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别陷阱规避股权转让风险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15:52:34 335 人看过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多数股东往往关注的是对价方式与数额,而忽视了对价交割方式与担保。此外,另一类多发的纠纷是在未完成股权转让对价交割的情况下,受让人行使了股东权利,而出让人丧生了股东权利;在此情形下,股权是否发生了转让,股东资格如何确认,成为问题。由此可见,规避股权转让纠纷,关键是要在制作股权转让协议时下功夫。不过,在法律实务中,我们也常常能够看到一些貌似非常严谨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担保合同、规则,但是即便如此,只要受让人或是出让人任何一方不按照法律规则出牌,都可以找到逃避承担义务的方法。这也是看似简单的股权转让行为,为什么常常多发纠纷的原因。

那么,如何规避股权转让风险、防止纠纷发生呢?关键在于要凭借经验识别各类法律陷阱,切不可自以为是;在面对复杂的股权转让程序时,一定要反复推演,寻找万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5月18日 04: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权转让相关文章
  • 这样的股权转让是否有陷阱
    全部转让的,转让人不再是公司股东,受让人成为公司股东;部分转让的,转让人不再就已转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受让人就已受让部分享受股东权益。股权转让通知书冯某:本出资人(沈某)拟将拥有无锡市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某某。本出资人(俞某)拟将拥有无锡市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某某。本出资人(李某)拟将拥有无锡市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某某。本出资人(杨某)拟将拥有无锡市有限公司10%的股权以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某某。本出资人(陈某某)拟将拥有无锡市有限公司20%的股权以2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刘某某。请冯某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给予书面答复,确定是否需要购买本出资人出让的股权,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问题:冯某也就是我,当时是以一万元本金入股的,也占10%的股份,想问一下这个刘某某发给我的这份股权通知书里面的1万元价格转让是除本金以外给我们
    2023-08-17
    304人看过
  • 如何规避股权转让风险、防止纠纷发生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多数股东往往关注的是对价方式与数额,而忽视了对价交割方式与担保。此外,另一类多发的纠纷是在未完成股权转让对价交割的情况下,受让人行使了股东权利,而出让人丧生了股东权利;在此情形下,股权是否发生了转让,股东资格如何确认,成为问题。由此可见,规避股权转让纠纷,关键是要在制作股权转让协议时下功夫。不过,在法律实务中,我们也常常能够看到一些貌似非常严谨的股权转让协议与担保合同、规则,但是即便如此,只要受让人或是出让人任何一方不按照法律规则出牌,都可以找到逃避承担义务的方法。这也是看似简单的股权转让行为,为什么常常多发纠纷的原因。那么,如何规避股权转让风险、防止纠纷发生呢?关键在于要凭借经验识别各类法律陷阱,切不可自以为是;在面对复杂的股权转让程序时,一定要反复推演,寻找“万一”。
    2023-04-21
    159人看过
  • 公司股权转让风险的合同规避是什么?
    一、股权转让合同签订风险的防范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法律、法规对交易主体权利能力有禁止性规定的,这类主体不得违反规定订立股权转让合同,例如,股东不得向公司自身转让股权
    2023-06-26
    316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风险及规避方法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1、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是无效的。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3、违反特别规定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公司债务的清偿2008年9月1日,被告A公司向原告张某出具借条一份,借款人民币15万元,约定月底归还。被告A公司原股东为钱某和王某,持股比例分别为90%和10%。二人于2008年9月15日与赵某、孙某、李某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一份。协议约定:钱某和王某将A公司全部股权折价100万元转让,其中孙某、赵某各支付40万
    2023-07-06
    443人看过
  • 怎么识别房屋产权陷阱
    怎么识别房屋产权陷阱?首先要去了解一定相关的法律常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一、部分产权:转卖有限制1990年北京市推动住房改革后规定:公有住宅优惠售给居民后,如需转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住满五年;2、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这就是说,单位卖给你的房屋,转售时再优先卖给原产权单位,否则不准进入交易市场自由买卖。二、自管房:逃不出去的关卡当居住成为“衣食住行”中的矛盾焦点时,单位建房、分房对职工有巨大的吸引力。有的职工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不惜失去个人发展的机会而屈就单位。单位把所属房屋优惠售给职工时除执行地区房改办的所有规定外,还有留住人才的考虑:即优惠购房者拿不到房屋所有权证、产权凭证,仍在原单位工作,如果你想调离原单位时,房屋收回,产权证没收,房价款原数退回。一个系统一堵墙,一个单位一道闸,这种壁垒式的房屋管理体制是自管房单位所属房屋不能直接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的重要原因。三、
    2023-05-31
    164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需当心八大陷阱
