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人员有关工伤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1:15:29
305 人看过
扩展阅读
-
“老工伤”人员待遇有关问题
116人看过
-
企业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372人看过
-
问:关于十级工伤伤残待遇的问题?
288人看过
-
关于工伤复发住院期间待遇问题的批复
252人看过
-
天津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相关问题
347人看过
-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或被注销登记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复函
23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工伤保险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待遇
词条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补助。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 更多>
#工伤保险待遇
最新文章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关于不能重复享受的工伤待遇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1一、工伤生活护理费怎么给? 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可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什么情况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停止享受待遇: 1、丧
-
工伤待遇:关于员工劳动保险的相关规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4-12-17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工伤产生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以及劳动能力鉴定费都应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关于因工伤职工退休待遇的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22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未签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服、工作往来信息、证人证言、录音等可以证明你存在劳动关系证据,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
-
相关问题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22由工伤保险基金与所在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
-
关于工伤期间劳动者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20首先要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确定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项: 1、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保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3、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 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6、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