定为工伤。一、员工上下班多长时间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
    2023-03-25
    487人看过
  • 受过工伤的职工能被单位辞退吗?
    温宝成:2001年初,我被一家加工企业聘用,后来发生工伤并得到工伤认定,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去年,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总想将我们这些入职早、工资高的老职工辞掉。我因工伤导致的脑部旧伤发作,从今年春节后开始休病假。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单位能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吗?若被辞退,我能得到多少赔偿?胡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从您说的情况来看,您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属于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上述规定,单位不得以经济效益不好与您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您与单位的劳动合同
    2023-06-10
    419人看过
  • 单位职工下班外出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单位职工下班外出受伤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职工下班外出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在发生纠纷或处理事故时,一切应以法律为依据,而不能按公司的不予认定来处理。一、什么是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二、工伤认定范围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我国原劳动部
    2023-04-06
    254人看过
  • 单位的兼职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兼职享受工伤待遇吗兼职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是否认定为工伤,需要视你兼职的具体情况确定:1、如果该“兼职”行为不属于劳动关系,那么在兼职过程中受伤就不属于工伤,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义务。2、如果该“兼职行为”属于非全日制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伤害事故或者身亡,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按法律规定执行工伤处理。二、相关法律依据1、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因此,使用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予以保障其因工发生伤亡后的待遇。2、根据《
    2023-03-22
    151人看过
  • 员工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受伤
    莆田市涵江法院:确认属工伤作者:记者郑金雄通讯员郑完育林金标新闻来源:人民法院报单位组织员工出外旅游,员工却意外受伤,这种旅游受伤能不能算工伤?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法院对这起案件确认属工伤。方建坤是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莆田涵江证券营业部的经警,1998年8月30日,证券营业部组织员工前往福建东山岛旅游。在单位组织进行的“枪弹射击比赛”体育活动中,方建坤右眼被塑料飞弹(彩弹)意外击中,造成右眼晶体破裂,虹膜100%脱落。2004年8月,方建坤向莆田市涵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补递交工伤事故申请书,请求被告进行工伤认定。2004年12月,劳动部门作出认定,方建坤的意外伤害为工伤事故。证券营业部不服,认为第三人在旅游中由于自己的原因造成右眼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遂向涵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撤销被告所做的按工伤性质认定的行政行为。涵江区法院日前判决维持劳动部门的工伤性质认定。此案的审结促
    2023-06-10
    140人看过
  • 单位比赛中职工受伤是否构成工伤?
    林某是平谷区某公司的员工,其工作职位是汽车驾驶员,单位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近日,林某在参加本公司与客户公司进行的足球友谊比赛过程中,因动作不当与对手相撞,导致手臂受伤。事发后,林某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法律人士分析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参加本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造成伤亡的情形虽未明确纳入工伤认定的范围,但在这种情况下,应根据工伤保护的法律原则和精神,尽可能的朝着有利于劳动者的角度进行理解。林某参加的这次足球比赛,是由其所在单位举办的,是该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而非林某私下的活动。而且,这次体育活动是该公司与其客户单位举办的友谊比赛,也反映出该公司的利益所在。虽然林某的本职工作是驾驶汽车,但其临时受到公司指派,代表公司参加这次体育活动,其目的也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从公司整体工作的角度看,林某参加体育活动的行为与工作密切相关,应当受到工伤保护。(王富菊)
    2023-06-05
    318人看过
  • 职工受伤单位有义务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有义务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职工在发生伤害一年内也可申请。案例一:李刚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他在收拾桌子时不小心摔倒,造成腿部骨折。老板赶快带他到医院治疗,并为其支付了医药费。事后,李刚又多次到医院治疗,但他再次找到老板,要求其报销自己的医疗费时遭拒,且老板还拒绝为他申请工伤认定。无奈,他来到房山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请求帮助。律师表示,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有义务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申请,职工在发生伤害一年内也可申请。本案中,既然单位不愿帮李刚申请工伤认定,由于距离自己受伤之日未超过一年,李刚可自己提申请。案例二:法律咨询:我经常被公司派到客户单位维修设备。上个月,我在出差途中因为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事发后,由于公司没有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只
    2023-06-10
    385人看过
  • 实习生因工受伤能算工伤吗
    小陈是某市一所高校的大学生,明年即将毕业。本学期,在学校的推荐下,他来到一家公司实习。前不久,在为公司出门送材料的路上,他被一辆摩托车撞到,导致趾骨骨折。因为是为单位做事受伤的,小陈认为,理应由公司来承担医药费及相关工伤赔偿。但是公司认为,小陈只是作为一名学生实习,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予负责。小陈很是疑惑,难道自己付出的不是劳动吗?律师解答:实习生因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这在法律界时有争议的。个人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争议一方须为劳动者,另一方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而在校学生实习是一种教学行为,并不具备“劳动者”的条件。因此,单位无义务承担小陈要求的工伤赔偿。但是,他的损失可由过错方——撞人司机来承担。
    2023-06-10
    308人看过
  • 合作关系因工受伤算工伤吗