    一、股权转让协议需当心八大陷阱公司在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时,应当遵守《公司法》和《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时,也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另外,股权转让协议需当心八大陷阱。(一)签订合同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
    2023-04-27
    132人看过
  • 股权转让风险规避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股权转让风险规避1、主体资格风险这方面的法律风险在于目标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果涉及须经批准才能成立的公司,注册前是否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同时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外,目标公司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其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等等也是股权收购的风险所在。防范:作为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主要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来了解;同时还要查证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2、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对于目标公司财产所涉及的收购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目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是否存在产权
    2023-06-02
    91人看过
  • 债务转让风险的规避
    (一)债权转让注意事项: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二)债务转让注意事项:1、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2、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3、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债务转让法律风险的防范(一)针对表见让与的风险债权让与人在未如实收到债权受让人对价的情况下,不向债务人送达债
    2023-06-13
    466人看过
  • 避开延保纠纷,识别延保合约陷阱
    虽然现在家电厂商都在大力推广延保服务,但消费者要想真正享受到同国外消费者一样的延保权益其实很难,因为绝大多数消费者不仅不了解延保内容的详情,而且由于卖场方面自称拥有解释权,而国家又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出台,即便消费者占理,也很难维权。消费者投诉———延保纠纷维权难上海消费者张先生最近陷入了延保产品退换货的麻烦之中。张先生告诉记者,他2008年买了一部摩托罗拉手机,当时购买了一年的延保服务。在延保服务期间,手机出现显示屏不工作的故障,接连修了3次都没修好。根据延保条约,张先生提出退换,但卖场却以种种借口拖延不予兑现。他向有关部门投诉,由于卖场不配合,也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天津消费者柳女士向本报投诉称,她购买的洗衣机在延保期间由于多次维修不好,卖场最终给换了一台,但没多久新换的洗衣机又出现了故障,这次卖场表示该产品不能再享受延保服务,要维修只能自费。卖场的理由是延保产品在享受换机后,原来的延保服务
    2023-04-23
    273人看过
  • 存货审计风险识别及规避
    存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制品和产成品等。存货内容复杂、占用资金多、流动性大,特别是有些企业的在制品,很难清查其数量,这就意味着存货存在较多审计风险。一、识别存货审计风险存货审计风险指企业的存货有错报、漏报、虚报、假报等情况存在,而审计人员未审出,导致发表错误的审计意见,造成审计失败。要识别存货审计风险就必须了解存货审计风险的形式,存货的错弊表现,以及风险迹象。一般来讲,存货审计风险的形式有:虚报数量、账有实无;价值虚假,即有的存货计价不正确,采用计划价格核算的差异不处理;减值准备该提不提,或者不应该提的却计提;存货损失不处理,盘盈、盘亏不处理,长期挂账充资产。存货的错弊可以从4个方面来看:取得时的错弊外购存货成本不实,计价不准确;入库存货的价值虚增,扩大企业库存;将账外产品成本或委托加工产品的成本加入账内产品;将代制或代销
    2023-04-24
    42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哪些风险怎么避免债权转让的风险
    债权转让需要防范的风险:1、避免签订已过诉讼时效或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债权让与的风险;2、对于债权人通知债务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转让合同中应做出明确约定,要求债权人须于合同签订后多少日内通知债务人,并约定通知的形式;3、为防止受让瑕疵债权,受让人要求转让人对转让的债权承担瑕疵担保责任;4、为避免债权二重让与的情况发生,受让人必须注意落实防范措施。一、转让合同是什么意思?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庆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二、债权转让的有效条件介绍债权人转让
    2023-03-06
    53人看过
  • 识别六大加盟陷阱
    服装加盟、餐饮加盟、美容加盟、洗染加盟近年来,加盟连锁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为许多投资者和创业者所青睐。但由于加盟市场的不规范以及相应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加盟连锁存在不少陷阱,如果操作不慎,加盟者不但赚不到钱,有时连基本的权益都难以保证。戴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连锁加盟昙花一现戴女士说,2003年底,她参加了杭州某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在桂花山庄召开的招商大会。在会上,一家叫××国际的连锁加盟机构,卖力宣传一品牌为×××的美容产品,并鼓吹×××是世界知名品牌雅诗兰黛的子品牌,鼓动她加盟,并拿出产品实样。戴女士说,产品包装上确实有广州市雅诗兰黛化妆品有限公司字样,工作人员还承诺:如果开一家形象店,公司将给予特别支持,开展大量营销策划活动和增加特别的促销支持,包括装修设计等超值服务。于是,她动心了,并交纳了5万元的首批进货金。按照××国际当初加盟的优惠政策,有如下赠送内容:赠送电脑一台+美容院管理