    合伙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不会算作工伤。劳务关系才会算作工伤。一、脑梗工伤认定1.如果是工作原因引起的脑梗,经由医院出具证明,是可以算作工伤的。而疾病中,只有一种情况属于工伤,即在工作时,发生疾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情况下才视为工伤。2.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3.员工在岗位上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被评上工伤,则享受到相关待遇。脑梗是因为工作原因造成的,可以评定工伤。如果只是员工本人患病,则不可以算工伤。是否构成工伤还需要社保部门鉴定,员工可以去尝试申请。二、扫地生病属于是工伤吗员工在工作时间扫地生病,是属于突发疾病
    2023-03-23
    69人看过
  • 因工作争执受伤了算工伤吗
    一、因工作争执受伤了算工伤吗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安保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遭受暴力伤害的。在工作中,同事间因为意见不合或者工作安排产生争执,是很普遍的现象。认定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情形为工伤的需要同时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履行工作职责三个条件。受害人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伤害,且履行工作职责和遭受暴力伤害之间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联。往往是存在管理、指导、监督等关系时,受害人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而对受害人进行暴力人身伤害。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与工作原因无关的如因个人恩怨、私人情绪产生纠纷并受伤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对工伤结果不满意应该怎么处理?对工伤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
    2024-01-25
    311人看过
  • 中午在单位食堂吃饭受伤算工伤吗
    中午在食堂吃饭摔伤算工伤,当事人首先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提出自己的申请主张,然后向工伤认定部门来递交相关的身份证材料等。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中发生损害而伤亡的情况。如果是在用餐过程中摔倒,则必须指出该餐厅设施或管理上存在何种缺陷(与摔倒存在因果关系),由此管理方存在过错,可以据此与企业协商赔偿问题。但不属于工伤范畴。一、上下班途中工伤算工伤吗?上下班途中是否算工伤的要看具体的情况。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下列的条件: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是非主要责任。但是如遇雪天路滑摔倒,是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是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二、员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属于工伤吗员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倒不属于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
    2023-03-02
    263人看过
  • 职工因公负伤,后因犯罪被单位开除,还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职工因公负伤,后因犯罪被单位开除,还能否享受工伤待遇呢?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单位支付原告陈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4万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8万元,两项合计4.2万元,并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履行完毕,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来,陈某是江西萍乡供电公司职工。二十多年前,陈某因公负伤,经诊断为肝破裂、肋骨骨折。1987年,经当时的供电公司医务劳动鉴定会认定为重伤工伤致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1989年,萍乡市劳动局作出认可证认定陈某为工伤。出院后,陈某继续在单位上班,享受普通公费医疗待遇。2001年,陈某因挪用公款被判刑六年,在服刑期间,单位作出了开除其公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陈某得知后,向供电公司要求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和给予工伤待遇。供电公司只是书面答复,但一直未为陈某做劳动能力鉴定和支付工伤待遇。2008年,陈某向萍乡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以超过
    2023-04-26
    316人看过
  • 上班中午下班出单位受伤算工伤吗
    一、上班中午下班出单位受伤算工伤吗法定的工伤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
    2023-06-07
    173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旅游经营单位职工意外受伤算工伤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3
      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活动意外受伤属于工伤。
    • 2022年单位组织旅游时受伤算工伤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05
      单位组织旅游时受伤的不一定算工伤。如果单位组织旅游的目的是放松职工身心,增强和改善单位团队沟通与协作,更好地促进公司绩效; 实现公司利益的,这可以视为工作的延续,则在旅行过程中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劳动者是脱离团队活动时受伤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单位组织旅行不具有上述目的的,也没有鼓励员工参加,是否参加员工自愿的,则受伤不属于工伤。
    • 单位单位游工受伤怎么赔偿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5-24
      职工因单位游受伤的属于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单位组织参团旅游者导致受伤算工伤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6
      单位组织旅游时受伤的不一定算工伤。如果单位组织旅游的目的是放松职工身心,增强和改善单位团队沟通与协作,更好地促进公司绩效; 实现公司利益的,这可以视为工作的延续,则在旅行过程中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劳动者是脱离团队活动时受伤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如果单位组织旅行不具有上述目的的,也没有鼓励员工参加,是否参加员工自愿的,则受伤不属于工伤。
    • 事业单位职工因工受伤是否享受保险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5
      你一样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劳社部发[2005]36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范围、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标准等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也就是说,你的身份为职工,与事业单位构成劳动关系,应受《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可以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