    2023-06-07
    470人看过
  • 租房基本常识避免陷阱
    房屋租赁中有不少陷阱,租房一般要注意以下问题。1、要求房东拿出房产证,并查看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和房东的身份证是否一致,以此确定房东是否有权出租该房屋。如果房产证上还有其他人的名字,即房屋属于共有房屋,则要有全部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另外,按照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1)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2)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3)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2、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今,有些人租房时只是口头协商,不签订书面合同,发生纠纷后因没有合同只能吃哑巴亏。因此,你在租房时,一定要和房东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房东在交房时应告诉你该房屋的使用要求,家用电器等附属设施如
    2023-06-10
    357人看过
  • 债权收益权转让的风险如何规避
    一、债权收益权转让的风险如何规避权转让的风险有:第一,转让的债权不得违背法律制止性规则;第二,签署债权转让合同;第三,债权转让通知,不管能否签署债权转让合同,一项债权转让都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一般债权转让合同怎么写一般债权转让合同如下写:1.写明债权人和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转让的债权的名称、价值;3.转让的时间、地点、方式;4.违约责任;5.以及发生争议后的解决办法等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
    2023-09-11
    26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更多>

    #股权转让
    相关咨询
    • 可以进行股权转让风险识别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21
      公司股权转让有哪些风险呢: 第一:不可抗力风险。这种风险有的直接导致作为转让标的股权消灭而导致履行不能的风险。有的不会致使股权消灭而导致履行不能,而会使股权的价值急剧减少的风险。风险二:意外事件风险。虽然意外事件并不会直接使公司主体资格不存在而导致股权的消灭,但与不可抗力类似,意外事件也可能导致公司资产的巨大损失甚至于濒临破产,从而使股权价值骤减。 第三种风险:第三方过错风险。与意外事件相似,第三
    • 2022年如何规避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怎么规避法律风险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5
      股权转让是集财产权流动、资本募集、资源优化配置等内容于一体的资本融通手段。但在实务中,股东在股权转让中的做法非常草率,很多情况下转让双方仅靠签署一个转让协议就完成了股权转让的整个交易。那么如何规避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股权转让怎么规避法律风险?
    • 股权转让下的房地产转让应规避哪些风险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3
      导读:通过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权(包括控制权与受益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是目前市场上的一种常见形式。和直接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在建工程转让或房地产项目转让相比,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且手续方便。 通过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的所有权(包括控制权与受益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是目前市场上的一种常见形式。和直接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在建工程转让或房地产项目转让相比,这种方式成本较低且手
    • 新法规定投资者如何规避股权转让风险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0
      第一,主体资格风险。作为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主要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来理解;同时要核实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清晰肯定,内容可能会对并购产生影响。第二,财产和财产权利的风险。土地和房地产的价值主要取决于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其权利状况决定了土地和房地产的价值。机械设备应查看其原始采购凭证,扣除适当折旧后评估其净值。对于通过融资租赁获得的机械设备,所有权在全额支
    • 股权转让可以否避免法律风险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09
      一、主体资格风险。防范:作为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主要通过考察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注册文件来了解; 同时还要查证是否有批准文件,批准和授权的内容是否明确、肯定,内容对此次并购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防范:土地与房产的价值主要查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其权利状况决定了土地和房产的价值; 机器设备要查看其原始采购凭证,扣除适当折旧后,评估其净值,对于通过融资租赁形式获得的机械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